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太過則令人善怒。怒,舊本皆作忘。新校正云:按「氣交變大論」云:木太過,甚則忽忽善怒,眩冒巔疾,則忘當作怒。如鳥之喙者。
太過則令人容易發怒。怒,舊版本都寫作「忘」。新校正說:按《氣交變大論》說:木太過,嚴重時則突然容易發怒,頭暈目眩、巔頂疾病,那麼「忘」應當作「怒」。像鳥的嘴一樣。
原文
新校正云:「平人氣象論」云如烏之喙。又,別本喙作啄。十日之內死。
新校正說:《平人氣象論》說像烏鴉的嘴。又,別的本子「喙」寫作「啄」。十天之內死亡。
原文
日,舊本皆作月。王冰注云:期三百日內死,按日當作月。真臟來見。
日,舊版本都寫作「月」。王冰注說:預期三百日內死亡,按「日」應當作「月」。真臟脈出現。
原文
舊本皆作來見。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經》真臟未見,來字當作未字之誤也。若人一呼五六至。
舊版本都寫作「來見」。新校正說: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經》真臟脈未見,「來」字應當是「未」字的錯誤。如果人一次呼氣脈搏五六次。
原文
呼,舊本皆作息。新校正云:按人一息脈五六至,何得為死?必息字誤,息當作呼。
呼,舊版本都寫作「息」。新校正說:按人一次呼吸脈搏五六次,怎麼會是死脈?必定是「息」字錯誤,「息」應當作「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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