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木主酸(收)瀉辛(散)補之。火主甘寫取舒緩咸補(取柔軟)施,土主苦寫(取堅燥)甘味(安緩)補,金主辛瀉(取散)酸補(取收)為,水主咸寫(取軟)苦順(取堅)是,六氣補瀉客後隨。
木對應酸味(收斂)用辛味(發散)來瀉而補之。火對應甘味瀉(取舒緩)咸味補(取柔軟)來施用,土對應苦味瀉(取堅燥)甘味(安緩)補,金對應辛味瀉(取發散)酸味補(取收斂)作為,水對應咸味瀉(取軟)苦味順(取堅)是這樣,六氣的補瀉隨著客氣之後而施行。
原文
苦(味)急(散)酸寫(辛補)甘(味)緩(收)厥,甘寫酸收(苦緩)少陰知,咸補甘寫咸軟相,甘補苦寫甘緩脾,酸補昔(味)寫肺經(氣上逆)施,苦補咸寫與水推,更以苦堅以辛潤,苦燥同極(太陽)尤其宜。
苦味急散,酸瀉辛補,甘味緩收,屬於厥陰;甘瀉酸收(苦緩)為少陰所知道,咸補甘瀉咸軟相互為用,甘補苦瀉甘緩脾,酸補辛味瀉肺經(氣上逆)來施用,苦補咸瀉與水相推求,更用苦味堅固、辛味潤澤,苦燥同於太陽尤其適宜。
原文
二火之氣雖殊,其用則一。木用辛補,酸瀉。經注辛味散,故補。酸味收,故瀉。
二火之氣雖然不同,但它們的作用是一樣的。木用辛味補,酸味瀉。經注說辛味發散,所以能補。酸味收斂,所以能瀉。
原文
《校正》云自為一義,今未詳法,復司氣可犯無犯,如夏寒甚,則可熱犯,熱不甚,則不可犯。
《校正》說自成一個義理,如今未能詳盡其方法,復司氣時可犯不可犯,例如夏天寒冷嚴重,則可以用熱藥犯之;熱不嚴重,則不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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