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本草之名,始見於《漢書·平帝紀》(元始五年,徵天下通知逸經、古紀、天文、歷算、鐘律、小學、史篇、方藥、本草及以五經、《論語》、孝經、《爾雅》教授者,所在為之勸駕,軺傳遣詣京師,至者數十人。)及《樓護傳》,(傳云:護少隨父為醫長安,誦醫經、本草、方術數十萬言。)乃學科之名,非書名也,故《漢志》經方十一家二百七十四卷,無以本草名者。
「本草」這個名稱,最早出現在《漢書·平帝紀》(元始五年,朝廷詔令各地推舉通曉散逸經書、古紀、天文、曆法、算學、音律、小學、史籍、方藥、本草以及能教授五經、《論語》、孝經、《爾雅》的人,由所在地方官員予以勉勵督促,派遣馳傳送往京師,到達的有數十人。)以及《樓護傳》(傳文說:樓護年幼時跟隨父親在長安行醫,諷誦醫經、本草、方術等數十萬字的文章。)可見「本草」是學科的名稱,不是書名,所以《漢書·藝文志》中經方類十一家共二百七十四卷,沒有以「本草」命名的書籍。
原文
至梁《七錄》,乃有《神農本草經》之名,而《隋志》同之,則猶今人言藥物學書耳。
到了梁代《七錄》中,才出現《神農本草經》這個名稱,而《隋書·經籍志》也沿用了這個名稱,所說的大致就像今人所說的藥物學書籍罷了。
原文
(神農本草四字,為學科之名,經字為書名。)蓋針灸之術,必深明於人之藏府經脈,非若藥劑之易施,其為用較廣,故其書亦較通行也,其著之簡策,蓋亦在晚周之時,陶弘景所謂與《素問》同類者也。
(「神農本草」四字是學科的名稱,「經」字是書名的意思。)針灸之術,必須深入了解人體的臟腑經脈,不像藥劑那樣容易施行,針灸的用途較為廣泛,所以相關書籍也較為通行,這類書籍編寫成簡策,大概也是在戰國末期的時候,也就是陶弘景所說的與《素問》同類的著作。
這部書在專家之間輾轉相傳,其中頗多篡改混亂之處,直到陶弘景才開始從事校訂整理的工作。
原文
其言云:世傳《神農本草》只此三卷,所出郡縣,多後漢時制,疑仲景、元化等所記。
陶弘景說:世人相傳的《神農本草》只有這三卷,書中記載的郡縣名稱,大多是東漢時期的行政區劃,推測是張仲景、華佗等人所記錄的。
原文
(案:仲景、元化,為當時醫家兩大師,故舉以概其餘。言若仲景、元化一流人,非實指仲景、元化也,下吳普、李當之徒同。)又有《桐君採藥錄》說,其花葉形色藥對四卷,論其佐使相須。
(按:張仲景、華佗是當時兩位醫學大師,所以列舉他們來概括其他醫家。是說像張仲景、華佗這一類的人,並非實指張仲景、華佗本人,下面所說的吳普、李當之輩也是如此。)此外又有《桐君採藥錄》的說法,記載花草葉片的形狀顏色及藥物配對共四卷,論述藥物的佐使配伍關係。
原文
魏晉以來,吳普、李當之徒,更復損益,或五百九十五,或四百四十一,或三百一十九,或三品混雜,冷熱舛錯,草石不分,蟲獸無辨,且所主治,互有得失,醫家不能備見,則知識亦有淺深。余輒苞綜諸經,研括繁省。
魏晉以來,吳普、李當之類的人,又繼續增刪修改,藥物品種數量有的為五百九十五種,有的為四百四十一種,有的為三百一十九種,或者三品混雜,寒熱顛倒錯誤,草藥與礦物不分,蟲類與獸類無法辨別,而且各藥物所主治的病症,互相之間各有得失,醫家無法全部看到,因此認識也有深淺之分。我便總括綜合各部經典,研究斟酌繁簡取捨。
原文
以《神農本經》三品合三百六十五為主,又進《名醫別品》三百六十五,合七百三十種,精粗皆取,無復遺落,合為七捲雲云,蓋合諸專家所傳,而折衷於一是也。自是以後,歷代相因,屢加修輯。
以《神農本經》三品合計三百六十五種藥物為主,再增入《名醫別錄》的藥品三百六十五種,合計七百三十種,無論精華粗淺一概收錄,不再有遺漏,合併成七卷,這大概是會合各位專家所傳授的內容,折中定於一個標準。此後,歷代相沿襲用,多次加以修訂編輯。
原文
