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少師曰:心包之火,無異心火,其生克同乎?岐伯曰:言同則同,言異則異。心火生胃,心包之火不止生胃也。心火克肺,心包之火不止克肺也。少師曰:何謂也?岐伯曰:心包之火生胃,亦能死胃。
少師問道:心包的火,與心火沒有差別,它們的相生相剋關係也相同嗎?岐伯回答:說相同就相同,說不同也不同。心火能滋生胃土,但心包之火的作用不止於滋生胃土。心火能剋制肺金,但心包之火的作用也不止於剋制肺金。少師問:這是什麼意思?岐伯說:心包之火能滋生胃土,但也能使胃土衰敗。
原文
胃土衰,得心包之火而土生;胃火盛,得心包之火而土敗。土母既敗,肺金之子何能生乎?少師曰:同一火也,何生克之異?
胃土衰弱時,得到心包之火的溫煦而能生長;胃火亢盛時,得到心包之火的助長而會敗壞。作為母親的土氣既然敗壞,作為兒子的肺金又怎能得以滋生呢?少師問:同是火,為什麼相生相剋的作用會有差異?
原文
岐伯曰:心火,陽火也,其勢急而可避;心包之火,陰火也,其勢緩而可親。
岐伯說:心火,是陽火,它的勢頭迅猛急迫,可以迴避;心包之火,是陰火,它的勢頭緩和,看似親近。
原文
故心火之克肺,一時之刑;心包之克肺,實久遠之害。
所以,心火剋制肺金,是一時的刑罰;心包之火剋制肺金,實際上是長久深遠的損害。
原文
害生於刑者,勢急而患未大;害生於恩者,勢緩而患漸深也。少師曰:可救乎?岐伯曰:亦在制火之有餘而已。少師曰:制之奈何?
由刑罰產生的損害,來勢急但禍患還不大;由恩惠產生的損害,來勢緩但禍患會逐漸加深。少師問:可以挽救嗎?岐伯說:關鍵在於制約火氣的有餘罷了。少師問:如何制約呢?
原文
岐伯曰:心包,陰火,竊心之陽氣以自養,亦必得腎之陰氣以自存。
岐伯說:心包屬陰火,它竊取心臟的陽氣來滋養自身,但也必須得到腎臟的陰氣才能自我保存。
原文
心欲溫腎,腎欲潤心,皆先交心包以通之,使腎水少衰,心又分其水氣,腎且供心火之不足,安能分余惠以慰心包,心包乾涸,毋怪其害胃土也。
心想要溫煦腎,腎想要滋潤心,都必須先通過心包來溝通。假使腎水稍微衰減,心又分走一部分水氣,腎還要供應心火的不足,哪裡還有剩餘的津液來滋養心包呢?心包乾涸,它損害胃土也就不足為怪了。
原文
補腎水之枯則水足灌心,而化液即足,注心包而化津,此不救胃,正所以救胃也。少師曰:包絡之火可瀉乎?
補充腎水的枯竭,使水液充足可以灌溉心臟,那麼化生的津液也就充足,注入心包就能化生津液。這樣做看似沒有直接救胃,實際上正是救胃的方法。少師問:心包的火可以清瀉嗎?
原文
岐伯曰:胃土過旺,必瀉心包之火,然心包之火可暫瀉而不可久瀉也。心包逼近於心,瀉包絡則心火不寧矣。少師曰:然則奈何?
岐伯說:胃土過於亢盛時,必須清瀉心包之火,但心包之火可以暫時清瀉而不能長久清瀉。心包緊挨著心臟,清瀉心包就會使心火不得安寧。少師問:那該怎麼辦呢?
原文
岐天師曰:肝經之木,包絡之母也,瀉肝則心包絡之火必衰矣。
岐天師說:肝經的木,是心包的母親,清瀉肝火,那麼心包之火必然會衰減。
少師問:肝也是心的母親,清瀉肝火,心火不會因此而寒冷嗎?
原文
岐天師曰:暫瀉肝,則包絡損其焰而不至於害心,即久瀉肝,則心君減其炎亦不至於害包絡,猶勝於直瀉包絡也。少師曰:誠若師言。
岐天師說:暫時清瀉肝火,只會使心包的火勢受損而不至於傷害到心臟;即使長久清瀉肝火,心臟的火氣減弱也不至於傷害到心包,這總比直接清瀉心包要好。少師說:確實如老師所說。
清瀉肝經的木火可以救急,但不能用來圖謀緩解長遠問題,請問善後的方法是什麼?
原文
岐伯曰:水旺則火衰,既濟之道也,安能捨補腎水,別求瀉火哉。少師曰:善。
岐伯說:水氣旺盛則火氣衰減,這是水火既濟的道理,怎能捨棄補充腎水,而去另尋清瀉火氣的方法呢?少師說:好。
原文
陳士鐸曰:包絡之火為相火,相火宜補不宜瀉也,宜補而用瀉,必害心包矣。
陳士鐸說:心包的火是相火,相火適宜補益而不適宜清瀉。適宜補益卻使用清瀉的方法,必然會傷害心包。
注意:本網站內容僅供中醫知識分享、學術研究與教育參考,不構成醫療診斷或治療建議。任何醫療行為請務必諮詢合格中醫師、醫師或專業醫療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