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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古天真論篇第一(此篇太素僅存天癸一段)

上古天真論篇第一(此篇太素僅存天癸一段)

上古天真論篇第一(此篇太素僅存天癸一段)24
原文
成而登天。以上六句,疑為王氏所補,非古經原文。何以知之?此篇全氏訓解在第九卷,倘其本真有此六句,則黃帝初始之事竟在末卷,萬無此理。原是王氏將天真論移至八十篇之上,並添改起始之語。其文取自史記、大戴禮及孔子家語,改「聰明」為「登天」,冠以「昔在」二字,蓋模擬堯典序,接以「乃問於天師曰」一句,組織痕跡自然不可掩飾。檢全氏舊本,仍是原貌,不過「黃帝問曰」四字而已。林億等專奉王氏如此七句,既信為古經之真,故置而不校。小島春沂曰:千金方作「黃帝問於岐伯曰」七字,遐年要抄引太素經亦同,此足以為確證。(太素「問」字下每有「於岐伯」三字)
白話
成而登天。以上六句,懷疑是王冰所補,並非古經原文。何以知道呢?此篇全氏訓解在第九卷,倘若其版本真有這六句,那麼黃帝初始之事竟然在末卷,絕無此理。原來是王冰將《天真論》移至八十篇之上,並添改起始的話語。其文取自《史記》、《大戴禮》及《孔子家語》,改「聰明」為「登天」,加上「昔在」二字,大概是模仿《堯典》序,接以「乃問於天師曰」一句,組織痕跡自然不可掩飾。檢查全氏舊本,仍是原貌,不過「黃帝問曰」四字而已。林億等人專奉王冰如此七句,既信為古經之真,故置而不校。小島春沂曰:《千金方》作「黃帝問於岐伯曰」七字,《遐年要抄》引《太素經》亦同,此足以為確證。(《太素》「問」字下每有「於岐伯」三字)
原文
年半百,古鈔本「年」下有「至」字,千金方、遐年要抄引太素並同。
白話
年半百,古鈔本「年」下有「至」字,《千金方》、《遐年要抄》引《太素》並同。
原文
(古鈔本系於四五百年前人所字,澀江全善對校)
白話
(古鈔本是四五百年前的人所書寫,澀江全善對校)
原文
不妄作勞。書盤庚「惰農自安」,傳「不強作勞於田畝」,疏「不強於作勞」。海保元備曰:文選西京賦「何必昏於作勞」,薛綜注:「言何必當勉力作勤勞之事乎。」蓋先儒古義,皆以「作」為力作。據此,此「作勞」亦力作勤勞之義。又韓詩外傳論人有六情曰:「其身體四肢,欲安而不作。」三國志魏武帝紀:「君勸分務本穡人昏作。」(注引盤庚等)亦是同義。如全本太素,其義自異。
白話
不妄作勞。《書·盤庚》「惰農自安」,傳「不強作勞於田畝」,疏「不強於作勞」。海保元備曰:《文選·西京賦》「何必昏於作勞」,薛綜注:「言何必當勉力作勤勞之事乎。」蓋先儒古義,皆以「作」為力作。據此,此「作勞」亦力作勤勞之義。又《韓詩外傳》論人有六情曰:「其身體四肢,欲安而不作。」《三國志·魏武帝紀》:「君勸分務本穡人昏作。」(注引《盤庚》等)亦是同義。如全本《太素》,其義自異。
原文
不知持滿。淮南子泛論訓「周公可謂能持滿矣」,高誘注:「滿,滿而不溢也,故曰能持滿。」
白話
不知持滿。《淮南子·泛論訓》「周公可謂能持滿矣」,高誘注:「滿,滿而不溢也,故曰能持滿。」
原文
以耗散其真。先兄曰:「耗」「敖」通。曲禮亦敖欲對言,曰「敖不可長,欲不可從」。正義云:「敖者,矜慢在心之名。」又云:「心所貪欲為欲,則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是也。人皆有欲,不得從之也。
白話
