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丁曰。諸井在手足指梢。故言肌肉淺薄也。井為木。是火之母。滎為火。是木之子。故肝木實。瀉其滎。肝木氣虛不足。補其合。瀉之復不能補。故言不可以為補也。楊曰。冬刺井。病在臟。取之應井。刺井者。則瀉其滎。以去其病。故經曰。冬陰氣緊。陽氣伏。故取井以下陰氣。逆取滎以通陽氣也。虞曰。不至而至。故春乃瀉滎也。
丁說:各個井穴都在手腳的指頭末端,所以說肌肉淺薄。井穴屬木,是火之母。滎穴屬火,是木之子。因此肝木實證,就瀉其滎穴;肝木氣虛不足,就補其合穴。但瀉之後不能再補,所以說不可以作為補法。楊說:冬季刺井穴,病在臟腑,取穴應於井穴。刺井穴時,則瀉其滎穴,以去除病邪。所以《經》說:冬季陰氣緊閉,陽氣潛伏,所以取井穴以引下陰氣,反過來取滎穴以疏通陽氣。虞說:未到時節而氣候已至,所以春季就瀉滎穴。
原文
七十四難曰。經言春刺井。夏刺滎。季夏刺俞。秋刺經。冬刺合者。何謂也。然。春刺井者邪在肝。夏刺滎者邪在心。季夏刺俞者邪在脾。秋刺經者邪在肺。冬刺合者邪在腎。
七十四難說:經書上說春天刺井穴,夏天刺滎穴,季夏刺俞穴,秋天刺經穴,冬天刺合穴,這是什麼意思呢?答道:春天刺井穴,是因為邪氣在肝;夏天刺滎穴,是因為邪氣在心;季夏刺俞穴,是因為邪氣在脾;秋天刺經穴,是因為邪氣在肺;冬天刺合穴,是因為邪氣在腎。
原文
丁曰。其言春刺井者。謂邪在肝。無令肝木邪害於脾土。故刺諸井也。夏刺滎者。謂邪在心。無令心火邪害於肺金。故刺諸滎也。季夏刺俞者。謂邪在脾。無使脾土邪害於腎水。故刺諸俞也。秋刺經者。謂邪在肺。無令肺金邪害於肝木。故刺諸經也。冬刺合者。謂邪在腎。無令腎水邪害於心火。故刺諸合也。此是斷五邪之原法也。楊曰。用針微妙。法無窮。若不深達變通。難以救疾者矣。至如此說。則是變通之義也。經云。冬刺井。春刺滎。此乃云春刺井。夏刺滎。理極精奇。特宜留思。不可固守以一概之法也。虞曰。春刺井。夏刺滎。季夏刺俞。秋刺經。冬刺合。乃經之大法也。七十三難。以言春刺於滎。此乃休王未畢。火奪木王。法曰實邪。故瀉之於滎。所以經言瀉者不可以為補也。
丁說:所謂春天刺井穴,是說邪氣在肝,不要讓肝木之邪傷害脾土,所以刺各經的井穴。夏天刺滎穴,是說邪氣在心,不要讓心火之邪傷害肺金,所以刺各經的滎穴。季夏刺俞穴,是說邪氣在脾,不要讓脾土之邪傷害腎水,所以刺各經的俞穴。秋天刺經穴,是說邪氣在肺,不要讓肺金之邪傷害肝木,所以刺各經的經穴。冬天刺合穴,是說邪氣在腎,不要讓腎水之邪傷害心火,所以刺各經的合穴。這是斷除五種邪氣的根本方法。楊說:用針微妙,方法無窮,如果不能深刻通達變通,很難救治疾病。像這樣的說法,就是變通的意義。經書說冬天刺井穴,春天刺滎穴,而這裡說春天刺井穴,夏天刺滎穴,道理極為精深奇特,特別值得留意思考,不能固守一種固定的方法。虞說:春天刺井穴,夏天刺滎穴,季夏刺俞穴,秋天刺經穴,冬天刺合穴,這是經書的大法。七十三難說春天刺滎穴,這是因為五行休王尚未完結,火奪木王之位,按法則稱為實邪,所以瀉在滎穴。因此經書說瀉法不可以當作補法。
原文
其肝、心、脾、肺、腎、而繫於春夏秋冬者。何也。然。五臟一病輒有五也。假令肝病。色青者。肝也。臊臭者。肝也。喜酸者。肝也。喜呼者。肝也。喜泣者。肝也。其病眾多。不可盡言也。四時有數而並繫於春夏秋冬者也。針之要妙。在於秋毫者也。
肝、心、脾、肺、腎與春夏秋冬相關聯,這是為什麼呢?答道:五臟一旦有病,就各自有五種表現。假如肝病,面色青的是肝,有臊臭氣味的是肝,喜歡酸味的是肝,喜歡呼喊的是肝,喜歡哭泣的是肝。其病症眾多,不能全部說盡。四季有固定的順序,而都與春夏秋冬相關聯。用針的要妙,在於秋毫之細微。
丁說:人的五臟與四季相關聯。五臟一旦有病,就各自有五種表現。
原文
