脈貫

卷六

代脈(陰)

卷六/代脈(陰)19
原文
〔經論〕代脈動而中止,不能自還,因而復動(仲景),脈至還入尺,良久方來(吳氏)。
白話
〔經論〕代脈的搏動在中途停止,不能自己恢復,所以要再次跳動才能回來(張仲景),脈搏退回到尺部,很久才再來(吳氏)。
原文
〔發明〕代,亦歇止之脈。但促、結之止,內有所礙,雖止而不全斷,中有還意;代則止而不還,良久復止,如四時之禪代,不愆其期也。
白話
〔發明〕代,也是歇止的脈象。但促、結脈的停止,是內部有所障礙,雖然停止但不完全斷絕,中間有回還的意思;代脈則停止後不回還,很久才再停止,如同四季的禪讓更替,不會錯過它的期限。
原文
李瀕湖云:促結之止無常數,或二動三動,一止即來;代脈之止有常數,必依數而止,脈至良久方來。
白話
李時珍說:促脈和結脈的停止沒有固定的次數,也許兩次跳動或三次跳動後停止,停止後立即就來;代脈的停止有固定的次數,必定按照數字而停止,脈搏到來後要很久才再來。
原文
〔體象〕動而中止不能還,復動因而作代看;病者得之猶可療,平人若見壽相關。
白話
〔體象〕跳動中途停止不能回還,再次跳動因而稱為代;病人得到此脈還可以治療,正常人若見到此脈則與壽命相關。
原文
〔相類〕數而時止名為促,緩止須將結脈呼,止不能回方是代,結生代死自殊途。
白話
〔相類〕跳動快速而時常有停止稱為促,緩慢停止稱為結脈,停止後不能回還才是代,結脈主生代脈主死兩者路徑不同。
原文
〔主病]代脈臟衰危惡候,腹疼泄利下元虧,脾敗吐瀉寒不食,三月懷胎不必醫。
白話
〔主病〕代脈是臟腑衰竭的危險惡兆,腹疼腹瀉是下元虧損,脾氣衰竭嘔吐腹瀉胃寒吃不下,懷孕三個月的脈象不必治療。
原文
〔貫釋〕代主氣促脹滿,喘急痰涎,及泄痢脫精之候。久病脈代者死。《脈經》曰:代散者死,主泄及便膿血。《內經》曰:代則氣衰。滑伯仁曰:代主形容羸瘦,口不能言。
白話
〔貫釋〕代脈主氣促脹滿,喘急痰多,以及泄痢遺精的症候。久病出現代脈者死。《脈經》說:代脈兼散者死,主治泄瀉及便膿血。《內經》說:代脈則氣衰。滑伯仁說:代脈主身體消瘦,口不能言。
原文
若不因病而人羸瘦,其脈代止,是一臟無氣,他臟代之,真危亡之兆也。
白話
如果不是因為疾病而人身體消瘦,出現代脈停止,是一個臟沒有氣,其他臟代替它,真正是危亡的預兆。
原文
若因病而氣血驟損,以致元氣不續,或風家、痛家脈見代止,只為病脈。
白話
如果因為疾病而氣血突然損傷,導致元氣不能接續,或是有風病、疼痛病的患者脈象出現代脈停止,只是病脈。
原文
傷寒家亦有心悸而脈代者,腹心痛亦有結澀止代不均。蓋凡痛病而脈見代者,不可准也。又妊娠脈代者,其胎百日代之。生死不可不辨。
白話
傷寒病也有因心悸而出現代脈的,腹心痛也有結澀止代不均的情況。凡是疼痛病症而脈象見代的,不可以作為準則。另外妊娠脈代的,是胎兒百日才代的。生死不可不分辨。
原文
