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中國醫學可分數期:自西周以前為萌芽之期;春秋戰國為成熟之期;兩漢之世為專門傳授之期;魏晉至唐為換葺殘缺之期;兩宋至明為新說代興之期;起自明末,盛於有清,為主張復古之期。此一切學術皆然,而醫學亦莫能外也。白話提出修訂中國醫學可以分成幾個時期:從西周以前是萌芽時期;春秋戰國是成熟時期;兩漢時代是專門傳授時期;魏晉到唐代是整理殘缺時期;兩宋到明代是新學說交替興起時期;從明末開始,在清代盛行,是主張復古時期。這是一切學術都是如此,而醫學也不能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