謂五聲、五色、五味、五液、五香、(按此二字疑衍。)五臭。若持針者。皆能斷其五邪。令中病原。故知針之要妙。在於秋毫。不可不通也。楊曰。五臟六腑病。各有形證。今略舉肝家一臟以為法爾。雖言春刺井。夏刺滎。若一臟有病。脈亦隨之。診而取之。假令肝自病。實則取肝中火瀉之。虛則取肝中木補之。余皆仿此。即秋毫微細之意也。言用針微細若秋毫矣。虞曰。五臟各有聲色臭味液。以為形證。以合四時井滎俞經合。而行補瀉之法也。微妙之理。若秋毫之在目也。
即五聲、五色、五味、五液、五香(按此二字疑為衍文)、五臭。如果持針的人,都能夠辨斷其中的五種邪氣,使其恰好命中病源。所以知道用針的要妙,在於秋毫之細微,不可不通曉。楊說:五臟六腑的疾病,各有形證。現在大略舉肝臟一家作為範例。雖然說春天刺井穴、夏天刺滎穴,但如果某一臟有病,脈象也會隨之變化,通過診脈來選取穴位。假使肝自病,實證就取肝經中的火(滎穴)來瀉它,虛證就取肝經中的木(井穴)來補它,其餘依此類推。這就是秋毫微細的意思,是說用針的精細微妙如同秋毫。虞說:五臟各有聲音、氣色、氣味、味道、液體,作為形體徵象,以配合四季的井、滎、俞、經、合穴,來施行補瀉的方法。微妙的道理,如同秋毫在眼前。
原文
七十五難曰。經言東方實。西方虛。瀉南方。補北方。何謂也。然。金木水火土。當更相平。東方、木也。西方、金也。木欲實。金當平之。火欲實。水當平之。土欲實。木當平之。金欲實。火當平之。水欲實。土當平之。東方肝也。則知肝實。西方肺也。則知肺虛。瀉南方火。補北方水。南方火。火者、木之子也。北方水。水者、木之母也。水勝火。子能令母實。母能令子虛。故瀉火補水。欲令金不得平木也。經曰。不能治其虛。何問其餘。此之謂也。
七十五難說:經書上說東方實、西方虛,瀉南方、補北方,這是什麼意思呢?答道:金、木、水、火、土,應當相互制約平衡。東方屬木,西方屬金。木想要實,金就應當制約它;火想要實,水就應當制約它;土想要實,木就應當制約它;金想要實,火就應當制約它;水想要實,土就應當制約它。東方對應肝,所以知道肝實;西方對應肺,所以知道肺虛。瀉南方之火,補北方之水。南方是火,火是木之子;北方是水,水是木之母。水能勝火,子能令母實,母能令子虛。所以瀉火補水,想要使金不能制約木。經書說:不能治療其虛,又何必問其餘呢?就是這個意思。
原文
丁曰。四方者。五行之正位也。其王應四時。即春應東方木。夏應南方火。秋應西方金。冬應北方水。長夏應中央土。南方火實勝西方金。即北方水來復勝。火水且待爭。反害於肺。今當先瀉南方火。實即還北方水。肺金得平也。平者、調四方虛實之法也。楊曰。五行以勝相加。故木勝土。金勝木。木、肝也。金、肺也。肺氣虛弱。肝氣強實。木反凌金。金家不伏。欲來平木。金木若戰。二臟則傷。故用針者。診知其候。則須瀉心。心氣既通。肝氣則復。又補於腎。腎家得氣。傳而養肝。肝氣已定。則肺不復來平肝。然後卻補脾氣。脾是肺母。母氣傳子。子便安定。故曰不能治其虛。何問其餘。此之謂也。一本說楊氏曰。金剋木。今據肝家一條以例五臟。假令東方木肝實。西方金肺虛。肝木實凌肺金虛。金本剋木。木伏金。肝欲制肺。肺乃不伏。二臟爭勝。反害於火。宜瀉其心。心屬火。火者木之子。子氣既通。肝虛則伏。肝氣既復。則肺不復來。然後補其脾。脾是肺母。母氣授子。子氣便實。故言母能令子實。子能令母虛。不能治其虛。何問其餘。虞曰。五臟五行。更相平伏。宜憑補瀉以調治之。素問曰。邪氣盛則實。真氣奪則虛。以下凡有虛實。皆準此也。經言木實金虛。瀉火補水也。夫木實者。謂木有餘。則土遙畏之。土畏之。則金無所養而令金虛也。若不瀉火。火必盛而爍金。金乃仇讎於木。金木相勝。而致兩相刑剋。故瀉火。火者木之子。子合母氣。木亦不實。火亦不平。金土亦無所畏。乃行氣養於金也。金虛者。乃補水御火。補水養木。御火火不平金。養木木亦安復。故曰子能令母實也。木有餘。則土乃畏木。土不能傳氣與金。金乃虛。故曰母能令子虛也。
