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五十三難曰。經言七傳者死。間臟者生。何謂也。然。七傳者、傳其所勝也。間臟者、傳其子也。何以言之。假令心病傳肺。肺傳肝。肝傳脾。脾傳腎。腎傳心。一臟不再傷。故言七傳者死也。間臟者、傳其所生也。
《難經》第五十三篇問道:經書上說「七傳」的人會死,「間臟」的人能活。這是什麼意思呢?回答:「七傳」是指病邪傳變到它所克的臟;「間臟」是指病邪傳變到它所生的臟。為什麼這樣說呢?假設心病傳變到肺,肺傳變到肝,肝傳變到脾,脾傳變到腎,腎傳變到心。每一個臟不會再次受到傷害,所以說「七傳」的人會死。「間臟」是指病邪傳變到它所生的臟。
原文
丁曰。經云前七傳者死。後言間臟者生。其言七傳者。是五臟為陰。傳其所勝。間臟者。是六腑為陽。故傳其所生。亦五臟六腑並應五行。傳其所生者生。傳其所勝者死。其言傳肺。肺死而不傳。故一臟不再傷也。呂曰。七當為次字之誤也。此下有間字。即知上當為次。又有五臟。心獨再傷。為有六傳耳。此蓋次傳其所勝臟故其病死也。虞曰。七傳者死。七字明也。呂氏以七為次。深為誤矣。又聲音不相近也。今明之以示後學。謂五行相生而數之。數終於五。又卻再數至二成七。向上之五。來傳於七。七之被克。故云死也。今舉一例以發明之。假令相生之數。數木火土金水木火。第五水字。隔第六木字。來克第七火字。火被水克。故曰七傳。下文云間臟者。是第五水字。下傳與第六木字。見相生。故曰間臟者生也。呂氏言次者。次正成間臟也。
丁氏說:經書上說前面是「七傳者死」,後面說「間臟者生」。所謂「七傳」,是就五臟屬陰來說的,傳其所克的臟;所謂「間臟」,是就六腑屬陽來說的,所以傳其所生的臟。也是五臟六腑都配合五行:傳其所生的就能活,傳其所克的就會死。說到傳肺,肺死就不能再傳了,所以說一個臟不會再次受傷。呂氏說:「七」應當是「次」字的錯誤。下面的文字有「間」字,就知道上面應當是「次」。又有五臟,心獨自再次受傷,所以有六次傳變罷了。這大概是按次序傳它所克的臟,所以病人會死。虞氏說:「七傳者死」,「七」這個字是很明確的。呂氏把「七」當作「次」,實在是大錯了。而且從發音上兩者也不相近。現在明確地解說給後學者:五行按相生順序來數,數到五就終結了,再從頭數到二就成七。向上的五是來剋七的,七被五所剋,所以說死。現在舉一個例子來說明:假設相生的順序,依次是木火土金水木火。第五個字是水,隔著第六個字木,來剋第七個字火,火被水所剋,所以叫做「七傳」。下文說「間臟者」,是第五個水字向下傳給第六個木字,見到相生的關係,所以說「間臟者生」。呂氏說「次」,是按次序變成間臟的意思。
原文
假令心病傳脾。脾傳肺。肺傳腎。腎傳肝。肝傳心。是母子相傳。竟而復始。如環之無端。故言生也。
假設心病傳給脾,脾傳給肺,肺傳給腎,腎傳給肝,肝傳給心。這是母子相傳,終了又重新開始,如同圓環沒有盡頭,所以說能活。
原文
丁曰。其言心傳脾。脾得生氣。再傳於肺。是母子相傳。故言生也。呂曰。間臟者、間其所勝之臟而相傳也。心勝肺。脾間之。肝勝脾。心間之。脾勝腎。肺間之。肺勝肝。腎間之。腎勝心。肝間之。此謂傳其所生也。
丁氏說:所說的心傳脾,脾得到生氣,再傳給肺,這是母子相傳,所以說能活。呂氏說:間臟,是指間隔它所克的臟而相傳。心克肺,脾間隔它;肝克脾,心間隔它;脾克腎,肺間隔它;肺克肝,腎間隔它;腎克心,肝間隔它。這叫做傳其所生的臟。
原文
五十四難曰。臟病難治。腑病易治。何謂也。然。臟病所以難治者、傳其所勝也。腑病易治者、傳其子也。與七傳間臟同法也。
《難經》第五十四篇問道:臟病難治,腑病易治。這是什麼道理呢?回答:臟病難治的原因,是病邪傳其所克的臟;腑病易治的原因,是病邪傳其所生的臟。這與「七傳」「間臟」的法則是相同的。
原文
丁曰。臟者、陰也。病難治者、謂言傳其勝也(按謂言二字。當衍其一。)勝者、謂肝勝脾。脾勝腎。腎勝心。心勝肺。肺勝肝。故難治也。腑者。陽也。言陽病傳其子者。即是木病傳火。火病傳土。土病傳金。金病傳水。水木遞相生。即腑病易治也。是故與七傳間臟法同也。楊曰。與前章略同也。
丁氏說:臟屬陰,說病難治是指病邪傳其所克的臟。所克的,是指肝克脾、脾克腎、腎克心、心克肺、肺克肝,所以難治。腑屬陽,說陽病傳其子的,就是木病傳火,火病傳土,土病傳金,金病傳水,水木交替相生,所以腑病容易治療。因此與七傳間臟的法則是相同的。楊氏說:與前一章大略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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