〔辨診〕五十不止身無病,數內有止皆知定,四十一止腎臟衰,三十一止肝氣盡,二十一止脾敗竭,十動一止心脈絕,四五動止肺經傷,死期更參聲色證。
白話
〔辨診〕五十次跳動不停身體無病,數字內有停止都可以知道判斷,四十一次停止腎臟衰竭,三十一次停止肝氣竭盡,二十一次停止脾氣衰竭,十次跳動一次停止心脈斷絕,四五次跳動停止肺經受傷,死亡期限還要參考聲音氣色症狀。
原文
兩動一止三日死,三四動止五六日,五六一止七八朝,次第推之自無失。
白話
跳動兩次停止的三天死,三四次跳動停止的五到六天死,五六次跳動停止的七八天,按順序推算自然沒有失誤。
原文
〔先哲格言〕脈一息五至,肺心脾肝腎五臟之氣皆足。五十動者,合天地大衍之數也。
白話
〔先哲格言〕脈搏一息五至,肺心脾肝腎五臟的氣都充足。五十次跳動,符合天地大衍之數。
原文
人之脈息,晝夜循環五臟,脈一動循一臟,五動循五臟,呼吸脈遍周而復始,五十動則循環五臟十次。(至而不見止脈者,五臟皆平。今不滿五十動而脈見止,是一臟無氣也。凡平人一呼脈兩動,一動肺一動心;一吸脈兩動,一動肝一動腎;呼吸之間一息脈五至者,此一動是脾脈也。心與肺在上為陽,主氣呼出也,故云呼出心與肺,又云呼因陽出也。肝與腎在下為陰,主氣吸入也,故云吸入腎與肝,又云吸隨陰入也。脾雖不主呼吸,其位居心肺肝腎之中,惟受穀氣,故脈動在四臟呼吸兩界之間,故平人脈一息五至也。假如一呼一吸脈四動,初動肺,二動心,三動脾,四動肝而止,良久卻復來動者,乃從肺來也,是不至者腎也。《難經》曰:脈不滿五十動而一止,腎臟先衰,謂吸不能至腎,至肝而還,故知一臟無氣,腎氣先絕也。《脈經》曰:不滿五十動一止者,五歲死;四十動而一止者,一臟無氣,四歲死;三十動而一止者,二臟無氣,三歲死:二十動而一止者,三臟無氣,二歲死;十動而一止者,四臟無氣,歲中死。吳氏注曰:腎氣絕,期應四年而死。三十動而見止者,是知腎肝二經無氣,期應三年而死。二十動而止者,腎肝脾三臟無氣,期應二年而死。十五動而一止者,腎肝肺心四臟皆無氣,期應一年而亡也。戴同父曰:《脈經》以四臟無氣歲中死,其言幾臟無氣以分別幾歲之死期,予竊疑焉。《內經》曰:腎絕,六日死;肝絕,八日死;心絕,一日死。果此臟氣絕,又安能待四歲三歲乎?王惠源曰:夫戴氏引《內經》而正《脈經》之謬。如某臟之氣衰,尚未敗絕而見代者,則死期之歲月從《脈經》斷之。若某臟之氣敗絕而見代者,則死期之月日從《內經》而斷之。但《內經》原說某臟絕,而《脈經》當作某臟衰弱也。又《脈經》言二十三十動一止,二臟三臟無氣。亦屬舛謬,豈有三臟、四臟無氣能延過三四歲乎?而吳氏不辨,亦依釋而蹈誤也。當以五十動一止者,腎氣衰;四十動一止者,肝氣衰;三十動一止者,脾氣衰;二十動一止者,心氣衰;十動一止者,肺氣衰也。然其中要分衰與敗,以定歲月之死期,庶謂妥當也。大抵五十動者,脈之大要數,必候五十動,不可不及五十動而遽不候也。或問候止從何處數起?曰:得止脈後,即從至脈數起也。但今庸醫惟賴口侫,指到腕臂不候五十動,便云瞭然,脈既不明,又安能起沉疴乎?
