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傷寒與溫熱、溫疫之別,尤為醫家所聚訟。蓋傷寒二字,古人既為天行病之總名,則其所包者廣,原不僅指《難經》所列五種中之第二種,乃自後世醫者泥於字面,一遇天行之病,輒以辛溫之劑治之。
傷寒與溫熱、溫疫的區別,更是醫家們爭論不休的焦點。因為「傷寒」這兩個字,古人既已將其當作流行病的總稱,那麼它所涵蓋的範圍就很廣,原本不只是指《難經》所列五種當中的第二種;只是後世醫者拘泥於字面,一遇到流行病,就使用辛溫的藥物來治療。
原文
於是陽明成溫之症,見殺於麻桂等方者多矣,此一誤也。
於是陽明經化熱成溫的病症,被麻黃湯、桂枝湯等方劑誤治而死的很多,這是第一個錯誤。
原文
疫字之義,指病之傳染者而言,故《說文》云:疫,民皆病也。
「疫」字的意義,是指會傳染的疾病而言,所以《說文解字》說:疫,就是人民都生病。
原文
至其病之性質,則有寒有熱,故傳染熱者謂之疫,寒者亦謂之疫,至後世之所謂「瘟」,其字為「溫」之訛,其義則與疫相同,皆指病之傳染者言,非指病之不寒者言也。
至於這類疾病的性質,則有寒證也有熱證,所以傳染熱性病的叫做疫,傳染寒性病的也叫做疫;到了後世所說的「瘟」,這個字是「溫」的訛誤,它的意義則與「疫」相同,都是指會傳染的疾病而言,不是指不寒的疾病而言。
原文
乃世醫又泥於字面,偶遇不寒之疫,遂謂凡疫皆溫,本慮醫者以辛溫之劑誤施之溫熱,轉致末流泥溫疫之論,不敢復言傷寒。執一定之方,以馭萬變之病。聖散子之殺人,正由於此,此二誤也。
然而世俗的醫者又拘泥於字面,偶然遇到不寒的疫病,就認為所有的疫病都是溫性的,原本是擔心醫者用辛溫的方劑誤用在溫熱病上,反而導致後來的人固守溫疫的理論,不敢再提傷寒。拿著固定的方劑,來應付千變萬化的疾病。聖散子之所以殺人,正是因為這個原因,這是第二個錯誤。
原文
有此二誤,而傷寒、溫熱、溫疫三者之爭,遂如長夜不旦矣,而推其始,則由傷寒、溫疫等字字義之混淆有以致之,立名之不可不審也如是夫。
有了這兩個錯誤,於是傷寒、溫熱、溫疫三者的爭論,就像漫漫長夜看不到天亮一樣;而推究其始,則是由於「傷寒」「溫疫」等字義的混淆所造成的。命名不能不審慎,就是這個道理啊。
原文
辨傷寒、溫熱不容誤治者,又有陳錫山(名良佐,山陰人。)之《二分晰義》、楊慄山(名璿,成都人。)之《寒溫條辨》、(呂心齋之《瘟疫條辨摘要》,乃合此二書而成。心齋名田,河南新安人。)秦皇士(名之楨,松江人。)之《傷寒大白》、吳坤安(名貞,湖州人。)之《傷寒指掌》。
辨析傷寒、溫熱不容許誤治的,還有陳錫山(名良佐,山陰人)的《二分晰義》、楊慄山(名璿,成都人)的《寒溫條辨》(呂心齋的《瘟疫條辨摘要》,是合併這兩本書而成。心齋名田,河南新安人)、秦皇士(名之楨,松江人)的《傷寒大白》、吳坤安(名貞,湖州人)的《傷寒指掌》。
原文
楊氏之書,實以陳素中(名堯道,陝西人。)之《傷寒辨證》為藍本。
楊氏的書,實際上是採用陳素中(名堯道,陝西人)的《傷寒辨證》作為藍本。
原文
陳氏書成於康熙戊午,至嘉慶十一年,有劉鏡浦者乃為刻之。
陳氏的書完成於康熙戊午年,到了嘉慶十一年,有一位叫劉鏡浦的人才為他刊刻。
楊氏的書完成於乾隆甲辰年,當時陳氏的書還沒有刻本。
原文
陸九芝以楊氏所定十五方,無一不暗用傷寒方,而又切戒人以弗用傷寒方為可怪,又譏秦氏謂仲景麻桂方乃治北方冬月之病,今混用其方,幾於不辨南北,覆勘誠然。然二書亦自有可採處,不容一筆抹煞也。吳氏書條理亦頗清晰。
陸九芝認為楊氏所確定的十五個方劑,無一不是暗中使用傷寒方,卻又切實告誡人們不要使用傷寒方,實在可怪;又譏諷秦氏說張仲景的麻黃湯、桂枝湯方劑是治療北方冬天疾病的,如今混用這些方劑,幾乎是不分南北,仔細審查確實如此。不過這兩本書也自有可取之處,不容許一筆抹殺。吳氏的書條理也頗為清晰。
原文
(明皇甫中有《傷寒指掌》四卷,乃陶節庵一派之學,與吳書名同而實大異。)
(明代皇甫中有《傷寒指掌》四卷,是陶節庵一派的學說,與吳氏的書名稱相同而內容大異。)
注意:本網站內容僅供中醫知識分享、學術研究與教育參考,不構成醫療診斷或治療建議。任何醫療行為請務必諮詢合格中醫師、醫師或專業醫療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