丁說:四方是五行的正位。它們的主氣與四季相應,即春應東方木,夏應南方火,秋應西方金,冬應北方水,長夏應中央土。南方火實勝過西方金,那麼北方水前來克製火。水火將要爭鬥,反而傷害了肺。現在應當先瀉南方火,實則還用北方水,肺金得以平衡。平衡就是調和四方虛實的方法。楊說:五行以相勝的方式相加,所以木勝土,金勝木。木對應肝,金對應肺。肺氣虛弱,肝氣強實,木反過來欺凌金。金家不服,想要來平抑木。金木如果交戰,兩臟就會受傷。所以用針的人,診察知道這種徵候,就必須瀉心。心氣既已通暢,肝氣就會恢復;再補腎,腎家得氣,傳送來養肝。肝氣已經平定,那麼肺就不再來平肝。然後再補脾氣,脾是肺母,母氣傳給子,子便安定。所以說不能治療其虛,又何必問其餘呢?就是這個意思。另有版本說楊氏曰:金剋木。現在根據肝家一條來類推五臟。假設東方木(肝)實,西方金(肺)虛。肝木實侵犯肺金虛,金本來剋木,木卻反過來壓制金。肝想要制約肺,肺卻不服,兩臟爭勝,反而傷害了火。應當瀉其心,心屬火,火是木之子。子氣既通,肝虛則退伏。肝氣既恢復,則肺不再來。然後補其脾,脾是肺母,母氣授予子,子氣便實。所以說母能令子實,子能令母虛。不能治其虛,何問其餘。虞說:五臟五行,相互制約平衡,應憑藉補瀉來調治。《素問》說:邪氣盛則實,真氣奪則虛。以下凡有虛實,都以此為準則。經書說木實金虛,瀉火補水。所謂木實,是指木有餘,那麼土就遠遠畏懼它;土畏懼它,金就無所養而導致金虛。如果不瀉火,火必定旺盛而灼燒金,金就對木懷有仇恨,金木相勝,導致互相刑剋。所以瀉火,火是木之子,子合母氣,木也不會實,火也不會太盛,金土也無所畏懼,於是運行氣來養金。金虛,就補水來抵禦火,補水來養木。抵禦火,火就不會傷害金;養木,木也安穩恢復。所以說子能令母實。木有餘,則土畏懼木,土不能傳氣給金,金就虛。所以說母能令子虛。
原文
七十六難曰。何謂補瀉。當補之時。何所取氣。當瀉之時。何所置氣。然。當補之時。從衛取氣。
七十六難說:什麼是補瀉?當補的時候,從哪裡取氣?當瀉的時候,把氣置於何處?答道:當補的時候,從衛分取氣。
原文
虞曰。肺行五氣。溉灌五臟。通注六經。歸於百脈。凡取氣須自衛取氣。得氣乃推內針於所虛之經脈淺深分部之。所以補之。故曰。當補之時。從衛取氣。此之謂也。當瀉之時。從榮置氣。
虞說:肺運行五氣,灌溉五臟,通注六經,歸於百脈。凡是取氣必須從衛分取氣,得氣之後,就把針推入所虛之經脈的淺深分部中,以此來補。所以說當補之時,從衛取氣,就是這個意思。當瀉之時,從榮分置氣。
原文
虞曰。邪在榮分。故內針於所實之經。待氣引針而瀉之。故曰。當瀉之時。從榮置氣。置者、取也。迎也。
虞說:邪氣在榮分,所以將針刺入所實之經,等待氣引針而瀉之。所以說當瀉之時,從榮置氣。置,就是取、迎的意思。
原文
其陽氣不足。陰氣有餘。當先補其陽。而後瀉其陰。
如果陽氣不足,陰氣有餘,應當先補其陽,而後瀉其陰。
原文
虞曰。假令膽不足。肝有餘。先補足少陽。而後瀉足厥陰也。
虞說:假設膽不足,肝有餘,先補足少陽膽經,而後瀉足厥陰肝經。
原文
陰氣不足。陽氣有餘。當先補其陰。而後瀉其陽。虞曰。反於上法。榮衛通行。此其要也。
陰氣不足,陽氣有餘,應當先補其陰,而後瀉其陽。虞說:與上面的方法相反,榮衛通行,這是它的要點。
原文
楊曰。此是陰陽更虛更實之變。須通榮衛。病則愈也。丁曰。其當補之時。從衛取氣。衛者、陽也。故從衛取氣。方其補也。當瀉之時。從榮置氣。榮者。陰也。故從榮置氣。置榮而後瀉之。陰陽有餘不足。當先補其不足。然後瀉其有餘。故得榮衛通行。即是持針之要妙。故言其要也。
楊說:這是陰陽相互虛實變化的情況。必須疏通榮衛,病就會痊癒。丁說:當補的時候,從衛分取氣。衛屬陽,所以從衛分取氣,正在於補。當瀉的時候,從榮分置氣。榮屬陰,所以從榮分置氣,置於榮分而後瀉之。陰陽有餘不足,應當先補其不足,然後瀉其有餘。這樣就能使榮衛通行,這就是持針的要妙,所以說這是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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