白話
人的脈息,晝夜循環五臟,脈搏跳動一次循行一臟,五次跳動循行五臟,呼吸時脈遍行全身周而復始,五十次跳動則循環五臟十次。(到而不見止脈的,五臟都平和。現在不滿五十次跳動而脈象見止,是一個臟沒有氣。凡是平人一呼脈兩動,第一動肺第二動心;一吸脈兩動,第一動肝第二動腎;呼吸之間一息脈五至的,這一動是脾脈。心與肺在上為陽,主氣呼出,所以說呼出心與肺,又說呼因陽出。肝與腎在下為陰,主氣吸入,所以說吸入腎與肝,又說吸隨陰入。脾雖然不主呼吸,它的位置在心肺肝腎之中,只受納穀氣,所以脈動在四臟呼吸的兩界之間,所以平人脈一息五至。假設一呼一吸脈四動,初動肺,第二動心,第三動脾,第四動肝就停止,很久後才再來跳動的,是從肺來的,是不能到的是腎。《難經》說:脈不滿五十次跳動而一次停止,腎臟先衰,說吸不能到腎,到肝就回還,所以知道一臟沒有氣,腎氣先絕。《脈經》說:不滿五十次跳動一次停止的,五歲死;四十次跳動而一次停止的,一臟無氣,四歲死;三十次跳動而一次停止的,二臟無氣,三歲死;二十次跳動而一次停止的,三臟無氣,二歲死;十次跳動而一次停止的,四臟無氣,歲中死。吳氏注解說:腎氣絕,預期應在四年而死。三十次跳動而見停止的,是知道腎肝二經無氣,預期應在三年而死。二十次跳動而停止的,腎肝脾三臟無氣,預期應在二年而死。十五次跳動而一次停止的,腎肝肺心四臟都無氣,預期應在一年而亡。戴同父說:《脈經》以四臟無氣歲中死,它說幾臟無氣來分別幾歲的死期,我私下懷疑。《內經》說:腎絕,六日死;肝絕,八日死;心絕,一日死。如果真是臟氣絕,又怎能等到四歲三歲呢?王惠源說:戴氏引用《內經》來糾正《脈經》的錯誤。如果某臟之氣衰,還沒有敗絕而出現代的,死期的歲月從《脈經》判斷。如果某臟之氣敗絕而出現代的,死期的月日從《內經》判斷。但是《內經》原來說某臟絕,而《脈經》應當說某臟衰弱。另外《脈經》說二十三十次跳動一次停止,二臟三臟無氣。也是錯誤的,難道有三臟、四臟無氣能延續過三四歲嗎?而吳氏不辨別,也依照解釋而重蹈錯誤。應當以五十次跳動一次停止的,腎氣衰;四十次跳動一次停止的,肝氣衰;三十次跳動一次停止的,脾氣衰;二十次跳動一次停止的,心氣衰;十次跳動一次停止的,肺氣衰。然而其中要區分衰與敗,來定歲月的死期,或許可以說是妥當的。大抵五十次跳動,是脈搏的大要數,必定要候五十次跳動,不可不到五十次跳動就急促不候。有人問候止從何處數起?回答:得到止脈後,就從至脈數起。但是現在庸醫只靠口才,手指碰到手腕手臂不候五十次跳動,就說已經清楚,脈象既然不明白,又怎能救治重病呢?
原文
愚按:《脈經》云:脈五來一止,不復增減,《經》名曰代;七來一止,不復增減,亦名曰代者。止而有常,如四時更代,而不失其常也。
白話
我按:《脈經》說:脈五來一止,不增減,《內經》稱為代;七來一止,不增減,也稱為代。停止而有常規,如同四季更替,而不失去它的常態。
原文
後人以脈來,止而難回曰代;本臟氣絕,他臟代之曰代。夫止而難回,即是止耳,何以言代?
白話
後人認為脈來,停止而難以回還叫做代;本臟氣絕,其他臟代替叫做代。停止而難以回還,就是止罷了,為什麼要說代?
原文
本臟氣絕,則他臟必相因而病,代之之說亦難通。
白話
本臟氣絕,那麼他臟必然相因而病,代替的說法也難以說通。
原文
學者宜以《脈經》為定論,陰陽驟損之脈也,為氣血虧壞,元氣不續。
白話
學者應以《脈經》為定論,這是陰陽驟然損傷的脈象,是氣血虧損破壞,元氣不能接續。
原文
孕娠三月者多有之,霍亂之候亦有之,此病脈也。他病得此脈者,正死不疑。
白話
懷孕三個月的多有此脈,霍亂的症候也有此脈,這是病脈。其他病得到此脈的,正當死亡無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