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尻 先兄曰。吳云。尻臀也。按尻臀自異。吳說誤。刺金門 楊云。刺金門。堅按此說非是。
尻,先兄說:「吳某說:『尻就是臀。』按:尻與臀本就不同,吳說錯誤。」刺金門,楊某說:「刺金門。」堅按:此說不對。
原文
善悲 楊曰。陽明穀氣虛。故妄有見。虛為肝氣所克。故善悲。
善悲,楊某說:「陽明胃腑的穀氣虛弱,所以妄見異象。虛弱被肝氣所克,所以容易悲傷。」
原文
䯒前 太素䯒作骭。楊曰。下循胻外廉。故刺之以和上下。堅按說文骭骹也。從骨交聲。(骹下曰脛也)
䯒前,《太素》「䯒」寫作「骭」。楊某說:「向下沿著小腿外側,所以針刺它來調和上下。」堅按:《說文解字》說『骭』是『骹』,從骨交聲。(《說文》「骹」下說是小腿)
原文
痛引脊內廉 太素無痛字。廉作痛。堅按新校正引少異。
痛引脊內廉,《太素》沒有「痛」字。「廉」寫作「痛」。堅按:新校正引用稍有不同。
原文
內踝上 太素上作下。楊曰。足少陰脈云云。出然骨之下。循肉踝之後。故取內踝之下。出血太多 太素作出血大虛。
內踝上,《太素》「上」寫作「下」。楊某說:「足少陰脈……出於然骨之下,沿著肌肉與踝的後面,所以取內踝之下。」出血太多,《太素》寫作「出血大虛」。
原文
厥陰之脈 太素並作居陰之脈。堅按此與王所謂一經同。腨踵魚腹 太素腹作腸。善言 太素亦無善字。
厥陰之脈,《太素》都寫作「居陰之脈」。堅按:此與王某所說的同一條經相同。腨踵魚腹,《太素》「腹」寫作「腸」。善言,《太素》也沒有「善」字。
原文
解脈 楊曰。解脈行處為病。與足厥陰相似。亦有足厥陰胳脈。堅按此與王注不同。痛引肩 太素無痛字。肩作膺。
解脈,楊某說:「解脈運行的部位發生病變,與足厥陰相似。也有足厥陰的絡脈。」堅按:此與王某注不同。痛引肩,《太素》沒有「痛」字。「肩」寫作「膺」。
原文
解脈 醫學讀書記曰。詳本篇備舉諸經腰痛。乃獨遺帶脈。而重出解脈。按帶脈起於少腹之側。季脅之下。環身一周。如束帶然。則此所謂腰痛如引帶。常如折腰狀者。自是帶脈為病。云解脈者。傳寫之誤也。堅按未是。
解脈,《醫學讀書記》說:「詳見本篇列舉各經腰痛,卻唯獨遺漏了帶脈,而重複出現解脈。按:帶脈起於少腹兩側,季脅之下,環繞身體一周,如同束帶一般。那麼這裡所說的腰痛如同被帶子牽拉,常像腰部折斷一樣的症狀,自然是帶脈的病變。說是解脈,是傳抄書寫的錯誤。」堅按:此說不對。
原文
如引帶 太素引作別。無帶字。堅按引或體別。故訛作別也。善恐 太素亦作善怒。
如引帶,《太素》「引」寫作「別」,沒有「帶」字。堅按:「引」的異體字是「別」,所以訛寫成「別」。善恐,《太素》也寫作「善怒」。
原文
刺解脈在郄中 楊曰。前之解脈。與厥陰相似。今此刺解脈郄中。當是取足厥陰郄中之胳也。
刺解脈在郄中,楊某說:「前面的解脈,與厥陰相似。現在刺解脈郄中,應當是取足厥陰郄中的絡脈。」
原文
合腨下間去地一尺所 太素云作上。楊曰腨下間上地一尺所。即陽交穴陽維也。陰維會即築賓穴。陰維郄也。堅按甲乙陽交陽維之郄。在外踝上七寸。斜屬三陽分肉間。(足少陽膽經)
