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經本義

上卷

上卷(5)

上卷31
原文
紀氏謂此篇言針法,馮氏玠謂此篇合入用針補寫之類,當在六十難之後,以例相從也。
白話
紀氏說這一篇是在講針灸的方法,馮氏玠則說這一篇應該歸入用針補寫的類別,應當放在第六十難之後,按照體例依序歸類。
原文
十三難曰:經言見其色而不得其脈,反得相勝之脈者即死,得相生之脈者病即自己。色之與脈,當參相應,為之奈何?
白話
第十三難說:經書上說,觀察到病人的氣色,卻摸不到相應的脈象,反而得到相剋的脈象,就會死亡;如果得到相生的脈象,疾病就會自行痊癒。氣色和脈象應當相互參照對應,這是為什麼呢?
原文
《靈樞》第四篇曰:見其色,知其病,命曰明。按其脈,知其病,命曰神。問其病,知其處,命曰工。色脈形肉不得相失也。
白話
《靈樞》第四篇說:看到病人的氣色,就知道他的病,稱為「明」。按壓病人的脈象,就知道他的病,稱為「神」。詢問病人的病情,知道病變的部位,稱為「工」。氣色、脈象、形體、肌肉,這幾方面不能有所偏差。
原文
色青者其脈弦,赤者其脈鉤,黃者其脈代,白者其脈毛,黑者其脈石。
白話
氣色青的,脈象應該是弦脈;氣色紅的,脈象應該是鉤脈;氣色黃的,脈象應該是代脈;氣色白的,脈象應該是毛脈;氣色黑的,脈象應該是石脈。
原文
見其色而不得其脈,謂色脈之不相得也,色脈既不相得,看得何脈,得相勝之脈即死,得相生之脈,病即自己。已,愈也。參,合也。
白話
「看到他的氣色卻摸不到相應的脈象」,說的是氣色與脈象不相符合。既然氣色與脈象不符合,就要看得到的是什麼脈象;如果得到相剋的脈象就會死,得到相生的脈象,疾病就會自行痊癒。「已」就是痊癒的意思。「參」就是相互驗證、符合的意思。
原文
然:五臟有五色,皆見於面,亦當與寸口尺內相應。
白話
是的:五臟各有對應的五種氣色,都表現在臉上,也應當與寸口、尺內的脈象相互對應。
原文
假令色青,其脈當弦而急;色赤,其脈浮大而散;色黃,其脈中緩而大;色白,其脈浮澀而短;色黑,其脈沉濡而滑;此所謂五色之與脈,當參相應也。
白話
假設氣色是青色,他的脈象應當是弦而且急;氣色是赤色,脈象應當是浮大而散;氣色是黃色,脈象應當是中緩而大;氣色是白色,脈象應當是浮澀而短;氣色是黑色,脈象應當是沉濡而滑;這就是所謂五種氣色與脈象,應當相互參照對應。
原文
色脈當參相應。夫如是則見其色,得其脈矣。
白話
氣色與脈象應當相互參照對應。能夠這樣,那麼看到他的氣色,就能夠掌握他的脈象了。
原文
脈數,尺之皮膚亦數。脈急,尺之皮膚亦急。脈緩,尺之皮膚亦緩。脈澀,尺之皮膚亦澀。脈滑,尺之皮膚亦滑。
白話
脈象數,尺部的皮膚也表現出數的特點;脈象急,尺部的皮膚也表現出急的特點;脈象緩,尺部的皮膚也表現出緩的特點;脈象澀,尺部的皮膚也表現出澀的特點;脈象滑,尺部的皮膚也表現出滑的特點。
原文
《靈樞》第四篇,黃帝曰:色脈已定,別之奈何?
白話
《靈樞》第四篇,黃帝說:氣色和脈象已經確定了,如何來區別病變呢?
