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懸解

卷七

刺齊論(六十)

卷七/刺法8
原文
黃帝問曰:願聞刺淺深之分。岐伯對曰:刺骨者無傷筋,刺筋者無傷肉,刺肉者無傷脈,刺脈者無傷皮,刺皮者無傷脈,刺脈者無傷肉,刺肉者無傷筋,刺筋者無傷骨。
白話
黃帝問道:我希望聽聽針刺淺深的分別。岐伯回答說:刺骨的不傷到筋,刺筋的不傷到肉,刺肉的不傷到脈,刺脈的不傷到皮,刺皮的不傷到脈,刺脈的不傷到肉,刺肉的不傷到筋,刺筋的不傷到骨。
原文
此「刺要論」刺有淺深之法。刺骨者無傷筋四語,謂宜深者不可淺,淺則不及,刺皮者無傷脈四語,謂宜淺者不可深,深則太過也。
白話
這是「刺要論」中關於針刺有淺深的方法。「刺骨者無傷筋」這四句話,是說應該深刺的不可淺刺,淺了就會達不到目標;「刺皮者無傷脈」這四句話,是說應該淺刺的不可深刺,深了就會超過範圍。
原文
帝曰:余未知其所謂,願聞其解。岐伯曰:刺骨無傷筋者,針至筋而去,不及骨也。刺筋無傷肉者,至肉而去,不及筋也。刺肉無傷脈者,至脈而去,不及肉也。刺脈無傷皮者,至皮而去,不及脈也。
白話
黃帝說:我還不明白你所說的意思,希望聽聽你的解釋。岐伯說:所謂刺骨而不傷筋,是指針刺到筋就拔出來,沒有到達骨頭。刺筋而不傷肉,是指針刺到肉就拔出來,沒有到達筋。刺肉而不傷脈,是指針刺到脈就拔出來,沒有到達肉。刺脈而不傷皮,是指針刺到皮就拔出來,沒有到達脈。
原文
刺骨無傷筋者,謂刺骨不宜刺筋,若針至筋而去,不及於骨,是刺骨而傷筋也。
白話
所謂刺骨而不傷筋,是說刺骨時不應該刺到筋,如果針刺到筋就拔出來,沒有到達骨頭,這就是刺骨卻傷了筋。
原文
刺筋無傷肉者,謂刺筋不宜刺肉,若至肉而去,不及於筋,是刺筋而傷肉也。
白話
所謂刺筋而不傷肉,是說刺筋時不應該刺到肉,如果針刺到肉就拔出來,沒有到達筋,這就是刺筋卻傷了肉。
原文
刺肉無傷脈者,謂刺肉不宜刺脈,若至脈而去,不及於肉,是刺肉而傷脈也。
白話
所謂刺肉而不傷脈,是說刺肉時不應該刺到脈,如果針刺到脈就拔出來,沒有到達肉,這就是刺肉卻傷了脈。
原文
刺脈無傷皮者,謂刺脈不宜傷皮,若至皮而去,不及於脈,是刺脈而傷皮也。宜深而淺,此謂不及。
白話
所謂刺脈而不傷皮,是說刺脈時不應該傷到皮,如果針刺到皮就拔出來,沒有到達脈,這就是刺脈卻傷了皮。應該深刺卻淺刺,這叫做不及。
原文
所謂刺皮無傷脈者,病在皮中,針入皮中,無傷脈也。刺脈無傷肉者,過脈中肉也。刺肉無傷筋者,過肉中筋也。刺筋無傷骨者,過筋中骨也。此之謂反也。宜淺而深,此謂太過。
白話
所謂刺皮而不傷脈,是指病在皮膚中,針刺入皮膚中,不要傷到脈。刺脈而不傷肉,是指針穿過脈而進入肉中。刺肉而不傷筋,是指針穿過肉而進入筋中。刺筋而不傷骨,是指針穿過筋而進入骨中。這就叫做相反。應該淺刺卻深刺,這叫做太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