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二十難曰。經言脈有伏匿。伏匿於何臟而言伏匿耶。然。謂陰陽更相乘更相伏也。脈居陰部而反陽脈見者。為陽乘陰也。
第二十難問:經書上說,脈有伏匿。伏匿在哪個臟腑而稱為伏匿呢?答:是指陰陽互相乘襲、互相潛伏。脈在陰部卻反而出現陽脈的,是陽乘陰。
原文
丁曰。其部非獨言寸為陽尺為陰也。若以前後言之。即寸為陽部。尺為陰部。若以上下言之。曰肌肉上為陽部。肌肉下為陰部。今陰虛不足。陽入乘之。故陰部見陽脈。其脈乘時見沉澀而短。(按此乘字疑衍。)此是陽中伏陰也。楊曰。謂尺中浮滑而長。
丁曰:這個部位不僅僅說寸是陽、尺是陰。如果以前後來說,就是寸為陽部,尺為陰部。如果以上下來說,肌肉以上為陽部,肌肉以下為陰部。現在陰虛不足,陽氣乘虛而入,所以陰部出現陽脈。這種脈在乘襲的時候出現沉澀而短。(按:這個“乘”字懷疑是衍文。)這是陽中伏陰。楊曰:是指尺中浮滑而長。
原文
脈雖時沉澀而短。此謂陽中伏陰也。脈居陽部而反陰脈見者。為陰乘陽也。
脈雖然有時沉澀而短,這叫做陽中伏陰。脈在陽部卻反而出現陰脈的,是陰乘陽。
原文
丁曰。寸口之內。肌肉之上。時見沉澀短也。楊曰。尺中已浮滑而長。又時時沉澀而短。故曰陽中伏陰。寸口關中沉短而澀也。脈雖時浮滑而長。此謂陰中伏陽也。
丁曰:寸口之內,肌肉之上,有時出現沉澀而短。楊曰:尺中已經浮滑而長,又有時沉澀而短,所以說陽中伏陰。寸口關中沉短而澀。脈雖然有時浮滑而長,這叫做陰中伏陽。
原文
丁曰。寸口之內。肌肉之下。脈時見浮滑而長者。是陰中伏陽也。楊曰。寸關已沉短而澀。而時時浮滑而長。故曰陰中伏陽也。
丁曰:寸口之內,肌肉之下,脈有時出現浮滑而長,這是陰中伏陽。楊曰:寸關已經沉短而澀,而時時浮滑而長,所以說陰中伏陽。
重陽的會發狂。重陰的會癲癇。脫陽的會看見鬼。脫陰的會眼睛失明。
原文
丁曰。重陽者狂。謂脈浮滑而長。加於實數。所以狂言大事。自高自賢。狂越棄衣。其脫陰者目盲。視物卒失。故言盲也。盲、猶荒也。重陰者癲。癲者、蹶也。其脫陽者、視其暗中見鬼。是故經言重陽者狂。重陰者癲。脫陽者見鬼。脫陰者目盲也。虞曰。寸口曰陽。又今重見陽脈三倍以上。故曰重陽。其病狂惑。自高賢智。登高而歌。棄衣而走。罵詈不避親疏。故曰狂。尺中曰陰。而尺脈重見陰。故曰重陰。其為病也。名曰癲疾。謂僵仆於地。閉目不醒。陰極陽復。良久卻醒。故曰癲也。今天吊之類是也。人之所稟者陰與陽。陰陽平則權衡等。今陰氣已脫。陽氣獨盛。五臟屬陰。五臟行氣血溉灌。上榮於目。今陰氣已脫。五臟之氣不榮於目。故目盲無所見。故曰脫陰者目盲也。楊曰。重陽者、陽氣並於上也。謂關以前既浮滑而長。兼實強。復喘數。是謂重陽也。重陰者、謂尺中既沉短而澀。而又盛實。是謂重陰。脫陽者、無陽氣也。謂關以前細微甚也。故目中妄見而睹鬼物焉。脫陰者、謂尺中微細甚也。陰者。精氣也。精氣脫故盲。盲脫之言失也。謂亡失陰陽之氣也。
丁曰:重陽者狂,是指脈浮滑而長,加上實數,所以言語狂妄、自高自大、自以為賢能,狂躁越禮、棄衣而走。其脫陰者目盲,看東西突然失去,所以說盲。盲,猶如荒蕪。重陰者癲,癲就是蹶。其脫陽者,在黑暗中看見鬼。所以經說重陽者狂,重陰者癲,脫陽者見鬼,脫陰者目盲。虞曰:寸口叫陽,現在又重複見到陽脈三倍以上,所以叫重陽。其病狂惑,自以為高尚賢智,登高唱歌,棄衣奔跑,罵人不避親疏,所以叫狂。尺中叫陰,而尺脈重複見到陰,所以叫重陰。其病名叫癲疾,就是僵仆在地上,閉目不醒,陰極陽復,很久才醒來,所以叫癲。如今天吊之類的就是這樣。人稟受的是陰與陽,陰陽平衡則權衡相等。現在陰氣已脫,陽氣獨盛。五臟屬陰,五臟運行氣血灌溉,向上榮養眼睛。現在陰氣已脫,五臟之氣不能榮養眼睛,所以眼睛看不見。所以說脫陰者目盲。楊曰:重陽,是指陽氣並於上部,即關以前既浮滑而長,又兼實強,又喘息急促,這叫重陽。重陰,是指尺中既沉短而澀,又盛實,這叫重陰。脫陽,是沒有陽氣,指關以前細微得很,所以眼中妄見而看到鬼物。脫陰,是指尺中微細得很。陰是精氣,精氣脫所以盲。盲、脫都是喪失的意思,指喪失陰陽之氣。
原文
二十一難曰。經言人形病脈不病曰生。脈病形不病曰死。何謂也。
第二十一難問:經書上說,人的形體有病而脈沒有病,叫做生;脈有病而形體沒有病,叫做死。這是什麼意思?