原文
岐伯曰:調其脈之緩急、大小、滑澀,肉之堅脆,而病變定矣。黃帝曰:調之奈何?岐伯答曰:脈急,尺之皮膚亦急。脈緩,尺之皮膚亦緩。脈小,尺之皮膚亦減而少氣。脈大,尺之皮膚亦賁而起。脈滑,尺之皮膚亦滑。脈澀,尺之皮膚亦澀。凡此變者,有微有甚。
白話
岐伯說:診察脈象的緩急、大小、滑澀,以及肌肉的堅實與脆弱,那麼病變就可以確定了。黃帝說:如何診察呢?岐伯回答說:脈象急,尺部的皮膚也表現得緊急;脈象緩,尺部的皮膚也表現得和緩;脈象小,尺部的皮膚也顯得消瘦而少氣;脈象大,尺部的皮膚也顯得隆起而起;脈象滑,尺部的皮膚也顯得滑潤;脈象澀,尺部的皮膚也顯得澀滯。所有這些變化,都有輕微和嚴重的區別。
原文
故善調尺者,不待於寸:善調脈者,不待於色。能參合而行之者,可以為上工。上工十全九,行二者為中工。中工十全八,行一者為下工。下工十全六。此通上文所謂色脈形肉不相失也。
白話
所以善於診察尺膚的,不必等待寸口的脈象;善於診察脈象的,不必等待氣色。能夠將色、脈、形、肉相互參合運用的,可以成為上等醫生。上等醫生十個病人能治好九個;能運用其中兩種的,是中等醫生。中等醫生十個病人能治好八個;只能運用其中一種的,是下等醫生。下等醫生十個病人能治好六個。這貫通上文所說的氣色、脈象、形體、肌肉不能有所偏差的道理。
原文
五臟各有聲色臭味,當與寸口尺內相應,其不應者病也。
白話
五臟各有其對應的聲音、氣色、氣味、味道,應當與寸口、尺內的脈象相互對應;如果不符合,就是有病。
原文
假令色青,其脈浮澀而短,若大而緩為相勝,浮大而散,若小而滑為相生也。
白話
假設氣色是青色,他的脈象如果是浮澀而短,或者大而緩,這是相剋的脈象;如果是浮大而散,或者小而滑,這是相生的脈象。
原文
若之為言或也。舉色青為例,以明相勝相生也。
白話
「若」字的意思就是「或者」。這裡舉青色為例,來說明相剋與相生的道理。
原文
青者肝之色,浮澀而短,肺脈也,為金剋木;大而緩,脾脈也,為木剋土,此相勝也。
白話
青色是肝臟的氣色,浮澀而短是肺臟的脈象,這是金剋木;大而緩是脾臟的脈象,這是木剋土;這些都是相剋的情況。
原文
浮大而散,心脈也,為木生火;小而滑,腎脈也,為水生木,此相生也。
白話
浮大而散是心臟的脈象,這是木生火;小而滑是腎臟的脈象,這是水生木;這些都是相生的情況。
原文
此所謂得相勝之脈即死,得相生之脈病即自己也。
白話
這就是所謂的得到相剋的脈象就會死亡,得到相生的脈象疾病就會自行痊癒的道理。
原文
經言知一為下工,知二為中工,知三為上工。
白話
經書上說:懂得其中一項的是下等醫生,懂得兩項的是中等醫生,懂得三項的是上等醫生。
原文
上工者十全九,中工者十全八,下工者十全六,此之謂也。說見前。三,謂色、脈、皮膚三者也,
白話
上等醫生十個病人能治好九個,中等醫生十個病人能治好八個,下等醫生十個病人能治好六個,說的就是這個道理。這個說法在前面已經見到了。這裡的「三」,指的是氣色、脈象、皮膚這三項。
原文
此篇問答凡五節。第一節為問辭,第二、第三節言色脈形肉不得相失,第四節言五臟各有聲色臭味,當與寸尺相應。
白話
