脈簡補義

經義叢談

讀醫須先識各經主脈主證

經義叢談18
原文
嘗謂學醫者讀經論,須是先將五臟六腑、十二經、內因、外因、不內外因,以及五臟相乘、六腑相乘各專證,一一類聚而詳記之。
白話
我曾說過,學習醫術的人研讀經典論述,必須先把五臟六腑、十二經絡、內因、外因、不內外因,以及五臟相乘、六腑相乘的各個專門證候,一一分類聚集並詳細記住。
原文
讀脈書,須是先將五臟六腑、十二經、內因、外因、不內外因,以及五臟相乘、六腑相乘各主脈,一一類聚而詳記之,則胸中有主,臨診可以不惑矣,斯為捷法。
白話
研讀脈學書籍,必須先把五臟六腑、十二經絡、內因、外因、不內外因,以及五臟相乘、六腑相乘的各個主脈,一一分類聚集並詳細記住,這樣心中就有主宰,臨證診治時就不會迷惑,這才是快捷的方法。
原文
凡證之變有萬,無非各專證之所互乘也;脈之變亦有萬,無非各主脈之所互乘也。
白話
凡是證候的變化有成萬種,無非是各個專門證候相互乘積的結果;脈象的變化也有成萬種,無非是各個主脈相互乘積的結果。
原文
今讀《此事難知》,述東垣所論脈證大義,正與此合。因錄於下,以備省覽。
白話
現在讀《此事難知》,書中記述東垣所論述的脈象與證候的大義,正好與此相符。因此抄錄在下面,以供省視覽讀。
原文
脈之相合,各有虛實,不可作一體視之。假令洪弦相合,洪客也,弦主也,子能令母實也;弦洪相合,弦客也,洪主也,母能令子虛也。餘臟可以類推。
白話
脈象的配合,各有虛實,不能把它們看作一體。例如洪脈和弦脈相合,洪是客,弦是主,這是子能令母實;如果是弦脈和洪脈相合,弦是客,洪是主,這是母能令子虛。其餘臟腑可以依此類推。
原文
至於手足之經亦相合,假令傷寒脈浮緊而帶洪者,即手經病也。余仿此。
白話
至於手足經脈也是相互配合的,例如傷寒病脈浮緊而又帶洪象的,就是手經有病。其餘以此類推。
原文
假令侮所不勝者,挾其勢也,脈弦而入金之分,非挾火之勢,則不敢以侵金之分。
白話
假設侵犯所不勝的臟腑,是因為挾持了它的勢力。脈象呈弦而進入金的部位,如果不是挾持了火的勢力,就不敢侵犯金的部位。
原文
治病無問傷寒、畜血、結胸、發黃等病諸證,並一切雜證,各當於六經中求之。
白話
治病無論是傷寒、畜血、結胸、發黃等各種病證,以及一切雜證,都應當在六經中尋求答案。
原文
謂如發黃證,或頭痛、腰脊強、惡寒,即有太陽證也。
白話
例如發黃證,如果有頭痛、腰脊僵硬、怕冷等症狀,就是有太陽證。
原文
或身熱、目疼、鼻乾、不得臥,即有陽明證也。其餘諸經仿此。更有六經相流入者。如手陽明流入足陽明,是上流下也。
白話
如果有身體發熱、眼睛疼痛、鼻乾、不能入睡等症狀,就是有陽明證。其餘各經以此類推。還有六經相互流入的情況,例如手陽明流入足陽明,這是從上往下流。
原文
本非足經病,當於手經中求之,是知治足經者非也。
白話
本來不是足經的病,應當從手經中尋求治療,由此可知只知道治足經是不對的。
原文
亦有下而流上者,更有支別流入者,有同鄰為病者。鄰者,表裡相絡者是也。
白話
也有從下往上流的,還有支脈分流入侵的,以及相鄰而為病的。相鄰,是指表裡相絡的關係。
原文
(更有氣類相感者,病在此經,本未傳入彼經,而氣息株連,致彼經亦不可得安。如素胃寒者,偶爾感冒,即口淡不思食也。葉天士亦謂病溫熱者,若腎水素虧,雖熱邪未入下焦,每多先自仿惶矣。)有夫婦各相傳者,即甲傳己,脾傳腎之類。
白話
還有因氣息同類而相互感應的,病在此經,本來沒有傳入彼經,卻因氣息株連,導致彼經也不能安寧。例如平常胃寒的人,偶爾感冒,就會口淡不想吃東西。葉天士也說,患溫熱病的人,如果腎陰本來就虧虛,雖然熱邪尚未侵入下焦,往往會先出現惶惶不安的症狀。還有夫婦相互傳染的,就是甲傳己、脾傳腎之類的情況。
原文
假令腹痛,桂枝加芍藥、大黃,何為不直用芍藥、大黃,卻於桂枝湯內加之?
白話
假設是腹痛,用桂枝湯加芍藥、大黃治療,為什麼不直接用芍藥、大黃,卻要在桂枝湯內加入呢?
原文
大抵治病必求其本,此腹痛知從太陽中來,故以太陽為本也。(必太陽證仍在也。)
白話
大體來說治病必須追究根本,這個腹痛知道是從太陽經傳來的,所以以太陽經為根本。(必須是太陽證仍在。)
原文
觀於東垣論脈與證治,則當先明主脈、主證、主治也,審矣。《內經》曰:先病為本,後病為標。有客氣,有同氣,謹察間甚以意調之。間者並行,甚者獨行。客氣者,謂既有先病,復感新邪而生後病。先者為主,後者為客也。同氣者,謂久病變證,一氣輾轉滋蔓也。並行者,謂病勢緩,則用多味,標本並治。
白話
從東垣論述脈象與證候治療來看,應當首先明確主脈、主證、主治,這是很清楚的。《內經》說:先發生的病為根本,後發生的病為標。有客氣,有同氣,要謹慎地觀察病情的輕重,根據意念來調治。病情輕微的可以標本兼治,病情嚴重的則要專門針對一方面治療。客氣,是指先有原有的病,又感受新邪而產生後病,先發病的為主,後發病的為客。同氣,是指久病後發生病變,一種病氣輾轉蔓延。並行,是指病勢較緩,就用多味藥物,標本一起治療。
原文
獨行者,謂本急獨治本,標急獨治標,不得多味,勢分力緩也。
白話
獨行,是指本病緊急就單獨治療本病,標病緊急就單獨治療標病,不能用多味藥物,否則就會分散病勢、減緩藥力。
原文
如是者,設非明於各經主脈主證,則證變雜沓紛紜。何以見其為客氣,為同氣?孰當並行,孰當獨行耶?
白話
像這樣的情況,如果不明瞭各經的主脈主證,面對證候變化複雜眾多的情況,怎麼能看出它是客氣還是同氣?哪個應當並行,哪個應當獨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