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寅者,正月之生陽也,主左足之少陽;未者,六月,主右足之少陽;卯者,二月,主左足之太陽;午者,五月,主右足之太陽;辰者,三月,主左足之陽明;巳者,四月,主右足之陽明,此兩陽合於前,故曰陽明。
寅,是正月陽氣初生,對應左足的少陽經;未,是六月,對應右足的少陽經;卯,是二月,對應左足的太陽經;午,是五月,對應右足的太陽經;辰,是三月,對應左足的陽明經;巳,是四月,對應右足的陽明經。這是因為兩陽(少陽與太陽)在前方會合,所以稱為陽明。
原文
申者,七月之生陰也,主右足之少陰;醜者,十二月,主左足之少陰;酉者,八月,主右足之太陰;子者,十一月,主左足之太陰;戌者,九月,主右足之厥陰;亥者,十月,主左足之厥陰,此兩陰交盡,故曰厥陰。
申,是七月陰氣初生,對應右足的少陰經;丑,是十二月,對應左足的少陰經;酉,是八月,對應右足的太陰經;子,是十一月,對應左足的太陰經;戌,是九月,對應右足的厥陰經;亥,是十月,對應左足的厥陰經。這是因為兩陰(少陰與太陰)交會終盡,所以稱為厥陰。
原文
甲主左手之少陽,巳主右手之少陽,乙主左手之太陽,戊主右手之太陽,丙主左手之陽明,丁主右手之陽明,此兩火併合,故為陽明。
甲對應左手的少陽經,巳對應右手的少陽經;乙對應左手的太陽經,戊對應右手的太陽經;丙對應左手的陽明經,丁對應右手的陽明經。這是因為兩火(丙丁)合併,所以稱為陽明。
原文
庚主右手之少陰,癸主左手之少陰,辛主右手之太陰,壬主左手之太陰。
庚對應右手的少陰經,癸對應左手的少陰經;辛對應右手的太陰經,壬對應左手的太陰經。
原文
故足之陽者,陰中之少陽也;足之陰者,陰中之太陰也;手之陽者,陽中之太陽也;手之陰者,陽中之少陰也。腰以上者為陽,腰以下者為陰。
因此,足部的陽經,是陰中的少陽;足部的陰經,是陰中的太陰;手部的陽經,是陽中的太陽;手部的陰經,是陽中的少陰。腰部以上屬陽,腰部以下屬陰。
原文
其於五臟也,心為陽中之太陽,肺為陰中之少陰,肝為陰中之少陽,脾為陰中之至陰,腎為陰中之太陰。
就五臟來說,心是陽中的太陽,肺是陰中的少陰,肝是陰中的少陽,脾是陰中的至陰,腎是陰中的太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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