千金翼方

小兒雜治法第二

澤蘭湯(2)

小兒雜治法第二22
原文
又方:取田中蜂房燒之,以淳酒和,敷喉咽下,立愈。
白話
又方:取田中的蜂房燒成灰,用純酒調和,敷在咽喉下面,立即康復。
原文
治小兒咽痛不得息,若毒氣哽咽及毒攻咽喉方:
白話
治小兒咽痛不能呼吸,以及毒氣哽咽及毒物侵襲咽喉的方劑:
原文
生薑(二兩,切) 橘皮(一兩) 升麻(二兩) 射干(二兩)
白話
生薑(二兩,切碎)、橘皮(一兩)、升麻(二兩)、射干(二兩)。
原文
上四味,㕮咀,以水六升,煮取二合,分為三服,亦治大人。治小兒喉痹咽腫方:
白話
以上四味,切碎,用六升水煎煮至二合,分為三次服用,也治療成人。治小兒喉痹咽腫方:
原文
以魚膽二七枚和灶底黃土,以塗咽喉,立瘥。雀矢丸 主小兒卒中風,口噤,不下一物方:
白話
用十四枚魚膽與竈底的黃土調和,塗抹咽喉,立即康復。雀矢丸,主治小兒突然中風、口噤不能說話的方劑:
原文
取雀矢如麻子大,丸之,飲服即愈,大良。雞矢白亦良。治小兒數歲不行方:
白話
取麻雀屎如麻子大小,製成丸狀,服用後即可康復,效果很好。雞屎白也可以。治小兒幾歲還不會走路的方劑:
原文
葬家未閉戶時,盜取其飯以哺之,不過三月即行,勿令人知之。治小兒食土方:取肉一斤。
白話
在喪家還沒關門時,偷偷取他們的飯來餵孩子,不過三個月孩子就會走路了,不要讓人知道。治小兒吃土的方劑:取肉一斤。
原文
上一味,以繩系肉,曳地行數里,勿洗,火炙啖之,不食土矣。治小兒遺尿方:
白話
這一味,用繩子繫住肉,在地上拖著行走數里,不要洗,用火烤熟後吃,就不會吃土了。治小兒遺尿的方劑:
原文
瞿麥 龍膽 石葦 皂莢(炙,去皮子) 桂心(各半兩) 人參(一兩) 雞腸草(一兩) 車前子(五分)
白話
瞿麥、龍膽、石葦、皂莢(炙過,去皮和子)、桂心(各半兩)、人參(一兩)、雞腸草(一兩)、車前子(五分)。
原文
上八味,末之,煉蜜和,先食服如小豆五丸,日三,加至六七丸。
白話
以上八味,研成粉末,用煉蜜調和,飯前服用如小豆大小的五丸,每日三次,可增加至六七丸。
原文
治小兒羸瘦有蛔蟲方:雚蘆(五兩) 黍米泔(二升)
白話
治小兒瘦弱有蛔蟲的方劑:雚蘆(五兩)、黍米泔(二升)。
原文
上二味,切,以納泔中,以水三升五合,煮取二升,五歲兒服五合。日三服,兒大者服一升。
白話
以上二味,切碎,放入泔水中,用三升五合水煎煮至二升,五歲小兒服用五合。每日三服,年紀大的小兒服用一升。
原文
治小兒三蟲方:雷丸 芎藭上二味,等分為散,服一錢匕,日三服。治小兒陰瘡膿水出方:煮狼牙汁洗之愈。治小兒氣㿗方:土瓜根(一兩) 芍藥(一兩) 當歸(一兩)
白話
治小兒三蟲方:雷丸、川芎,以上二味,等分研成粉末,服用一錢匕,每日三服。治小兒陰瘡膿水流出方:煮狼牙汁清洗即可康復。治小兒氣㿗方:土瓜根(一兩)、芍藥(一兩)、當歸(一兩)。
原文
上三味,㕮咀,以水二升,煮取一升,服五合,日二服治小兒狐疝,傷損生㿗方:
白話
以上三味,切碎,用二升水煎煮至一升,每次服用五合,每日二服。治小兒狐疝、傷損後生㿗的方劑:
原文
桂心(三分) 地膚子(二兩半) 白朮(五分)
白話
桂心(三分)、地膚子(二兩半)、白朮(五分)。
原文
上三味,末之,煉蜜和白酒服,如小豆七丸,日三服,亦治大人。又方:
白話
以上三味,研成粉末,用煉蜜和白酒調和服用,如小豆大小七丸,每日三服,也治療成人。又方:
原文
芍藥(三分) 茯苓(三分) 大黃(半兩) 防葵(半兩) 半夏(一分,洗) 桂心(一分) 椒(一分,汗) 乾薑(一分)
白話
芍藥(三分)、茯苓(三分)、大黃(半兩)、防葵(半兩)、半夏(一分,洗過)、桂心(一分)、椒(一分,研出汗)、乾薑(一分)。
原文
上八味,末之,煉蜜和如大豆,每服一丸。日五服,可加至三丸。(《千金》無干姜)治小兒核腫,壯熱有實方:
白話
以上八味,研成粉末,用煉蜜調和如大豆大小,每次服用一丸。每日五服,可增加至三丸。(《千金要方》中無乾薑)治小兒核腫、壯熱有實的方劑:
原文
甘遂(三分) 麝香(三銖) 大黃 前胡(各一兩) 黃芩(半兩) 甘草(半兩,炙) 青木香(三分) 石膏(三分,碎)
白話
甘遂(三分)、麝香(三銖)、大黃、前胡(各一兩)、黃芩(半兩)、甘草(半兩,炙過)、青木香(三分)、石膏(三分,搗碎)。
原文
上八味,㕮咀,以水七升,煮取一升九合,服三合,日四夜二服。
白話
以上八味,切碎,用七升水煎煮至一升九合,每次服用三合,白天四次、夜間兩次服用。
原文
治小兒誤吞針方:吞磁石如棗核大,針立下。
白話
治小兒誤吞針的方劑:吞下如棗核大小的磁石,針立刻就會排出。
原文
論曰:文王父母有胎教之法,此聖人之道,未及中庸,是以中庸養子,十歲以下,依禮小學,而不得苦精功程,必令兒失心驚懼,及不得苦行杖罰,亦令兒得癲癇。此事大可傷怛。但不得大散大漫,令其志蕩。亦不得稱讚聰明,尤不得誹毀小兒。十一以上,得漸加嚴教。此養子之大經也。不依此法,令兒損傷。父母之殺兒也,不得怨天尤人。
白話
論述說:周文王的父母有胎教的方法,這是聖人之道,但尚未達到中庸的境界。因此用中庸之道養育孩子,十歲以下,應依照禮儀接受小學教育,但不能過分專注於功課,必定會使孩子內心失常、驚恐畏懼,同樣也不能過度使用杖罰,也會使孩子患上癲癇。這件事實在令人非常悲傷。但也不能讓孩子太過散漫放縱,使其心志動搖。也不能過度稱讚聰明,尤其不能誹謗毀損孩子。十一歲以上,可以逐漸加強嚴格教育。這是養育子女的大經大法。不依照這個方法,會使孩子受到損傷。這就是父母的過錯殺害了孩子,不能怨天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