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指要

卷五

傷寒寒熱二症陰陽二厥指要

卷五/傷寒寒熱二症陰陽二厥指要19
原文
夫傷寒變症不一,而寒熱二症,所當急辨也。
白話
傷寒的症狀變化有很多種,但寒症和熱症這兩種,應當緊急辨別。
原文
凡脈數者或飲水者,或煩躁動擾者皆屬熱症。
白話
凡是脈搏快速的人,或是口渴想要喝水的人,或是煩躁不安的人,都屬於熱症。
原文
若脈遲者,或新咳嗽者,或水液清澈而尿不澀者,或手足厥冷者,或大便完穀不化身涼不渴者,皆屬寒症。
白話
如果是脈搏緩慢的人,或是新近咳嗽的人,或是排尿清澈且排尿不澀的人,或是手腳冰冷的人,或是排出的糞便夾雜未消化穀物、身體發涼而不口渴的人,都屬於寒症。
原文
但手足厥冷,亦有陰陽偏陷,不能宣行,是以陽氣蓄積於內,不能營建四肢,所謂熱深厥亦深者,又宜細察。
白話
然而手腳冰冷,也有因為陰陽偏頗而不能正常運行,是因為陽氣蓄積在體內,不能布達滋養四肢,所說的熱深厥也深的道理,又應當仔細診察。
原文
惟氣虛甚者,其脈沉細,手足厥冷,身倦息微而懶言動,雖身熱而不渴者是也。
白話
只有氣虛非常嚴重的人,脈象沉而細微,手腳冰冷,身體疲倦、呼吸微弱而且懶得說話動作,雖然身體發熱但不口渴的,就是這種情況。
原文
此為中氣太虛膚腠疏豁,故外寒內冷,得以感中,不分經絡,惟當溫補也。
白話
這是因為中氣太過虛弱,皮膚腠理疏鬆空豁,所以外感寒邪、內生冷氣,才能夠侵入人體,不區分哪條經絡,應當只用溫補的方法治療。
原文
若其厥證,又所當辨。況三陰三陽,陽脈在五指,陰脈聚足心,集於膝下膝上,故經曰:陽氣衰於下,則為寒厥,陰氣衰於下,則為熱厥。
白話
如果是厥逆證,又應當仔細辨別。何況三陰三陽的經脈,陽脈分布在五個腳趾,陰脈聚集在腳心,分布在膝蓋以下和膝蓋以上,所以經書上說:陽氣在身體下部衰竭,就形成寒厥;陰氣在身體下部衰竭,就形成熱厥。
原文
蓋陽氣衰則陰氣盛,自足心至膝而俱冷,是謂陰厥,然過膝者多不治。
白話
因為陽氣衰竭就會導致陰氣旺盛,從腳心到膝蓋都冰冷,這叫做陰厥,然而冰冷超過膝蓋的大多難以治療。
原文
陰氣衰則陽氣勝,故必熱自五指而至足心,是謂陽厥。
白話
陰氣衰竭就會導致陽氣旺盛,所以必然從五個腳趾到腳心都發熱,這叫做陽厥。
原文
然熱極反兼寒化,即所謂熱深厥亦深,故陽厥必熱極而發厥,兼以脈數,昏憤煩渴,身復時溫,便秘厥冷者是也,宜承氣湯下之。
白話
然而熱到極點反而兼有寒化,就是所說的熱深厥也深,所以陽厥必然是熱到極點而發厥,兼有脈搏快速、神昏煩躁、口渴,身體反覆發熱,便秘而手足冰冷的症狀,應當用承氣湯瀉下治療。
原文
陰厥必身不熱而便不秘,脈遲微細,而不渴,引衣自蓋,下利者是也,宜四逆湯治之。
白話
陰厥必然身體不發熱而且大便不秘結,脈搏緩慢微弱,不感到口渴,拉緊衣服自己覆蓋,出現腹瀉的症狀,應當用四逆湯治療。
原文
然有陽厥極深,至於身冷脈微欲絕,為熱極而將死,急以大承氣湯下之則厥愈者,所謂寒藥反能生脈而令身暖也。
白話
然而有陽厥非常嚴重的,以至於身體冰冷、脈搏微弱即將斷絕,是熱到極點即將死亡的,急用大承氣湯瀉下就能使厥逆康復,就是所說的寒涼藥物反而能恢復脈搏並使身體溫暖的道理。
原文
若誤以熱藥助其陽,則陰氣暴絕,陽亦必絕而死矣。
白話
如果錯誤地用熱藥來助長陽氣,就會導致陰氣突然斷絕,陽氣也必然隨之斷絕而死亡。
原文
如陰已先絕,而陽亦將絕,於此時而復下之,則陰陽俱絕而亦死矣。可不細辨歟?
白話
如果陰氣已經先行斷絕,而陽氣也將要斷絕,在這個時候再用瀉下法,就會導致陰陽全都斷絕而死亡。難道不應當仔細辨別嗎?
原文
至於陰症似陽者,則如面目赤而引飲,脈來七八至,按之則散者,此無根之脈也。
白話
至於陰症類似陽症的情況,就像面部發紅而且想要喝水,脈搏跳動七八下,按壓就散開的,這是沒有根基的脈象。
原文
並有夾陰中寒,面色青而脈沉,厥冷,舌卷囊縮,下利清穀,裡寒外熱者,或身痛脈沉,及脈微欲絕厥冷者,並用四逆湯加減主之,皆不可視為陽症也。
白話
又有夾雜陰證的中寒情況,面色青白而且脈象沉,手足冰冷,舌頭捲曲、陰囊收縮,腹瀉清穀,內寒外熱的;或者身體疼痛、脈象沉,以及脈搏微弱即將斷絕、手足冰冷的,都用四逆湯隨證加減治療,都不可以當作陽症來看待。
原文
又凡身熱面赤眼紅,六脈無力,或豁大而空者,此下元虛憊,陽浮於上,謂戴陽之症也。
白話
又凡是身體發熱、面部發紅、眼睛發紅,六部脈搏無力,或者浮大空虛的,這是下焦元氣虛弱,陽氣浮越在上,稱為戴陽的症狀。
原文
陽已戴於上,若再加表散或寒涼,則孤陽浮越,危亡立至矣。
白話
陽氣已經浮越在上,如果再加上發汗解表或者使用寒涼藥物,就會使孤立的陽氣浮越,危險死亡立刻就會到來。
原文
故陶節菴以人參附子等藥收歸陽氣於下源而加蔥白透表以散外邪,此顧本逐客之妙用也。
白話
所以陶節庵用人參、附子等藥物收斂回歸陽氣到下焦源頭,並加入蔥白透達表層來驅散外邪,這是顧護根本、驅逐外邪的巧妙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