合腨下間去地一尺所,《太素》說寫作「上」。楊某說:「腨下間上距離地面一尺左右,就是陽交穴,是陽維脈的郄穴。陰維脈的交會穴是築賓穴,是陰維脈的郄穴。」堅按:《甲乙經》記載陽交是陽維脈的郄穴,在外踝上七寸,斜斜附屬於三陽經分肉之間。(屬足少陽膽經)
原文
衡絡之脈 太素作沖絁之脈。衡絡絕作沖絁胳。衡居作沖居。堅按此即王所謂一經。楊注亦欠晰。不錄。考沖亦橫也。見顏師古匡謬正俗。
衡絡之脈,《太素》寫作「沖絁之脈」。衡絡絕寫作「沖絁胳」,衡居寫作「沖居」。堅按:此就是王某所說的同一條經。楊某注也不夠清晰,不記錄。考查「沖」也是「橫」的意思。見顏師古《匡謬正俗》。
原文
直陽之脈 楊曰。刺直陽者。有本作會陽。堅按此足以證直之為值義。內踝上五寸 太素亦作二寸。
直陽之脈,楊某說:「刺直陽,有人本作『會陽』。」堅按:此足以證明「直」是「正當」的意思。內踝上五寸,《太素》也寫作「二寸」。
原文
飛陽之脈 先兄曰。按飛陽即腓陽。古文肥作⿱非包。與古蜚字相似。故訛作飛。而腓肥古相通。易遁卦。肥遁無不利。文選思玄賦。作飛遁。曹子建七啟。作飛遁。可見飛肥古文相訛。又易咸卦。咸其腓凶。釋文。荀爽作肥。即肥腓古文相通。可以證也。蓋足太陽之脈。別下貫踹內者。故云腓陽之脈。前說據姚氏西溪叢話。
飛陽之脈,先兄說:「按:飛陽就是腓陽。古文『肥』寫作⿱非包,與古『蜚』字相似,所以訛寫成『飛』。而『腓』與『肥』古時相通。《周易》遁卦:『肥遁無不利』。《文選·思玄賦》寫作『飛遁』。曹子建《七啟》也寫作『飛遁』。可見『飛』與『肥』古文相訛。又《易》咸卦:『咸其腓凶』,《釋文》荀爽寫作『肥』。就是『肥』與『腓』古文相通的證據。大概足太陽的脈,別道向下貫穿小腿肚之內,所以稱為腓陽之脈。前說根據姚氏《西溪叢話》。」
原文
上踝二寸所 太素二作三。堅按內踝上三寸。即三陰交穴。屬足太陰經。此云太陰後。知太素非是。
上踝二寸所,《太素》「二」寫作「三」。堅按:內踝上三寸,就是三陰交穴,屬足太陰脾經。此處說在太陰之後,可知《太素》不對。
原文
散脈 陽曰。散脈在膝前骨肉分間者。十二經脈中。唯足厥陰足少陽在膝前主溲。故當是此二經之別。堅按楊說誤。
散脈,楊某說:「散脈在膝蓋前面骨肉分界之間。在十二經脈中,只有足厥陰和足少陽在膝蓋前面主水液,所以應當是這兩條經的別絡。」堅按:楊某之說錯誤。
原文
肉裡之脈 楊曰。太陽外絕骨後。當是少陰為肉裡脈也。堅按此說亦難從。筋縮急 太素縮作攣。刺足太陽郄中 太素太陽作陽明。
肉裡之脈,楊某說:「足太陽經外側的絕骨穴之後,應當是少陰經作為肉裡脈。」堅按:此說也難以依從。筋縮急,《太素》「縮」寫作「攣」。刺足太陽郄中,《太素》「太陽」寫作「陽明」。
原文
兩踝胛上 太素無踝字。楊曰胛。脊骨兩葙間也。先兄曰。王注長刺節論云腰踝骨者。腰旁俠脊平立陷者。中按之有骨處也。左取右右取左 太素無此六字。
兩踝胛上,《太素》沒有「踝」字。楊某說:「胛,是脊骨兩旁的凹陷處。」先兄說:「王某注《長刺節論》說:『腰踝骨』,是指腰部兩旁俠著脊柱站立時凹陷的地方,中間按壓有骨頭的位置。」左取右右取左,《太素》沒有這六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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