脈簡補義

經義叢談

脈有分看合看法

經義叢談3
原文
所謂合看者,如脈浮而緊,即合為弦;脈弦而大,即合為革是也。
白話
所謂合看,就像脈浮而緊,就合起來成為弦脈;脈弦而大,就合起來成為革脈。
原文
所謂分看者,如弦脈有浮有緊,革脈有弦有大是也。
白話
所謂分看,就像弦脈有浮有緊,革脈有弦有大。
原文
由是浮主何證,緊主何證,即可知浮緊合之當主何證矣。弦主何證,如弦則為減,減則為寒也。大主何證,如大則為芤,芤則為虛也。即可知弦大合之當主何證矣。此入門之最捷法也。即如仲景脈浮而大,浮為氣實,大為血虛。脈濡而緊,濡則衛氣微,緊則榮中寒。是古人看脈決病,亦不離此法。
白話
由此可知,浮脈主什麼證候,緊脈主什麼證候,就可以知道浮脈與緊脈合看應當主什麼證候了。弦脈主什麼證候,比如弦脈主「減」,減就是寒。大脈主什麼證候,比如大脈主「芤」,芤就是虛。就可以知道弦脈與大脈合看應當主什麼證候了。這是入門最快捷的方法。就如仲景所說,脈浮而大,浮為氣實,大為血虛。脈濡而緊,濡則衛氣微,緊則榮中寒。這是古人診脈斷病,也不離開這個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