這一篇的問答總共有五節。第一節是問話的言辭,第二、第三節講的是氣色、脈象、形體、肌肉不能有所偏差,第四節說五臟各有其對應的聲音、氣色、氣味、味道,應當與寸口、尺脈相互對應。
原文
然假令以下,但言色脈相參,不言聲臭味,殆闕文歟?抑色之著於外者,將切於參驗歟?第五節則以所知之多寡,為工之上下也。
白話
然而從「假令」以下的文字,只說了氣色與脈象的相互參照,沒有提到聲音、氣味、味道,大概是脫漏的文句吧?或者因為氣色表現在外,對於參詳驗證更為切要呢?第五節則是以所知道的知識多少,來區分醫生水平的高下。
原文
十四難曰:脈有損至,何謂也?然:至之脈,一呼再至曰平,三至曰離經,四至曰奪精,五至曰死,六至曰命絕,此至之脈也。何謂損?一呼一至曰離經,再呼一至曰奪精。
白話
第十四難說:脈象有「損」和「至」的說法,這是什麼意思呢?是的:「至」的脈象,一呼脈搏跳動兩次,叫做平脈;跳動三次,叫做離經;跳動四次,叫做奪精;跳動五次,叫做死脈;跳動六次,叫做命絕。這就是「至」的脈象。什麼叫做「損」呢?一呼脈搏跳動一次,叫做離經;二呼脈搏跳動一次,叫做奪精。
原文
三呼一至曰死,四呼一至曰命絕,此損之脈也。至脈從下上,損脈從上下也。
白話
三呼脈搏跳動一次,叫做死脈;四呼脈搏跳動一次,叫做命絕。這就是「損」的脈象。「至」脈是從下向上逆行,「損」脈是從上向下逆行。
原文
平人之脈,一呼再至,一吸再至,呼吸定息,脈四至。
白話
正常人的脈象,一呼脈搏跳動兩次,一吸脈搏也跳動兩次,一呼一吸完成一個定息的時間,脈搏總共跳動四次。
原文
加之則為過,減之則不及,過與不及,所以為至為損焉。離經者,離其經常之度也。奪精,精氣衰奪也。至脈從下而逆上,由腎而之肺也。損脈從上而行下,由肺而之腎也。謝氏曰:平人一呼再至,脈行三寸。
白話
比這個次數多就是太過,比這個次數少就是不及,太過與不及,就是形成「至」脈和「損」脈的原因。「離經」是指偏離了正常的常度。「奪精」是指精氣被衰奪。「至」脈是從下向上逆行,是從腎到肺的傳變。「損」脈是從上向下運行,是從肺到腎的傳變。謝氏說:正常人一呼脈搏跳動兩次,脈行三寸。
原文
今一呼三至,則脈行四寸半,一息之間訂九寸。
白話
現在一呼脈搏跳動三次,那麼脈行四寸半,一息之間(脈行)就是九寸。
原文
二十息之間,一百八十丈,比平人行速過六十丈,此至脈之離經也。平人一呼脈再至,行二寸。
白話
二十息的時間裡,脈行一百八十丈,比正常人運行的速度快了六十丈,這就是「至」脈中的「離經」。正常人一呼脈搏跳動兩次,脈行二寸。
原文
今一呼一至,只得一寸半,二十息之間,脈遲行六十丈,此損脈之離經也。
白話
現在一呼脈搏跳動一次,只能行一寸半,二十息的時間裡,脈行遲緩,只運行了六十丈,這就是「損」脈中的「離經」。
原文
若夫至脈之奪精,一呼四至則一息之間行一尺二寸。
白話
至於「至」脈中的「奪精」,一呼脈搏跳動四次,那麼一息之間脈行一尺二寸。
原文
損脈之奪精,二呼一至,則一息之間行三寸,其病又甚矣。過此者死而命絕也。
白話
「損」脈中的「奪精」,二呼脈搏才跳動一次,那麼一息之間脈行三寸,這種病就更嚴重了。超過這個程度就會死亡而生命斷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