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七十三難曰:諸井者,肌肉淺薄,氣少不足使也,刺之奈何?
第七十三難問道:各個井穴的部位,肌肉淺薄,氣血稀少,不足以運用針刺,那麼要如何針刺它們呢?
原文
然:諸井者,木也,滎者,火也,火者木之子,當刺井者,以滎瀉之。
回答是:各個井穴屬木,滎穴屬火,火是木的兒子。因此,應當針刺井穴的時候,就用瀉滎穴的方法來代替。
原文
故經曰補者不可以為瀉,瀉者不可以為補,此之謂也。
所以醫經上說:補法不可當作瀉法用,瀉法不可當作補法用,就是這個道理。
原文
諸井穴在手足指端,經脈初發,肌肉淺薄,氣少不足使用,當刺者,瀉其滎穴。以滎火者,井木之子,所謂實者瀉其子也。
各個井穴位於手腳的指端,是經脈起始的地方,肌肉淺薄,氣血稀少不足以運用針刺,所以應當針刺時,就瀉它的滎穴。因為滎穴屬火,是井穴(屬木)的兒子,這就是所謂「實證就瀉它的兒子」的道理。
原文
井穴宜補不宜瀉,是故經云補者不可以為瀉,瀉者不可以為補也。
井穴適宜用補法而不適宜用瀉法,因此醫經上說:補法不可當作瀉法用,瀉法不可當作補法用。
注意:本網站內容僅供中醫知識分享、學術研究與教育參考,不構成醫療診斷或治療建議。任何醫療行為請務必諮詢合格中醫師、醫師或專業醫療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