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脈平脈章句

第二章

第二章

第二章15
原文
問曰:脈有陰結陽結者,何以別之?答曰:其脈浮而數,能食,不大便者,此為實,名曰陽結也,期十七日當劇。
白話
問:脈象有陰結和陽結的分別,該如何區別?答:脈象浮而且數,能吃東西,大便不通暢的,這是實證,叫作陽結,預計第十七天病情會加劇。
原文
其脈沉而遲,不能食,身體重,大便反硬,名曰陰結也,期十四日當劇。
白話
脈象沉而且遲,不能吃東西,身體沉重,大便反而乾硬,叫作陰結,預計第十四天病情會加劇。
原文
脈有陰結陽結,非言脈也,言診脈而可別其病之為陰結陽結也。
白話
脈有陰結陽結的說法,不是專門指脈象而言,而是說通過診脈可以區別疾病屬於陰結還是陽結。
原文
問者蓋以結為內實,當偏屬陽,乃有陰陽之分,何耶?答言仍以前所論陰脈陽脈別之也。但脈無單見,且須兼察病情耳。
白話
提問的人大概是因為結證屬於內實,應當偏屬於陽證,為什麼還要分陰陽呢?回答說仍然要根據前面所論述的陰脈陽脈來區別。只是脈象不會單獨出現,而且必須兼顧觀察病情罷了。
原文
陽結者,陽明氣熱也,故能食;陰結者,太陰液燥也,故不能食。
白話
陽結,是因為陽明氣熱,所以能吃東西;陰結,是因為太陰液燥,所以不能吃東西。
原文
氣熱者,液雖不足以濡之,而為陽火,為有餘,故曰此為實。
白話
氣熱的人,津液雖然不足以滋潤它,但化為陽火,成為有餘,所以說這是實證。
原文
液燥者,氣亦不足以呴之,而為陰寒,為不足,故曰大便反硬。謂其內虛不當硬也,是寒極反見燥化也。浮為在表,沉為在裡,此屬氣分血分也。數為在腑,遲為在臟,此屬陽明太陰也。浮數,能食,不大便,陽證陽脈也。沉而遲,幾於脾之真臟矣。不能食,身體重,脾陽不振可知也。
白話
津液燥的人,氣也不足以溫煦它,化為陰寒,成為不足,所以說大便反而乾硬。是說體內本虛不應當乾硬,這是寒到極點反而表現出燥化的現象。浮代表在表,沉代表在裡,這屬於氣分血分的範疇。數代表在腑,遲代表在臟,這屬於陽明太陰的範疇。脈浮數,能吃東西,大便不通,是陽證陽脈。脈沉而遲,接近脾的真臟脈了。不能吃東西,身體沉重,可知脾陽不振。
原文
二者雖陽結為順,陰結為逆,而不早治,則皆當劇。當劇者,危之也。
白話
兩種情況雖然陽結為順證,陰結為逆證,但如果不及早治療,都會病情加劇。所謂當劇,是說病情危重。
原文
十七日十四日,謂陽結者,陽土合少陽相火而為病也,火與燥合,十七日火復得令,則火連入里,燥益甚矣。
白話
第十七天和第十四天的說法,是因為陽結是陽土會合少陽相火而發病,火與燥相合,第十七天火再次得令,火就接連深入體內,燥證更加嚴重了。
原文
陰結者,陰土本氣衰而從燥金之化也,母為子逆,十四日金復得令,既泄土氣,而燥又勝濕,土愈虛矣。
白話
陰結是因為陰土本氣衰弱而從燥金的氣化,屬於母子相逆,第十四天金再次得令,既泄耗土氣,而燥又勝過濕,土就更加虛弱了。
原文
夫有餘者,得助而勢熾,不足者,被折而氣微,觀於當劇之期,可以悟豫為用藥之義矣。
白話
凡是有餘的,得到相助就氣勢旺盛,不足的,被折損就氣虛微弱,從應當加劇的時間,可以領悟提前用藥的道理了。
原文
設陽結而誤用辛散溫補,則藥入咽而病劇,豈待十七日乎?
白話
假設陽結卻誤用辛散溫補的藥物,那麼藥一入口病情就會加劇,哪裡要等到第十七天呢?
原文
陰結而誤用淡滲攻下,則亦藥下咽而病劇,豈待十四日乎?
白話
陰結而誤用淡滲攻下的藥物,那麼也是藥一下嚥病情就加劇,難道要等到第十四天嗎?
原文
十七日十四日,義本難曉,竊思陰結陽結者,化氣之病也,則亦當以五行化氣釋之。
白話
第十七天第十四天的意義本來難以理解,我私下認為陰結陽結是化氣的病,那麼也應當用五行化氣來解釋。
原文
一水二火三木四金五土,此五行始生之次也,故十七日當二火,十四日當四金矣。舊注無作此說者,未知是否。
白話
一水二火三木四金五土,這是五行初始相生的次序,所以第十七天相當於二火,第十四天相當於四金。舊注沒有這樣說的,不知道是否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