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論曰:夫藥採取不知時節,不以陰乾曝乾,雖有藥名,終無藥實,故不依時採取,與朽木不殊,虛廢人功,卒無裨益,其法雖具大經,學者尋覽造次難得,是以甄別,即日可知耳。白話提出修訂論述說:如果採集藥物不知道適當的時節,不採用陰乾或曝曬的方法,即使有藥物的名稱,最終也沒有藥物的實質。所以不依照時節採集,就和腐朽的木頭沒有區別,白白浪費人力,最終沒有益處。這些方法雖然在大經典中都有記載,但學者要尋找閱讀卻難以立刻理解,因此加以甄別,當天就可以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