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藥分劑

卷八

硃砂

卷八/重劑5
原文
味甘。性微寒。無毒。稟地二之火氣以生。兼得天七之氣以成。降也。陽中陰也。惡磁石。畏鹹水。忌一切血。
白話
味甘。性微寒。無毒。稟受地二的火氣而生,兼得天七的氣而成。屬降性,是陽中之陰。畏惡磁石,畏鹹水,忌一切血。
原文
【主治】主身體五臟百病。養精神。安魂魄。益氣。明目。殺精魅邪惡鬼。久服通神明。(本經) 除中惡腹痛。毒氣。(別錄) 鎮心。主屍疰抽風。(甄權) 潤心肺。治瘡痂息肉。並塗之。(大明) 治驚癇。解胎毒痘毒。驅邪瘧。能發汗。
白話
【主治】主治身體五臟百病。調養精神,安撫魂魄,補益氣力,明亮眼目,殺滅精魅邪惡之鬼。久服能通達神明。(本經)祛除中惡腹痛、毒氣。(別錄)鎮定心神,主治屍疰抽風。(甄權)滋潤心肺,治療瘡痂息肉,並塗抹於患處。(大明)治療驚癇,解胎毒痘毒,驅逐邪瘧,能發汗。
原文
【歸經】入心經。為安神定魄之品。(兼瀉劑 心經血分主藥)
白話
【歸經】歸入心經。是安神定魄的藥物。(兼屬瀉劑,是心經血分的主藥)
原文
【前論】東垣曰。丹砂純陰。納浮溜之火而安神明。凡心熱者。非此不能除。海藏曰。同遠志、龍骨等養心氣。同當歸、丹參等養心血。同枸杞、地黃等養神。同厚朴、川椒等養脾。同南星、川烏等祛風。可以明目。可以安胎。可以解毒。可以發汗。隨佐使而見功。
白話
【前論】東垣說:丹砂性純陰,能收納浮溜之火而安撫神明。凡是心熱之證,非此不能祛除。海藏說:配遠志、龍骨等可養心氣,配當歸、丹參等可養心血,配枸杞、地黃等可養神,配厚朴、川椒等可養脾,配南星、川烏等可祛風。可以明亮眼目,可以安胎,可以解毒,可以發汗。隨著配伍的佐使不同而見功效。
原文
【禁忌】寇氏曰。硃砂但宜生使。火煉則有毒。若餌服。常殺人。
白話
【禁忌】寇氏說:硃砂只適宜生用,火煉後則有毒。如果長期服用,往往會傷害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