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論一首 方三十五首與第二十二卷通論曰:既得藥力,諸疴並遣。石忽發動,須知解方。故次立解散方焉。一一依其診候而用之,萬不失一。
一篇論述,三十五首方劑,與第二十二卷通論說:已經得到藥力之後,各種疾病都能消除。如果石藥突然發作,必須知道解救的方劑。因此接著設立解散方。完全依照診斷的證候來使用,萬無一失。
原文
夫脈或洪或實,或斷絕不足,欲似死脈,或細數,或弦快,其所犯非一故也。脈無常,投醫不能識也。熱多則弦快,有癖則洪實,急痛則斷絕。
脈象有時洪大,有時實滿,有時斷絕不足,好像死脈,有時細數,有時弦急快速,這是因為所患的病證不只一種的緣故。脈象沒有常規,醫生無法辨識。熱邪多則脈弦急快速,有積塊則脈洪大實滿,劇烈疼痛則脈象斷絕。
原文
凡寒食藥熱率常如是,自無所苦,非死候也。動從節度,則不死矣。不從節度,則死矣。欲服散者,宜診脈審正其候,爾乃畢愈。脈沉數者難發,難發當數下之。脈浮大者易發也。人有服散兩三劑不發者,此人脈沉難發。發不令人覺,藥勢已行。不出形於外,但以藥治於內。欲候知其力,人進食多,一候也。顏色和悅,二候也。頭面身體瘙癢,三候也。澀澀惡風,四候也。厭厭欲寐,五候也。
凡是寒食藥的藥熱通常都是這樣,自己沒有痛苦,並非死亡的徵兆。行動遵循法度,就不會死亡。不遵循法度,就會死亡。想要服用散藥的人,應當診脈仔細審定其證候,這樣才能完全痊癒。脈象沉而數的難以發作,難以發作就應當多次用瀉下法。脈象浮而大的容易發作。有人服用散藥兩三劑不發作的,這是因為此人脈象沉而難以發作。發作時不讓人察覺,藥勢已經運行。不表現於體外,只用藥物在體內治療。想要觀察知道藥力,病人進食增多,是第一種徵候。面色和悅,是第二種徵候。頭面身體瘙癢,是第三種徵候。怕風發冷,是第四種徵候。精神不振想要睡覺,是第五種徵候。
原文
諸有此證候者,皆藥內發五臟,但如方法服藥。宜數下之,內虛自當發也。
所有有這些證候的人,都是藥力在體內作用於五臟,只要按照方法服藥。應當多次用瀉下法,體內虛弱自然就會發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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