原文
丁曰。此者五臟各有所主也。肺主氣心主脈。脾主肌肉。肝主筋。腎主骨。其心肺主息脈。為通天氣。邪不可中。邪中則息脈不相應。形雖不病。當知死矣。腎肝脾皆主其形。皆通地氣。邪中則害其形。其脈不病者皆生。形脈皆病者不可理。此是五臟各主其形脈。故言大法也。
丁曰:這是指五臟各有所主。肺主氣,心主脈,脾主肌肉,肝主筋,腎主骨。其中心肺主管呼吸和血脈,與天氣相通,邪氣不能侵襲。如果邪氣侵襲,則呼吸與脈搏不相應,形體雖然沒有病,也應當知道會死。腎、肝、脾都主管形體,都與地氣相通,邪氣侵襲就會傷害形體,它們的脈沒有病的都能存活。形體和脈都有病的就無法醫治。這是五臟各自主管形體與脈,所以說這個大法。
原文
然。人形病脈不病。非有不病者也。謂息數不應脈數也。此大法。
答:人的形體有病而脈沒有病,不是真正沒有病,而是指呼吸次數與脈搏次數不相應。這是大法。
原文
呂曰。形病者。謂五臟損形體羸瘦。氣微。脈反遲。與息不相應。其脈不相應。為形病也。脈病者。謂數諸至。脈已病。人雖未頭痛寒熱。方病不久病。病則死。虞曰。人形病脈不病者。謂形苦而志樂。或勞形於事以致肌體瘦羸。脈息俱。呼吸大小雖合常經。息數必違此大法。故曰形病脈不病也。脈病人不病者。其人必外多眷慕。內結想思。脈病形安。形樂志苦。以致傷。脈息反常。不及有餘。乍遲乍數。及乎病而不死爰焉。故曰。脈病人不病也。二十二難曰。經言脈有是動。虞曰。言反常之動也。有所生病。虞曰。脈動反常。故云有所生病。
呂曰:形體有病,是指五臟受損,形體消瘦,氣微弱,脈反而遲緩,與呼吸不相應。脈不相應,就是形體有病。脈有病,是指脈搏頻數諸至,脈已經有病,人雖然還沒有頭痛寒熱,但剛病不久就會病,病則死。虞曰:人的形體有病而脈沒有病,是指形體勞苦而心志快樂,或者因事務勞累形體導致肌肉瘦弱,脈搏呼吸都正常,呼吸大小雖然符合常規,但呼吸次數必定違背這個大法,所以說形病脈不病。脈有病而人不病,這種人必定在外多有眷戀愛慕,在內心結聚思念,脈有病而形體安適。形體快樂而心志痛苦,以至於受傷,脈搏呼吸反常,不及或有餘,忽遲忽數,到生病時卻不一定死。所以說脈病人不病。第二十二難說:經書上說脈有是動。虞曰:是指反常的跳動。有所生病。虞曰:脈動反常,所以說有所生病。
原文
一脈輒變為二病者。何也。然。經言是動者氣也。所生病者血也。虞曰。氣病傳血。此乃一脈變為二病。邪在氣。氣為是動。虞曰。脈動反常。邪在氣也。邪在血。血為所生病。虞曰。氣受邪傳之與血。故血為所生病。氣主呴之。虞曰。呴之、氣流行之貌也。血主濡之。
一條經脈往往變成兩種病,為什麼?答:經書上說,是動的是氣,所生病的是血。虞曰:氣病傳到血,這就是一脈變為二病。邪在氣,氣就是是動。虞曰:脈動反常,是邪在氣。邪在血,血就是所生病。虞曰:氣受邪傳給血,所以血為所生病。氣主呴之,虞曰:呴之,是氣流行的樣子。血主濡之。
原文
丁曰。氣主呴之。呴呴謂吹噓往來之象。血主濡之。濡謂濡軟也。氣行則血行。氣止則血止。虞曰。濡者、濡潤之貌。言人身所稟者氣血也。氣血通行。沮潤人身。其為病也。乃如下說也。
丁曰:氣主呴之,呴呴是形容吹噓往來的樣子。血主濡之,濡是濡軟的意思。氣行則血行,氣止則血止。虞曰:濡,是濡潤的樣子。說人身所稟受的是氣血,氣血通行,滋潤人身。其致病的情況,如下所說。
原文
氣留而不行者。為氣先病也。血壅而不濡者。為血後病也。故先為是動。後所生病也。
氣滯留而不運行,是氣先病。血壅塞而不能濡養,是血後病。所以先是是動,後是所生病。
原文
