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聖懸樞

卷一

三陽傳胃

卷一/溫病解第一15
原文
傷寒中風,病於秋冬之際,原無內熱。表邪不解,陽盛則傳陽明之腑,陰盛則傳太陰之臟。
白話
傷寒和中風,發生在秋冬季節,原本體內沒有熱邪。如果體表的邪氣沒有解除,陽氣偏盛就會傳入陽明腑,陰氣偏盛就會傳入太陰臟。
原文
陰陽平和,則不入臟腑,始終在經,六日經盡,則汗解矣。
白話
如果陰陽平衡,邪氣就不會傳入臟腑,始終停留在經絡,六天後經絡傳遍,就可以通過發汗而解除。
原文
溫病內熱素積,斷無但在經絡,不傳胃腑之理。
白話
溫病患者體內本來就有積熱,絕對沒有邪氣只停留在經絡,而不傳入胃腑的道理。
原文
緣其經熱鬱隆,外泄無路,而胃腑積熱,自當感應而發。
白話
因為經絡中的熱邪鬱結亢盛,沒有向外宣洩的途徑,而胃腑中本來就有積熱,自然會與之感應而發作。
原文
但胃熱大作,必在三日之後,經熱不解,而後腑熱鬱勃,此自然之層次。病由外感,是以表熱先發也。
白話
但是胃腑的熱邪大發作,必定在三天之後。如果經絡的熱邪沒有解除,然後腑熱才會鬱積勃發,這是自然的傳變層次。疾病是由外感引起的,所以體表的熱象先出現。
原文
其在三日之內,表邪郁迫,裡熱方生,但當發表,未可攻裡,表氣疏泄,裡氣自平。
白話
在發病三天之內,體表的邪氣鬱結逼迫,裡熱剛剛產生,只應當發散表邪,還不能攻伐裡邪。表氣得以疏通宣洩,裡氣自然會平和。
原文
若三日之外,腑熱已作,則攻瀉之法,乃可續用。
白話
如果三天之後,腑熱已經發作,那麼攻下瀉熱的方法,就可以接續使用了。
原文
蓋胃土燥熱,必爍臟陰。其肺脾津液,肝腎精血,久為相火煎熬,益以燥熱燔蒸,臟陰枯竭,則人死矣。
白話
因為胃屬土,性質燥熱,必然會消耗臟腑的陰液。肺、脾的津液,肝、腎的精血,長期被相火煎熬,再加上燥熱的熏蒸,臟腑的陰液枯竭,人就會死亡。
原文
是宜滋其臟陰,瀉其腑熱,勿令陽亢而陰亡矣。白英丹
白話
所以應當滋補臟腑的陰液,瀉除胃腑的熱邪,不要讓陽氣過亢而導致陰液消亡。白英丹
原文
大黃(五錢,生) 芒硝(三錢) 甘草(一錢,炙) 枳實(二錢,炒) 厚朴(三錢,炒) 元參(三錢) 麥冬(八錢) 丹皮(三錢) 芍藥(三錢) 生地(三錢)流水煎大半杯,熱服。
白話
大黃(五錢,生用) 芒硝(三錢) 甘草(一錢,炙用) 枳實(二錢,炒用) 厚朴(三錢,炒用) 玄參(三錢) 麥冬(八錢) 牡丹皮(三錢) 芍藥(三錢) 生地黃(三錢)用流動的水煎成大半杯,趁熱服用。
原文
陽明戊土,位居三陽之長,陽盛之極,必皆歸宿陽明,而入胃腑。
白話
陽明胃屬戊土,地位在三陽經中居首,陽氣亢盛到極點,必然都會歸結於陽明,而傳入胃腑。
原文
溫病三日之外,三陰臟病,悉以胃熱為之根本,雖曰五臟六腑皆受病,而陽明胃腑,實其綱領也。
白話
溫病超過三天之後,三陰臟腑的病變,都以胃熱作為根本原因。雖然說五臟六腑都會受病,但陽明胃腑,實際上是其中的關鍵。
原文
其裡熱發作,不拘在何臟腑,總以瀉胃為主,而兼清本部。但腸胃未至燥結,則第滋陰,不須承氣。
白話
裡熱發作時,不論在哪個臟腑,總的原則是以瀉除胃熱為主,同時兼顧清除本臟腑的熱邪。但如果腸胃尚未達到燥熱結實的程度,那麼只需滋陰,不需要使用承氣湯之類的攻下方劑。
原文
即燥結未甚,亦當俟之六日經盡之後,腑邪內實,用瀉熱滋陰之法,一下而清矣。若燥熱隆盛,則三四五日之內,俱可瀉下。
白話
即使燥熱結實不嚴重,也應當等到六天經絡傳遍之後,腑邪充實於內,再使用瀉熱滋陰的方法,一攻下就能清除。如果燥熱非常亢盛,那麼在三、四、五天之內,都可以進行攻下。
原文
是當用《傷寒》急下之法,不可循《傷寒》緩攻之條,以其內熱鬱伏,原與傷寒不同也。
白話
這時應當採用《傷寒論》中急下的方法,不能遵循《傷寒論》中緩攻的條例,因為這種內熱鬱積深伏的情況,原本就與傷寒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