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脈平脈章句

第十八章

第十八章

第十八章11
原文
脈浮而大,心下反硬。有熱屬臟者,攻之,不令發汗;屬腑者,不令溲數。溲數則大便硬,汗多則熱愈,汗少則便難。脈遲尚未可攻。屬腑者下,當有「攻之」二字。經不言者,承上而省文也。
白話
脈象浮而大,心下反而硬滿。有熱邪屬於臟的,應當用攻法治療,不可使其發汗;屬於腑的,不可使其小便頻數。小便頻數則大便會硬結,汗出太多則熱勢更盛,汗出太少則排便困難。脈遲的還不能攻下。屬於腑的條文下面,應當有「攻之」二字。經文中沒有說出來,是因為承接上文而省略了文字。
原文
脈浮大者,當為表實裡虛,今心下反硬,是熱結於膈上也。屬臟者,氣分無形之病也。
白話
脈象浮大的,原本應當是表實裡虛,現在心下反而硬滿,這是熱邪結聚在膈上。屬於臟的,是氣分無形的病證。
原文
攻之,謂清之降之,如陷胸、瀉心之類也;不令發汗,發汗則上焦之清氣愈虛,下氣愈逆愈壅,不得清肅矣。
白話
所謂攻之,是指清熱降氣,例如陷胸湯、瀉心湯這一類方劑;不可使其發汗,因為發汗會使上焦的清氣更加虛弱,下焦的氣機更加上逆壅滯,無法清肅下降。
原文
屬腑者,腸胃有形之病,如陽明承氣證是也。利水發汗,皆在所禁,為傷津也。
白話
屬於腑的,是腸胃有形質的病變,例如陽明腑實的承氣湯證。利水與發汗都在禁忌之列,因為會損傷津液。
原文
熱愈者,熱益甚也,急攻之以驅其有形之滓,則內熱清而痞結可去矣。
白話
所謂「熱愈」,是指熱勢更加嚴重,應當趕快用攻下法驅除其有形質的糟粕,這樣內熱清除,痞塞結聚就可以去除了。
原文
若脈浮而遲,裡氣未實,是或陰結也,又未可攻。攻,謂攻下,與上屬臟之攻義殊。此章以「有熱」二字為骨。脈遲未可攻者,為無熱也。舊解熱愈俱謂熱已解也,未合。
白話
如果脈象浮而遲,裡氣尚未充實,這可能是陰結,又不可攻下。攻,指的是攻下,與前面屬於臟的「攻」字含義不同。這一章以「有熱」二字為關鍵。脈遲不可攻下的原因,是因為沒有熱邪。舊註解把「熱愈」都解釋為熱勢已解除,並不符合原意。
原文
或疑汗多汗少,「多少」二字誤倒,非也,汗多固由誤汗之太過,汗少更津虛而不能多耳。
白話
有人懷疑「汗多汗少」中「多少」二字順序顛倒,其實不然,汗多固然是由於誤汗太過,汗少則是因為津液虛弱而不能多出汗罷了。
原文
按:心下硬是心下結急,為瀉心證。胸中滿是胸中脹悶,為陷胸證。
白話
按:心下硬是指心下部位結滯拘急,屬於瀉心湯證。胸中滿是指胸中脹滿悶塞,屬於陷胸湯證。
原文
而陽明證常兼此二者,以胃氣上逆,而大腸又與肺表裡,大便不通則氣上壅遏也。
白話
而陽明病證常常兼有這兩種情況,是因為胃氣上逆,且大腸與肺互為表裡,大便不通則氣機向上壅塞遏阻。
原文
《傷寒論》曰:太陽與陽明合病,喘而胸滿者,不可下,宜麻黃湯主之。
白話
《傷寒論》說:太陽與陽明合病,出現氣喘而胸部滿悶的,不可用攻下法,應當用麻黃湯主治。
原文
此表氣不宣以致裡氣郁也,義與此殊,亦可參看。陽明指經言,非在腑也。
白話
這是表氣不宣通導致裡氣鬱滯,病機與此處不同,也可以參考。這裡的陽明是指經脈而言,並非指在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