脈簡補義

諸脈補真

長短(2)

諸脈補真21
原文
脈出魚際,逆氣喘息。(妇人血风,虚热搏之,脉亦如此,头痛颅胀,晕眩呕吐。)
白話
脈出魚際,逆氣喘息。(妇人血风,虚热相搏,脉也如此,头痛颅胀,晕眩呕吐。)
原文
短而數,心痛心煩。(水邪凌心,其勢甚危。)
白話
短而數的,心痛心煩。(水邪侵凌心臟,其勢很危險。)
原文
短疾而滑,酒病。(胃脈受傷,毒氣內蘊而血亂也,吐血即死。)
白話
短疾而滑的,酒病。(胃脈受傷,毒氣內蘊而血液紊亂,吐血就會死亡。)
原文
浮短者,其人肺傷,諸氣微少,不過一年,死,法當嗽也。
白話
浮而短的,患者肺臟損傷,各種氣微弱減少,不超過一年就會死亡,依法應當用止嗽的方法治療。
原文
頭痛目痛,脈反短澀者,死。(此陰脫也,凡耳暴聾,目暴無所見,並同此例。)
白話
頭痛目痛,脈反而短澀的,死。(這是陰氣脫失,凡耳朵突然聾了,眼睛突然看不見,都屬於同樣的例子。)
原文
腹痛,脈反浮大而長者,死。(下血下利,日久沉困,忌此脈證。新痛因風,不拘此例。)
白話
腹痛,脈反而浮大而長的,死。(下血下利,日久沉困,忌諱這個脈證。新痛因為風,不拘泥於這個例子。)
原文
四肢厥逆,脈反浮大而短者,死。(與汗多,重發汗亡陽譫語,脈短者死,同義。)
白話
四肢厥逆,脈反而浮大而短的,死。(與汗多、反复發汗亡陽譫語、脈短者死,同樣的意思。)
原文
尺脈牢而長,苦兩脛重,少腹引腰痛,妇人腹满,阴中急。
白話
尺脈牢而長,苦於兩小腿沉重,少腹牵引腰痛,妇人腹满,阴中急。
原文
(此寒疝也。寒濕深痼於肝腎之血脈,更有少腹兩旁大筋粗硬牽痛,下引睪丸及兩股者。)
白話
(這是寒疝。寒濕深重固著於肝腎的血脈,更有少腹兩旁大筋粗硬牽痛,向下牵引睪丸及兩大腿的。)
原文
脈沉重而直前絕者,病血在腸間。(沉而不揚,弦細上駛,是血瘀積與熱搏也。)脈沉重,前不至寸口,徘徊絕者,病在肌肉,遁屍。
白話
脈沉重而直向前絕的,病血在腸間。(沉而不揚,弦細向上快速,是血瘀積與熱相搏。)脈沉重,前不至寸口,徘徊欲絕的,病在肌肉,是遁屍。
原文
(短澀,伏寒在血。)脈累累中止,不至寸口,軟者,結熱伏留在小腸膜中。
白話
(短澀,是伏寒在血。)脈累累中止,不至寸口,軟的,是結熱伏留在小腸膜中。
原文
脈累累如貫珠,不前至,有風寒伏留在大腸。(已上《脈經》。)
白話
脈累累如貫珠,不向前至,有風寒伏留在大腸。(以上是《脈經》的內容。)
原文
統觀經義,皆形體之長短也。長即弦緊之類,短即結動滑澀之類。
白話
統觀所有經義,都是形體的長短。長就是弦緊之類,短就是結動滑澀之類。
原文
揍其義約有數端:風邪鼓於上,長必見於寸口,兼寒則緊,兼熱則洪;濕邪注於下,長必見於尺中,兼寒則牢,兼熱則緩;陽損於上,頭小本大,胸滿短氣;陰損於下,頭大本小,頭痛目眩;風熱錮於表,發為瘡疹,脈必三部長而兼洪;濕熱蘊於裡,發為腫痿,脈必三部長而兼緩;痰飲瘀血,格於中焦,發為喘逆,為結痛,脈必三部累累厥厥,斷續不勻。
白話
歸納其義大約有數端:風邪鼓動於上,長脈必見於寸口,兼寒則脈緊,兼熱則脈洪;濕邪注於下,長脈必見於尺中,兼寒則脈牢,兼熱則脈緩;陽氣損傷於上,頭小而末端大,胸滿短氣;陰氣損傷於下,頭大而末端小,頭痛目眩;風熱錮於表,發為瘡疹,脈必三部皆長而兼洪;濕熱蘊於裡,發為腫痿,脈必三部皆長而兼緩;痰飲瘀血,格於中焦,發為喘逆、結痛,脈必三部累累厥厥,斷續不勻。
原文
及其敗也,或溢或覆,或如引索,或如循長竿,或如循薏苡,或如麻子動搖,是皆長短之主病,且其病不皆輕淺也。
白話
到其敗壞時,或溢或覆,或如引索,或如撫摸長竿,或如撫摸薏苡,或如麻子動搖,這些都是長短脈的主病,而且其病不一定都輕淺。
原文
蓋長短之形體有二:有三部內見者,有三部外見者。
白話
長短的形體有二種:有三部內見的,有三部外見的。
原文
三部外見者,即上魚為溢,入尺為覆,是過於本位為長,不及本位為短之說也;三部內見者,即俱往俱來,不結不動,(三部齊起齊落,首尾如一。)是短則氣病,長則氣治之說也。
白話
三部外見的,就是上魚為溢,入尺為覆,是過於本位為長、不及本位為短的說法;三部內見的,就是俱往俱來,不結不動(三部齊起齊落,首尾如一),是短則氣病、長則氣治的說法。
原文
後人每以過於本位、不及本位為詞,而其義則又取氣治氣病之義。夫過於本位,豈氣治耶?
白話
後人常常用過於本位、不及本位作為說辭,而其義理却又取氣治氣病的意義。過於本位難道是氣治嗎?
原文
無怪窒而難通,而長短皆不診關之說,鑿而愈難也。至於來往之長短,經無明文,只見王注。
白話
難怪窒塞而難以通達,而長短皆不診關的說法,越分析越困難。至於來往的長短,經書沒有明文,只見於王氏的注釋。
原文
竊嘗考之,經凡言大小者,多指來去之盛衰,而言長短者,皆指形體之伸縮也。
白話
我曾經考察,經書凡是說大小的,大多指來去的盛衰,而說長短的,都指形體的伸縮。
原文
故王氏之說,於理雖精,而以之注經則猶未合。
白話
所以王氏的說法,於理雖然精當,而用來注釋經書則還是不夠契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