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鑒

取方之法

取方之法

取方之法3
原文
凡用其味,必用其味之可否。若用其氣,必用其氣之所宜。
白話
凡是使用藥物的味,必須先考量它的味是否適合。如果使用藥物的氣,必須先考量它的氣是否適宜。
原文
識其病之標本,及臟腑寒熱虛實微甚緩急,而用其藥之氣味,隨其症而取方也。
白話
辨識疾病的標本,以及臟腑的寒熱虛實、輕重緩急,再使用藥物的氣與味,隨著症狀來選定處方。
原文
主治病者為君,佐君者為臣,應臣者為使,此隨病之所宜,而贊成方以用之。君一臣二,奇之制也。君二臣四,偶之制也。去咽嗌之病近。近者奇之。去肝腎之病遠,遠者偶之。汗者不可以奇,下者不可以偶。補上治下制以緩,緩則氣味薄。補下治上制以急,急則氣味厚。薄者則頻而小服,厚者則暫而多服。
白話
主治疾病的藥是君藥,輔助君藥的是臣藥,配合臣藥的是使藥,這是根據病情所需,來組成方劑使用。君藥一味、臣藥二味,是奇方的制度;君藥二味、臣藥四味,是偶方的制度。病位在咽嗌屬於近病,近病用奇方;病位在肝腎屬於遠病,遠病用偶方。發汗的方劑不能用奇方,攻下的方劑不能用偶方。補益上部、治療下部的方劑,要製成緩方,緩方氣味較薄;補益下部、治療上部的方劑要製成急方,急方氣味較厚。氣味薄的藥要少量多次服用,氣味厚的藥要一次大量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