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藥分劑

卷二

穿山甲

卷二/宣劑下5
原文
味鹹。性微寒。有毒。【主治】主五邪驚啼悲傷。燒之作灰。以酒或水和方寸匕。療蟻瘻。(別錄)風冷濕痹。通經。下乳。消腫。消潰。止痛排膿。和傷發痘。風瘧。瘡科須為要藥。(備要)
白話
味道鹹。性質微寒。有毒。【主治】主治各種邪氣引起的驚恐哭泣悲傷。把牠燒成灰,用酒或水調和一方寸七服用,可治療蟻瘻。(別錄)又可治療風冷濕痹,通經絡,下乳汁,消腫,消潰,止痛排膿,調和傷損發痘,風瘧,瘡科必須作為要藥。(備要)
原文
【歸經】入肝經。兼入胃大腸二經。為走竄之品。(兼通劑 功專行散通經絡達病所)
白話
【歸經】進入肝經。兼入胃和大腸二經。是走竄行散的藥物。(兼通劑 功能專門行散疏通經絡到達病所)
原文
【前論】李仲南曰。性專行散。中病即止。不可過服。
白話
【前論】李仲南說。性質專門行散。病中等即停,不可過量服用。
原文
【禁忌】經疏曰。癰疽已消。禁服。痘瘡元氣不足。不能起發。亦忌。
白話
【禁忌】本草經疏說。癰疽已經消退的,禁服。痘瘡元氣不足、不能起發的,也忌用。
原文
【炮製】備要曰。凡使或炮。或燒。或酥炙。或醋炙。或童便炙。或油煎。或土炒。或蛤粉炒。各隨本方。總未有生用者。尾甲為力勝。
白話
【炮製】本草備要說。凡是用來藥用,有的用炮製,有的用燒,有的用酥炙,有的用醋炙,有的用童便炙,有的用油煎,有的用土炒,有的用蛤粉炒。各隨本方。總之從來沒有用生的。尾甲的力量較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