其在唐顯慶中,蘇恭、長孫無忌等,奉敕所修者,世謂之《唐本草》,亦曰《唐新修本草》。
在唐代顯慶年間,蘇恭、長孫無忌等人,奉皇帝詔令所修訂的,世人稱之為《唐本草》,也叫《唐新修本草》。
原文
孟蜀時韓保昇又奉命重修,稍增註釋,世稱《蜀本草》。
後蜀時期,韓保昇又奉命重新修訂,稍微增添了註釋,世人稱之為《蜀本草》。
宋太祖建立宋朝後,命令劉翰、馬士等人修訂編輯,馬士又為之作注。
原文
先是唐開元中,有陳藏器者,撰《本草拾遺》十卷,以補《名醫別錄》之闕,及是亦採入焉,是為《開寶新詳定本草》。
先前在唐代開元年間,有位叫陳藏器的人,編撰《本草拾遺》十卷,用來補充《名醫別錄》的闕漏,到這次修訂時也將其內容採納收錄,這就是《開寶新詳定本草》。
原文
後以或有未合,又命翰等重加詳定,為《開寶重定本草》。
後來因為或許還有不合適之處,又命令劉翰等人重新詳細修訂,成為《開寶重定本草》。
嘉祐年間,掌禹錫奉皇帝詔令增添註釋,成為《嘉祐補註本草》。
原文
大觀中,蜀人唐慎微,兼合諸家,兼採經史中言醫事者,隨類附入,名曰《證類本草》,於諸本中稱最善焉。
大觀年間,四川人唐慎微,兼併合會各家說法,同時採集經書史籍中談論醫事的内容,依類別附入,命名為《證類本草》,在各種版本中被認為是最好的。
原文
蓋自李時珍《綱目》以前,官修者凡五,私修者凡二,實皆以隱居所修為藍本,而輾轉附益者也。
大概從李時珍《本草綱目》以前,官府修訂的共有五次,私人修訂的共有兩次,實際上都是以陶弘景所修訂的本子作為藍本,辗转增添補充而成的。
原文
古代所傳之《神農本草經》,至陶弘景時已多竄亂,弘景始為之分別,於舊所傳者,書之以朱,後來所附益者,書之以墨,其所分別,固未必盡當,然終相去不遠。嗣後輾轉相傳,淆亂又甚。
古代相傳的《神農本草經》,到陶弘景時已經有很多篡改混亂之處,弘景開始為它們加以區分,對於舊時相傳的內容,用朱砂書寫;後來增添附益的內容,用墨汁書寫。他所做的區分固然未必完全恰當,但終究相差不遠。此後又輾轉相傳,混亂更加嚴重。
原文
《開寶新詳定·序》,所謂朱字墨字,無本得同;舊注新注,其文互異者也。
《開寶新詳定·序》中所說的朱字墨字,已經無法找到原本來核對是否相同;舊注和新注之間,文字也互相不一致。
原文
然淆亂雖甚,其區別卒未嘗廢,至《證類本草》猶然。
然而雖然混亂得很厲害,那種區分始終未曾廢除,到《證類本草》時仍然如此。
原文
後世考古之士,斤斤焉欲求《神農本經》之真面目於百一者,其所據猶《證類本草》之黑白文也。
後世考據古代文獻的學者,戰戰兢兢地想要從百分之一的可能性中尋求《神農本經》的本來面目,他們所依據的仍然是《證類本草》中的黑字和白字(墨字和朱字)。
原文
《證類本草》清代所傳,凡有二本:一為明萬曆丁丑翻刻元大德壬寅宗文書院本,前有大觀二年仁和縣尉艾晟序,《書錄解題》稱為《大觀本草》蓋因此;一為成化戊子翻刻金泰和甲子晦明軒本,前有政和六年提舉醫學曹孝忠序,故此本亦稱《政和本草》。
《證類本草》在清代相傳的版本共有兩個:一個是明代萬曆丁丑年翻刻元代大德壬寅年宗文書院本,卷首有大觀二年仁和縣尉艾晟的序言,《直齋書錄解題》稱之為《大觀本草》就是因為這個序言;另一個是成化戊子年翻刻金代泰和甲子年晦明軒本,卷首有政和六年提舉醫學曹孝忠的序言,因此這個版本也稱為《政和本草》。
原文
二本相較,大觀本朱書墨蓋,較為分明,而《四庫》轉以政和本著錄,非知言也。
兩個版本相比較,大觀本中朱書墨字的分界標記較為分明,而《四庫全書》反而用政和本來著錄,這不是明智的言論。
原文
厥後孫星衍及從子馮翼,(字鳳卿。)校輯《神農本草經》,所據者即大觀本之黑白文也。
此後孫星衍以及他的侄子馮翼(字鳳卿),校勘編輯《神農本草經》,所依據的就是大觀本中的黑字和白字。
原文
又就《御覽》所引,云生山谷川澤者,定為《本經》,其有郡縣名者,定為後人羼入,刻入《平津館叢書》中。
