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傷寒中風,病於秋冬之際,原無內熱。表邪不解,陽盛則傳陽明之腑,陰盛則傳太陰之臟。
傷寒和中風,發生在秋冬季節,原本體內沒有熱邪。如果體表的邪氣沒有解除,陽氣偏盛就會傳入陽明腑,陰氣偏盛就會傳入太陰臟。
原文
陰陽平和,則不入臟腑,始終在經,六日經盡,則汗解矣。
如果陰陽平衡,邪氣就不會傳入臟腑,始終停留在經絡,六天後經絡傳遍,就可以通過發汗而解除。
溫病患者體內本來就有積熱,絕對沒有邪氣只停留在經絡,而不傳入胃腑的道理。
原文
緣其經熱鬱隆,外泄無路,而胃腑積熱,自當感應而發。
因為經絡中的熱邪鬱結亢盛,沒有向外宣洩的途徑,而胃腑中本來就有積熱,自然會與之感應而發作。
原文
但胃熱大作,必在三日之後,經熱不解,而後腑熱鬱勃,此自然之層次。病由外感,是以表熱先發也。
但是胃腑的熱邪大發作,必定在三天之後。如果經絡的熱邪沒有解除,然後腑熱才會鬱積勃發,這是自然的傳變層次。疾病是由外感引起的,所以體表的熱象先出現。
原文
其在三日之內,表邪郁迫,裡熱方生,但當發表,未可攻裡,表氣疏泄,裡氣自平。
在發病三天之內,體表的邪氣鬱結逼迫,裡熱剛剛產生,只應當發散表邪,還不能攻伐裡邪。表氣得以疏通宣洩,裡氣自然會平和。
如果三天之後,腑熱已經發作,那麼攻下瀉熱的方法,就可以接續使用了。
原文
蓋胃土燥熱,必爍臟陰。其肺脾津液,肝腎精血,久為相火煎熬,益以燥熱燔蒸,臟陰枯竭,則人死矣。
因為胃屬土,性質燥熱,必然會消耗臟腑的陰液。肺、脾的津液,肝、腎的精血,長期被相火煎熬,再加上燥熱的熏蒸,臟腑的陰液枯竭,人就會死亡。
原文
是宜滋其臟陰,瀉其腑熱,勿令陽亢而陰亡矣。白英丹
所以應當滋補臟腑的陰液,瀉除胃腑的熱邪,不要讓陽氣過亢而導致陰液消亡。白英丹
原文
大黃(五錢,生) 芒硝(三錢) 甘草(一錢,炙) 枳實(二錢,炒) 厚朴(三錢,炒) 元參(三錢) 麥冬(八錢) 丹皮(三錢) 芍藥(三錢) 生地(三錢)流水煎大半杯,熱服。
大黃(五錢,生用) 芒硝(三錢) 甘草(一錢,炙用) 枳實(二錢,炒用) 厚朴(三錢,炒用) 玄參(三錢) 麥冬(八錢) 牡丹皮(三錢) 芍藥(三錢) 生地黃(三錢)用流動的水煎成大半杯,趁熱服用。
原文
陽明戊土,位居三陽之長,陽盛之極,必皆歸宿陽明,而入胃腑。
陽明胃屬戊土,地位在三陽經中居首,陽氣亢盛到極點,必然都會歸結於陽明,而傳入胃腑。
原文
溫病三日之外,三陰臟病,悉以胃熱為之根本,雖曰五臟六腑皆受病,而陽明胃腑,實其綱領也。
溫病超過三天之後,三陰臟腑的病變,都以胃熱作為根本原因。雖然說五臟六腑都會受病,但陽明胃腑,實際上是其中的關鍵。
原文
其裡熱發作,不拘在何臟腑,總以瀉胃為主,而兼清本部。但腸胃未至燥結,則第滋陰,不須承氣。
裡熱發作時,不論在哪個臟腑,總的原則是以瀉除胃熱為主,同時兼顧清除本臟腑的熱邪。但如果腸胃尚未達到燥熱結實的程度,那麼只需滋陰,不需要使用承氣湯之類的攻下方劑。
原文
即燥結未甚,亦當俟之六日經盡之後,腑邪內實,用瀉熱滋陰之法,一下而清矣。若燥熱隆盛,則三四五日之內,俱可瀉下。
即使燥熱結實不嚴重,也應當等到六天經絡傳遍之後,腑邪充實於內,再使用瀉熱滋陰的方法,一攻下就能清除。如果燥熱非常亢盛,那麼在三、四、五天之內,都可以進行攻下。
原文
是當用《傷寒》急下之法,不可循《傷寒》緩攻之條,以其內熱鬱伏,原與傷寒不同也。
這時應當採用《傷寒論》中急下的方法,不能遵循《傷寒論》中緩攻的條例,因為這種內熱鬱積深伏的情況,原本就與傷寒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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