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經》曰:得神者昌,失神者亡。善乎神之為義。此死生之本,不可不察也。以脈言之,則脈貴有神。脈法曰:脈中有力,即為有神。夫有力者,非強健之謂,謂中和之力也。
《經》中說:得到神的人就會興盛,失去神的人就會死亡。神這個道理實在含義深遠。這是生死的基本道理,不可不仔細審察。用脈象來說,脈象以有神為貴。《脈法》中說:脈象有力,就是有神。所謂有力,並不是說強壯有力,而是指中和有力的意思。
原文
大抵有力中,不失和緩,柔軟中不失有力,此方是脈中之神。
大概來說,在有力的脈象中仍保持著和緩,在柔軟的脈象中仍保有有力,這才是脈象中的神。
原文
若其不及,即微弱脫絕之無力也,若其太過,即弦強真臟之有力也,二者均屬無神,皆危兆也。
如果脈象太弱無力,就是微弱欲絕的無力;如果太過強盛,就是弦硬的真臟有力,兩者都屬無神之象,都是危險的徵兆。
原文
以形證言之,則目光精采,言語清亮,神思不亂,肌肉不削,氣息如常,大小便不脫,若此者,雖其脈有可疑,尚無足慮,以其形之神在也。
從形體證候來說,目光精彩明亮,言語清晰響亮,神志思維不混亂,肌肉不消瘦,呼吸氣息如常,大小便不失禁,像這樣的人,雖然他的脈象有可疑之處,還不值得擔憂,因為他的形體神氣還在。
原文
若目暗睛迷,形羸色敗,喘急異常,泄瀉不已;或通身大肉已脫;或兩手尋衣摸床;或無邪而言語失倫;或無病而虛空見鬼;或病脹滿,而補瀉皆不可施;或病寒熱,而溫涼皆不可用;或忽然暴病,即沉迷煩躁,昏不知人;或一時卒倒,即眼閉口開,手撒遺尿。
如果眼睛昏暗迷茫,形體瘦弱面色敗壞,喘息急促不正常,腹瀉不止;或者全身大肉已經脫失;或者兩手摸索衣物和床鋪;或者沒有邪氣而言語失去條理;或者沒有病却虛空看見鬼怪;或者病證腹脹滿悶,而補法和瀉法都不能施用;或者病見寒熱,而溫法和涼法都不能使用;或者忽然暴病,就沉迷煩躁,昏迷不知人事;或者一時突然跌倒,就眼睛緊閉嘴巴張開,手鬆開遺尿。
原文
若此者,雖其脈無凶候,必死無疑,以其形之神去也。
像這樣的人,雖然他的脈象沒有凶險的徵候,必定死亡無疑,因為他的形體神氣已經失去了。
原文
再以治法言之,凡藥食入胃,所以能勝邪者,必須胃氣施布藥力,始能溫吐汗下,以逐其邪。
再用治療方法來說,所有藥物和食物進入胃中,之所以能夠戰勝病邪,必須依靠胃氣布散藥力,才能溫煦、嘔吐、發汗、瀉下,來驅逐那病邪。
原文
若邪氣勝,胃氣竭者,湯藥縱下,胃氣不能施化,雖有神丹,其將奈之何哉?
如果邪氣強盛,胃氣衰竭的人,湯藥即使服下,胃氣也不能布散運化,雖然有神奇的丹藥,又能拿它怎麼樣呢?
原文
所以有用寒不寒,用熱不熱者,有發其汗而表不應,行其滯而里不應者,有虛不受補,實不可攻者,有藥食不能下咽,或下咽即嘔者。
所以有的用寒涼藥却没有寒涼的感覺,用溫熱藥却没有溫熱的感覺;有的發汗而表證不應驗,通行滯結而裡證不應驗;有的虛證不能受補益,實證不能攻下;有的藥物和食物不能嚥下,或者剛嚥下就嘔吐出來。
原文
若此者,呼之不應,遣之不動,此以臟氣元神盡去,無可得而使也。是又在脈證之外,亦死無疑者。雖然脈證之神,若盡乎此。
像這樣的人,呼喊他没有回應,驅遣他没有反應,這是因為臟腑的元氣神氣已經完全離去,没有辦法再驅使了。這又在脈象和證候之外,也是必死無疑的。雖然脈象和證候的神氣可以說明這些道理。
原文
然有脈重證輕,而知其可生者;有脈輕證重,而知其必死者,此取證不取脈也。
然而有的脈象沉重而證候輕微,却知道可以存活;有的脈象輕淺而證候沉重,却知道必定死亡,這是根據證候而不根據脈象來判斷。
原文
有證重脈輕,而必其可生者;有證輕脈重而謂其必死者,此取脈不取證也。取捨疑似之間,自有一種玄妙也。(《傳忠錄》。)
有的證候沉重而脈象輕淺,却斷定必定可以存活;有的證候輕微而脈象沉重却說必定死亡,這是根據脈象而不根據證候來判斷。在取與舍、可疑與確定之間,自然存在著一種深妙的道理。(《傳忠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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