又根據《太平御覽》所引用的內容,將聲稱生長於山谷川澤的,定為《本經》原文;那些有郡縣名稱的,定為後人摻雜加入的內容,刻入《平津館叢書》中。
原文
然《神農本經》,李時珍《本草綱目》亦載其目,與孫氏所輯大異,其後顧觀光(字尚之。)又別輯一本,刻入《武陵山人遺書》中,則皆以李氏所載為據者也。
然而關於《神農本經》的內容,李時珍《本草綱目》也記載了它的目錄,與孫星衍所編輯的版本有很大差異。此後顧觀光(字尚之)又另外編輯了一個版本,收入《武陵山人遺書》中,這些都是以李時珍所記載的內容為依據的。
原文
平心而論,時珍網羅雖富,辨別古籍,初非專長,其所釐定,豈能勝於唐慎微。
公平地說,李時珍收集的資料雖然豐富,但辨別古籍的能力原本並非其所擅長,他所修訂的內容,怎麼能超過唐慎微呢。
原文
然《開寶新詳定·序》已云朱字墨字,無本得同;舊注新注,其文互異。則慎微所定,又豈必近古乎。
然而《開寶新詳定·序》已經說過朱字墨字已經無法找到原本來核對是否相同;舊注和新注之間文字也互相不一致。那麼唐慎微所確定的內容,又怎麼必定接近古貌呢。
原文
又況泰和中所刻政和本,有大定己酉麻革序及劉祁跋,並云:中陽張存惠,將寇宗奭《本草衍義》增入,而大德本亦然,蓋元人復刻時又從金本轉錄也。則今所傳《證類本草》又非唐氏之舊矣。
何況泰和年間所刻的政和本,有大定己酉年麻革的序言以及劉祁的跋文,都說:中陽人張存惠,將寇宗奭的《本草衍義》增補加入,而大德本也是如此,大概是元代人重新刻印時又從金代版本轉抄錄的。那麼現在所流傳的《證類本草》又不是唐慎微的原貌了。
原文
(日本望三英有刻本,雲系家藏舊本,未為張存忠所竄亂,不知信否。)如是而欲引為古據,不亦謬乎。
(日本望三英有刻印本,聲稱是家中收藏的舊本,沒有被張存惠篡改混亂,不知道是否可信。)像這樣還想要引以為古代依據,難道不是荒謬嗎。
原文
要之古書之傳播愈廣者,其竄亂亦愈甚,今日醫家各種古籍,皆尚可從事校理,獨《本經》則竟無良策也。
總之古書流傳越廣泛的,其中被篡改混亂的情況也越嚴重,今天醫家所存的各種古籍,都還可以從事校勘整理,唯獨《神農本草經》竟然沒有好的辦法。
原文
(《漢志》所謂經方家,當兼方藥二者言之,然後世方書,傳者極多,而本草則只此一種,且不必後世,即《漢志》所載十一家,其九家固為方書也。《湯液大法》三十二卷,不知為方書抑藥書,《神農黃帝食禁》七卷,《周禮·賈疏》引作良藥,孫星衍謂禁字當訛,食藥即本草之類。又《周禮·鄭注》:五藥,草木蟲食谷也。其治合之劑,則存乎神農子儀之術。賈疏引《中經簿》,有《子儀本草經》一卷,或出陶氏所傳之外,然亦僅此耳。蓋古代格物之學不明,只知用藥以療疾,而不復知考求藥性之本原,今人所謂知有術而未足與於學也。)
(《漢書·藝文志》所說的經方家,應當是兼指方劑和藥物兩方面而言的。然而後世的方書,流傳下來的極多,而本草書籍則只有這一種。尚且不必說後世,即使《漢書·藝文志》所記載的十一家,其中九家本來就是方書。《湯液大法》三十二卷,不知道是方書還是藥書;《神農黃帝食禁》七卷,《周禮》賈公彥的疏文引作「良藥」,孫星衍說「禁」字應當是傳寫之誤,「食藥」就是類似本草的書籍。又《周禮》鄭玄的注釋說:五藥,是指草、木、蟲、穀之類。將它們配合製成湯藥的技術,則保存在神農時子儀的技術中。賈公彥的疏文引《中經簿》,有《子儀本草經》一卷,或許出自陶弘景所傳的系統之外,但也就是這一部罷了。大概古代窮究事物原理的學問不明確,人們只知道用藥物來治療疾病,而不再去探究藥物性質的根本來源,這就是今人所說的只知道技術而不足以稱為學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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