脈訣新編

卷一

考正《脈訣》論(劉本昌)(2)

卷一/考正《脈訣》論(劉本昌)23
原文
夫相生者右尺少火生右關脾土,右關脾土生右寸肺金,右寸肺金生左尺腎水,左尺腎水生左關肝木,左關肝木生左寸心火,心火又生少火,所謂生生不絕,此相生之義也。
白話
相生的順序是右尺少火生右關脾土,右關脾土生右寸肺金,右寸肺金生左尺腎水,左尺腎水生左關肝木,左關肝木生左寸心火,心火又生少火,所謂生生不息,這就是相生的意義。
原文
相剋相制者,左寸心火剋右寸肺金,賴金之子水相制也;左關肝木剋右關脾土,賴土之子金相制也;左尺腎水剋右尺少火,賴火之子土相制也,是對待不移之理。此相剋相制之義也。
白話
相剋相制的順序是,左寸心火剋右寸肺金,依賴金的兒子水來制約;左關肝木剋右關脾土,依賴土的兒子金來制約;左尺腎水剋右尺少火,依賴火的兒子土來制約,這是對待不移的道理。這就是相剋相制的意義。
原文
再舉所辨三部,心與小腸,肺與大腸,包絡與三焦,取十二經表裡原絡,先主後客之確據再證之:心經里之原穴神門,小腸表之絡穴支正,小腸表之原穴腕骨,心經里之絡穴通里;肺經里之原穴太淵,大腸表之絡穴偏歷,大腸表之原穴合谷,肺經里之絡穴列缺,三焦表之原穴陽池,心經里之絡穴內關,心經里之原穴大陵,三焦表之絡穴外關是矣。
白話
再列舉所辯明的三部,心與小腸,肺與大腸,包絡與三焦,取十二經表裡原絡,先主後客的確切證據再加以證明:心經里之原穴神門,小腸表之絡穴支正,小腸表之原穴腕骨,心經里之絡穴通里;肺經里之原穴太淵,大腸表之絡穴偏歷,大腸表之原穴合谷,肺經里之絡穴列缺,三焦表之原穴陽池,心經里之絡穴內關,心經里之原穴大陵,三焦表之絡穴外關,就是這樣。
原文
二十五難曰:有十二經,五藏六府十一耳,其一經何等經也?
白話
二十五難說:有十二經,五臟六腑共十一個,那另一經是什麼經呢?
原文
夫十二經者,心、肝、脾、肺、腎、膽、胃、大腸、小腸、膀胱、三焦,更加包絡,共十二經也。
白話
十二經是,心、肝、脾、肺、腎、膽、胃、大腸、小腸、膀胱、三焦,再加上包絡,共十二經。
原文
十二經中除在外之循經,凡有三百零四正穴,彼反以十二正經不列於六部正位,訛配心與包絡同診。
白話
十二經中除了在外循行的經脈,共有三百零四個正穴,他們反而將十二正經不列在六部正位,錯誤地配合心與包絡同診。
原文
夫心為藏,包絡亦為藏,心配包絡,即藏配其藏,非配其府也。
白話
心是臟,包絡也是臟,心配包絡,就是臟配其臟,不是配其腑。
原文
又訛配肺與胸中,肝與膈中,將大小腸、膀胱、兩腎列於兩尺,使正經錯亂無容身之地。
白話
又錯誤地配合肺與胸中,肝與膈中,將大小腸、膀胱、兩腎列於兩尺,使正經錯亂沒有容身之處。
原文
蓋脈有六脈,人所共知之,恰好六部,一藏一府,天然配合十二經脈,以知表裡陰陽虛實之病情,彼何加入無經絡之胸中膈中,使大小腸逼至下部,擠兩尺之候多端,其理可通乎?抑有經絡可憑乎?
白話
脈有六脈,是人所共知的,恰好六部,一臟一腑,天然配合十二經脈,用以知曉表裡陰陽虛實的病情,他們為何加入沒有經絡的胸中膈中,逼使大小腸到下部,擠占兩尺診察那麼多部位,這個道理能說得通嗎?還是有經絡可作憑據呢?
原文
但彼心與膻中及大腸於右尺,小腸於左尺,位雖訛配,而名猶在十二經之內。
白話
只是他們將心與膻中及大腸配在右尺,小腸配在左尺,位置雖然錯誤配合,但名稱仍在十二經之內。
原文
若胸中膈中無藏府表裡之配合,居於經外而強為藏府者,有是理乎?
白話
像胸中膈中沒有臟腑表裡的配合,居於經絡之外而勉強作為臟腑,有這個道理嗎?
原文
開言遵《內經》之候法,以壓天下後世,不知秦越人採摘《內經》,發《靈》、《素》之旨,豈扁鵲《難經》不知《內經》為法,欲貽誤後人乎?
白話
