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指要

凡例

凡例

凡例7
原文
一 是書本欲詳究脈要,必先列其臟腑、經絡者,明乎脈之原也;必渾舉其按證施治者,推其脈之用也。
白話
一,這本書本想要詳細探究脈象要領,必須先列出其臟腑、經絡,是為了明白脈象的根源;必須全面列舉其按證施治,是為了推究脈象的應用。
原文
二 是書所列內傷、外感證治,亦惟使知切求脈要,非為處方用藥而然也。
白話
二,這本書所列的內傷、外感證治,也只是為了讓人知道切實探求脈象要領,並不是為了處方用藥而這樣做的。
原文
所以不詳及各色名目,以古書班班可參,茲固不煩贅述焉。
白話
所以不詳細列舉各種名目,因為古書中已經很清楚可以參考,這裡自然不必繁瑣地贅述了。
原文
三 是書傷寒脈證互舉,以其證變百出而陰陽、寒熱、真假,以及類證、危證總於脈之虛實辨之而已,至其逐種名目,亦可詳稽古書,觀者幸勿以掛一漏萬譏之也。
白話
三,這本書傷寒脈證相互列舉,因為其證候變化百出,而陰陽、寒熱、真假,以及類證、危證,總是在脈象的虛實上辨別罷了。至於逐種名目,也可以詳細考證古書,讀者請不要以掛一漏萬來譏笑它。
原文
四 是書婦科惟舉其調經胎產,以婦人所重在是,而脈之要,所當急講也。
白話
四,這本書婦科只列舉其調經和胎產,因為婦人所重在這些方面,而脈象的要領,是應當緊急講求的。
原文
五 是書幼科惟舉其內傷、外感,能明乎脈證之要,則從前紕謬不辨自明。至痘疹之脈證尤當求其要也,故並詳之。
白話
五,這本書幼科只列舉其內傷、外感,能夠明白脈證的要領,那麼從前的錯誤不用辨別自然明白。至於痘疹的脈證尤其應當探求其要領,所以一併詳細說明。
原文
六 是書參伍錯綜,無非窮究脈要,諸凡精義奧旨,概不加連圈而只用單圈,欲使便於瀏覽,庶不至以文害辭,以辭害意云爾。
白話
六,這本書錯綜複雜,無非是窮究脈象要領,凡是精義奧旨,一概不加連圈而只用單圈,想要便於瀏覽,希望不至於因為文字而妨害詞句,因為詞句而妨害意義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