以耗散其真。先兄曰:「耗」「敖」通。《曲禮》亦敖欲對言,曰「敖不可長,欲不可從」。《正義》云:「敖者,矜慢在心之名。」又云:「心所貪欲為欲,則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是也。人皆有欲,不得從之也。
原文
逆於生樂。王以養生之樂解之,恐非。呂覽知士篇「此劑貌辨之所以外生樂趨患難故也」,注:「外,棄其生命之樂,解人之患,往見宣王不闢難之故也。」蓋此亦謂生命長久之樂也。
白話
逆於生樂。王以養生之樂解之,恐非。《呂覽·知士篇》「此劑貌辨之所以外生樂趨患難故也」,注:「外,棄其生命之樂,解人之患,往見宣王不闢難之故也。」蓋此亦謂生命長久之樂也。
原文
夫上古聖人之教下也皆謂之。先兄曰:潘之恆黃海云,「謂之」者,語之也。即下八字是也。按語之者,似指下六句。蓋聖人之教下也,語之以避邪風而守精神,則可以不病,故民之順化者,志閒心安,勞而不倦云云是也。是以以下六句,謂民之所仿行也,故美其食以下六句,謂上古之俗淳樸也。是以嗜欲以下六句,謂不為外物所撓,故和於術數也。所以以下三句,謂非時世之異,人自失之也。是皆承聖人教下六句之意而演也。
白話
夫上古聖人之教下也皆謂之。先兄曰:潘之恆《黃海》云,「謂之」者,語之也。即下八字是也。按語之者,似指下六句。蓋聖人之教下也,語之以避邪風而守精神,則可以不病,故民之順化者,志閒心安,勞而不倦云云是也。是以以下六句,謂民之所仿行也,故美其食以下六句,謂上古之俗淳樸也。是以嗜欲以下六句,謂不為外物所撓,故和於術數也。所以以下三句,謂非時世之異,人自失之也。是皆承聖人教下六句之意而演也。
原文
虛邪。先兄曰:馬雲(案馬雲即元臺也)「虛邪,俱指風言」,王注非。此說為佳,宜參八正神明論及歲露篇九宮八風篇。
白話
虛邪。先兄曰:馬雲(案馬雲即元臺也)「虛邪,俱指風言」,王注非。此說為佳,宜參《八正神明論》及《歲露篇》《九宮八風篇》。
原文
不肖。禮雜記「桀之子不肖」,注:「肖,似也,不似,言不如人。」解精微論王注「不肖謂擁造不法」。
白話
不肖。《禮·雜記》「桀之子不肖」,注:「肖,似也,不似,言不如人。」《解精微論》王注「不肖謂擁造不法」。
原文
天數然也。先兄曰:呂覽仲秋紀「凡舉事無逆天數」,注:「天數,天道也。」馬雲:「天數,凡人所稟於天之數也。」
白話
天數然也。先兄曰:《呂覽·仲秋紀》「凡舉事無逆天數」,注:「天數,天道也。」馬雲:「天數,凡人所稟於天之數也。」
原文
齒更髮長。先兄曰:六節藏象論云:「腎者主蟄,封藏之本,精之處也,其華在發,其充在骨。」五藏生成篇云:「腎之合骨也,其榮發也。」
白話
齒更髮長。先兄曰:《六節藏象論》云:「腎者主蟄,封藏之本,精之處也,其華在發,其充在骨。」《五藏生成篇》云:「腎之合骨也,其榮發也。」
原文
天癸。楊曰:「天癸,精氣也。」堅按此說非是。韓詩外傳曰:「十六精通,而後能施化,陰陽相反,
白話
天癸。楊曰:「天癸,精氣也。」堅按此說非是。《韓詩外傳》曰:「十六精通,而後能施化,陰陽相反,
原文
(大戴禮說苑此四字作「陽窮反陰,陰窮反陽」二句,此下有「故」字)陰以陽變,陽以陰變。故男八月生齒,八歲齠齒,十六而精化小通,女七月生齒,七歲齔齒,十四而精化小通。(原識引文有脫,仍更揭出)史記正義曰:「男八月生齒,八歲毀齒,二八十六陽道通,八八六十四陽道絕。女七月生齒,七歲毀齒,二七十四陰道通,七七四十九陰道絕。」(孔子世家注)
白話