丁曰。人一身經脈。通行氣血。或居一經脈中。氣留不行。故血壅不濡。其氣先病。名曰是動。血壅不濡後病。名曰所生。此是一脈輒變為二病也。虞曰。上文言脈有是動。動為陽。謂氣先受熱。熱亦傳於血。氣血皆受熱。則津液妄行。是知脈有是動。此言留而不行。謂氣血津液妄行。賊風薄之。故不行也。氣傳之與血。故血壅而不濡潤。復受賊風。故血亦住而病也。楊曰。經言手太陰之脈。起於中焦。下絡大腸。還循胃口。上膈屬肺。從肺系橫出腋下。循臑內行。少陰心主之。前下肘臂。內上骨下廉入寸口。上循魚際。出大指之端。其支者。從腕後直出次指。內廉出其端。是動則病肺脹滿。膨膨而喘咳。故缺盆中痛甚。則交兩手而瞀。是為臂厥。是主肺。所生病者。咳。上氣喘。渴。心煩。胸滿臑。臂內前廉痛厥。掌中熱氣有餘。則肩背痛也。
丁曰:人全身的經脈,通行氣血。若某一經脈中,氣留滯不行,所以血壅塞不濡養。其氣先病,叫做是動;血壅塞不濡養後病,叫做所生。這就是一條經脈變成兩種病。虞曰:上文說脈有是動,動為陽,指氣先受熱,熱也傳到血,氣血都受熱,則津液妄行,所以知道脈有是動。這裡說留而不行,是指氣血津液妄行,被賊風侵襲,所以不行。氣傳給血,所以血壅塞而不濡潤,又受賊風,所以血也停滯而病。楊曰:經書說手太陰經脈,起於中焦,向下絡大腸,迴繞胃口,上膈屬肺,從肺系橫出腋下,沿上臂內側行於少陰心主之前,向下到肘臂,內側上骨下廉入寸口,上行魚際,出大指末端。它的支脈,從腕後直出次指內側末端。是動則病肺脹滿,膨膨而喘咳,缺盆中痛,嚴重時交兩手而瞀,這是臂厥。是主肺。所生病:咳,上氣喘,口渴,心煩,胸滿,上臂內前緣痛厥,掌中熱。氣有餘則肩背痛。
原文
(按靈樞經脈篇、背作臂。下同。)、汗出中風。小便數而欠。氣虛則肩背痛。寒少。氣不足以息。溺色變。略舉此一經為例。余經皆可知也。凡人所以得主命者。氣與血也。氣為陽。陽為衛。血為陰。陰為榮。二氣常流。所以無病也。邪中於陽。陽為氣。故氣先病。陽氣在外故也。若在陽不治。則入於陰中。陰為血。故為血後病。血在內故也。氣實則熱。氣虛則寒。血實則為寒。血虛則為熱。陰陽之道理其然也。凡一臟之病。有虛有實。有寒有熱。有內有外。皆須知臟腑之所在。識經絡之流行。隨其本原以求其疾。則病形可辨。而針藥無失矣。如其不委斯道。(今委字疑當作悉。)則雖命藥投針。病難愈也。故黃帝曰。夫十二經脈者。所以調虛實。處百病。決生死。不可不通哉。此之謂也。虞曰。凡人血流據氣。氣動依血。凝留而不行。壅而不濡。是知為病也。
(按靈樞經脈篇,“背”作“臂”。下同。)汗出中風,小便次數多而量少。氣虛則肩背痛,寒少,氣不夠呼吸,尿色改變。略舉這一經為例,其餘經脈都可類推。人之所以能主宰生命,是因為氣和血。氣為陽,陽為衛;血為陰,陰為榮。二氣常流,所以無病。邪氣中於陽分,陽分是氣,所以氣先病,因為陽氣在體表。若在陽分不治療,則入於陰分,陰分是血,所以血後病,因為血在體內。氣實則熱,氣虛則寒;血實則寒,血虛則熱。陰陽的道理就是這樣。凡是某一臟腑的病,有虛有實,有寒有熱,有內有外。都必須知道臟腑所在,認識經絡的流行,順著它的本源來求病因,則病形可辨,針藥不會有誤。如果不能通曉此道(今“委”字疑當作“悉”),則雖然開藥用針,病也難愈。所以黃帝說:十二經脈,是用來調虛實,處百病,決生死,不可不通啊!就是這個意思。虞曰:凡是人,血流依附於氣,氣動依賴於血。凝滯留而不行,壅塞而不濡潤,就知道是生病了。
注意:本網站內容僅供中醫知識分享、學術研究與教育參考,不構成醫療診斷或治療建議。任何醫療行為請務必諮詢合格中醫師、醫師或專業醫療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