開口就說遵從《內經》的診察法,來壓制天下後世,卻不知道秦越人採摘《內經》,發揮《靈》《素》的旨意,難道扁鵲《難經》不知道《內經》是準則,想要貽誤後人嗎?
原文
若沈、李闢論中述《內經》寸部候上焦至頭之有疾,關部候中焦至腹中之有疾,尺部候下焦至足之有疾,此《內經》本指胸中、膈中、腹中,上中下三焦之候法,而言非為左右六部十二經藏府脈位而言。
白話
沈、李的駁論中說《內經》寸部診察上焦到頭的疾病,關部診察中焦到腹中的疾病,尺部診察下焦到足的疾病,這是《內經》本來指胸中、膈中、腹中,上中下三焦的診察法,是就三焦而言,不是就左右六部十二經臟腑脈位而言。
原文
後世不揣,承訛妄辨,使王叔和、高陽生有功不著,反受庸俗之誣辯,實不知此候法矣。
白話
後世不加思考,承襲錯誤妄加辯論,使王叔和、高陽生有功不為人知,反而受到庸俗的誣衊辯論,實在是不懂這個診察法。
原文
籲,數百年來往往注書言脈者,皆稱偽決意,至彼尺外以候腎、尺裡以候腹,王注外謂外側,里謂內側。李注外謂前半部,里謂後半部。
白話
唉,數百年來往往注書論脈的人,都稱之為偽決意,至於那尺外用以診察腎、尺裡用以診察腹,王叔和注外側是指外側,里是指內側。李氏注外是指前半部,里是指後半部。
原文
若謂外側、內側為是,則脈有兩條;若謂前半部、後半部為是,則脈截斷矣。此候腎候腹難為後世法。叔和評以浮沉候之,伊亦有辯言。
白話
如果以外側、內側為對,那就脈有兩條;如果以前半部、後半部為對,那就脈截斷了。這種診察腎診察腹的說法難以作為後世法則。叔和評論用浮沉診察,他也有辯論。
原文
謂《脈決意》左寸浮以候小腸之脈,沉以候心之脈,設或單浮則心脈無矣。經曰心脈絕,死不治。心脈可以一日無乎?余謂此辯若借設,或難罄其言。
白話
說《脈決意》左寸浮用以診察小腸的脈,沉用以診察心的脈,假設只有浮那麼心脈就沒有了。經說心脈絕,死不治。心脈可以一日沒有嗎?我說這個辯論如果是假設,或者難以說盡其言。
原文
夫人身之疾病切脈雖知,實無真藏形跡,不過十二經脈上朝於寸口可診,豈有絡於不經之胸中膈中,而不能絡於在經之大腸小腸乎?
白話
人身疾病的脈象雖然可以通過切脈知曉,實在沒有真臟的形跡,不過是十二經脈上朝於寸口可以診察,哪有經絡到不經的胸中膈中,而不能經絡到在經的大腸小腸呢?
原文
若謂不然,只可頭疾診乎頭,足疾取乎足脈乎?然沈微垣五行圖中,六脈亦列相火於右尺。
白話
如果說不是這樣,只可以頭疾診察頭,足疾診察足脈嗎?然而沈微垣五行圖中,六脈也將相火列在右尺。
原文
李中梓四言脈中,有命脈將絕之文,五臟本脈有右尺相火與心同斷之句。審若是,則命脈究於何部可診?
白話
李中梓四言脈中,有命脈將絕的文字,五臟本脈有右尺相火與心同斷的句子。如果確實如此,那命脈究竟在什麼部位可以診察?
原文
彼辟命門無經絡,妄配右尺,而其配在右尺者為相火,因包絡屬火同氣,連位寄此,決人生死也。
白話
他們駁斥命門沒有經絡,胡亂配合在右尺,而配合在右尺的是相火,因為包絡屬火同氣,連接位置寄託於此,決人生死。
原文
前辯大小腸在下焦腹中,不宜越中焦而候寸上,何以又言陽維脈從左手足少陰腎經斜至寸上手太陽小腸之位,豈非心脈當配小腸乎?何辯文矛盾若此!
白話
前文辯明大小腸在下焦腹中,不宜越過中焦而在寸上診察,為什麼又說陽維脈從左手足少陰腎經斜至寸上手太陽小腸的位置,難道不是心脈應當配小腸嗎?為什麼辯論文章如此矛盾呢!
原文
余細玩諸家所辯,其言各殊,其用則一。而惟沈、李闢辯,詞理顛倒,真令人如墮五里霧中,故不得已而辯也。
白話
我細細玩味諸家所辯,他們的言論各異,其作用則一。只有沈、李的駁辯,詞理顛倒,真的令人如同墮入五里霧中,所以不得已而加以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