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心得

陰陽類論

陰陽類論

陰陽類論16
原文
所謂三陽者,太陽為經,三陽脈至手太陰,弦浮而不沉,決以度,察以心,合之陰陽之論。
白話
所謂三陽,是指太陽經,三陽脈到手太陰肺經,脈象弦浮而不沉,用法度來判斷,用心來觀察,配合陰陽的理論。
原文
所謂二陽者,陽明也,至手太陰,弦而沉急不鼓,炅至以病,皆死。
白話
所謂二陽,是指陽明經,脈到手太陰,脈象弦而沉急無力,發熱而致病,都是死症。
原文
一陽者,少陽也,至手太陰,上連人迎,弦急懸不絕,此少陽之病也,專陰則死。
白話
一陽是指少陽經,脈到手太陰,上連人迎穴,脈象弦急懸浮不斷,這是少陽的病,如果專現陰脈就會死。
原文
三陰者,六經之所主也,交於太陰,伏鼓不浮,上空志心。二陰至肺,其氣歸膀胱,外連脾胃。一陰獨至,經絕氣浮,不鼓,鉤而滑。
白話
三陰是六經所主宰,交會於太陰,脈象伏鼓而不浮,上虛心志。二陰到肺,氣歸膀胱,外連脾胃。一陰單獨顯現,經脈絕斷而氣浮,脈不鼓動,呈鉤狀且滑。
原文
此六脈者,乍陰乍陽,交屬相併,繆通五臟,合於陰陽,先至為主,後至為客。
白話
這六種脈象,交錯顯現,交會歸屬相互合併,貫通五臟,與陰陽相合,先顯現的為主,後顯現的為客。
原文
雷公曰:一陽為紀;三陰為母,二陰為雌,一陰為獨使。
白話
雷公說:一陽為綱紀;三陰為母,二陰為雌,一陰為獨使。
原文
二陽一陰,陽明主病,不勝一陰,軟而動,九竅皆沉;三陽一陰,太陽脈勝,一陰不能止,內亂五臟,外為驚駭。
白話
二陽一陰,陽明主病,不能勝一陰,脈軟而動,九竅都沉;三陽一陰,太陽脈勝,一陰不能制止,內擾五臟,外現驚駭。
原文
二陰二陽,病在肺,少陰脈沉,勝肺傷脾,外傷四肢。
白話
二陰二陽,病在肺,少陰脈沉,傷肺損脾,外傷四肢。
原文
二陰二陽皆交至,病在腎,罵詈妄行,巔疾為狂。
白話
二陰二陽都交錯而至,病在腎,謾罵妄行,癲癇變為狂病。
原文
二陰一陽,病出於腎,陰氣客遊於心,腕下空竅,堤閉塞不通,四肢別離。
白話
二陰一陽,病出於腎,陰氣侵遊於心,下腕空竅,堤防閉塞不通,四肢如別離。
原文
一陰一陽代絕,此陰氣至心,上下無常,出入不知,喉咽乾燥,病在土脾。
白話
一陰一陽交替斷絕,此陰氣至心,上下位置無常,出入不知,喉嚨乾燥,病在脾土。
原文
二陽三陰,至陰皆在,陰不過陽,陽氣不能止陰,陰陽並絕,浮為血瘕,沉為膿胕;陰陽皆壯,下至陰陽。
白話
二陽三陰,至陰都在,陰氣不能超過陽,陽氣不能制止陰,陰陽並絕,脈浮為血瘕,脈沉為膿腫;陰陽都強壯,下至陰陽。
原文
上合昭昭,下合冥冥,診決死生之期,遂合歲首。
白話
上合昭昭,下合冥冥,診察決斷死生的期限,遂合於歲首。
原文
黃帝曰:冬三月之病,病合於陽者,至春正月脈有死徵,皆歸出春。
白話
黃帝說:冬三月的病,病合於陽的,到春季正月脈有死徵,都歸於出春。
原文
冬三月之病,在理已盡,草與柳葉皆殺,春陰陽皆絕,期在孟春。春三月之病,日陽殺。陰陽皆絕,期在草乾。
白話
冬三月的病,按道理已盡,草與柳葉皆凋殺,春陰陽皆絕,期限在孟春。春三月的病,叫陽殺。陰陽皆絕,期限在草乾。
原文
夏三月之病,至陰不過十日;陰陽交,期在溓水。秋三月之病,三陽俱起,不治自己。陰陽交合者,立不能坐,坐不能起。三陽獨至,期在石水。二陰獨至,期在盛水。
白話
夏三月的病,至陰不過十日;陰陽交,期限在溓水。秋三月的病,三陽俱起,不治自癒。陰陽交合的人,站著不能坐,坐著不能起。三陽獨至,期限在石水。二陰獨至,期限在盛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