(《大戴禮》《說苑》此四字作「陽窮反陰,陰窮反陽」二句,此下有「故」字)陰以陽變,陽以陰變。故男八月生齒,八歲齠齒,十六而精化小通,女七月生齒,七歲齔齒,十四而精化小通。(原識引文有脫,仍更揭出)《史記正義》曰:「男八月生齒,八歲毀齒,二八十六陽道通,八八六十四陽道絕。女七月生齒,七歲毀齒,二七十四陰道通,七七四十九陰道絕。」(《孔子世家》注)
原文
太衝脈。太素作「伏衝脈」。堅按此與新校正引合。(以下其相合者不敢具載)
白話
太衝脈。《太素》作「伏衝脈」。堅按此與《新校正》引合。(以下其相合者不敢具載)
原文
真牙生而長極。楊曰:「長極,身長也。」先兄曰:馬雲「真牙由是而生,且長極矣」,汪云「人身之長,至此而具」。馬說為長。
白話
真牙生而長極。楊曰:「長極,身長也。」先兄曰:馬雲「真牙由是而生,且長極矣」,汪云「人身之長,至此而具」。馬說為長。
原文
五七陽明脈衰。馬曰:女子大體有餘於陰,不足於陽,故其衰也,自足陽明始。張同志曰:夫氣為陽,血脈為陰,故女子先衰於脈,而男子先衰於氣也。堅按下文女子必言脈,男子必言氣,志說似優。面始焦。先兄曰:說文「醮,面焦枯小也」。
白話
五七陽明脈衰。馬曰:女子大體有餘於陰,不足於陽,故其衰也,自足陽明始。張同志曰:夫氣為陽,血脈為陰,故女子先衰於脈,而男子先衰於氣也。堅按下文女子必言脈,男子必言氣,志說似優。面始焦。先兄曰:《說文》「醮,面焦枯小也」。
原文
丈夫。先兄曰:說文「周制八寸為尺,十尺為丈,人長八尺,故曰丈夫」。
白話
丈夫。先兄曰:《說文》「周制八寸為尺,十尺為丈,人長八尺,故曰丈夫」。
原文
五八腎氣衰。馬曰:男子大體有餘於陽,不足於陰,故其衰也,自足少陰始。張同志曰:腎為生氣之原,男子衰於氣,故根氣先衰,而發墮齒槁也。堅按志說宜從。
白話
五八腎氣衰。馬曰:男子大體有餘於陽,不足於陰,故其衰也,自足少陰始。張同志曰:腎為生氣之原,男子衰於氣,故根氣先衰,而發墮齒槁也。堅按志說宜從。
原文
七八。推上下文天癸竭云云四句,似宜移於八八下,恐是錯出。然前注無敢言及者,不能無疑。
白話
七八。推上下文天癸竭云云四句,似宜移於八八下,恐是錯出。然前注無敢言及者,不能無疑。
原文
不過盡八八。唐書李叔明傳曰:傳云女子十四有為人母之道,四十九絕生育之道;男子十六有為人父之道,六十四絕陽化之理。
白話
不過盡八八。《唐書·李叔明傳》曰:傳云女子十四有為人母之道,四十九絕生育之道;男子十六有為人父之道,六十四絕陽化之理。
原文
提挈天地把握陰陽。先兄曰:張云「能斡旋造化,燮理陰陽」,是即提挈把握之謂。此其道生。琦曰:「四字衍。」
白話
提挈天地把握陰陽。先兄曰:張云「能斡旋造化,燮理陰陽」,是即提挈把握之謂。此其道生。琦曰:「四字衍。」
原文
適嗜欲。先兄曰:呂覽重己篇云:「凡生之長也,順之也;使生不順者,欲也。故聖人必先適欲。」注:「適,猶節也。」
白話
適嗜欲。先兄曰:《呂覽·重己篇》云:「凡生之長也,順之也;使生不順者,欲也。故聖人必先適欲。」注:「適,猶節也。」
原文
逆從陰陽。先兄曰:按逆從是唯從義耳,猶言「急劇」為「緩急」,「死斯」為「死生」之期,謂順從於陰陽之理也。見「法則」「象似」「辨列」「分別」等字,而可觀,諸注欠妥。且內經中用逆從二字者,或唯稱從,或單稱逆,不可一例而讀之。
白話
逆從陰陽。先兄曰:按逆從是唯從義耳,猶言「急劇」為「緩急」,「死斯」為「死生」之期,謂順從於陰陽之理也。見「法則」「象似」「辨列」「分別」等字,而可觀,諸注欠妥。且《內經》中用逆從二字者,或唯稱從,或單稱逆,不可一例而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