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藥分劑

卷二

虎骨

卷二/宣劑下7
原文
味辛。性微熱。無毒。西方之獸屬金。風從虎者。風為木。虎屬金。木受金制也。其性升。陽也。
白話
味道辛。性質略微溫熱。沒有毒性。是西方的野獸屬於金。風跟隨虎而來,因為風屬木,虎屬金,木受到金的克制。虎骨的性質是上升的,屬於陽。
原文
【主治】主除邪惡氣。殺鬼疰毒。主驚。治惡瘡鼠瘻。頭骨尤良。(別錄)〔脛骨〕治筋骨毒風攣急。屈伸不得。走注疼痛。治屍疰腹痛。傷寒溫氣溫瘧。殺犬咬毒。(甄權)追風定痛。健骨。主久痢脫肛。獸骨鯁咽。(時珍)〔虎睛〕主癲疾。(別錄)瘧病。小兒熱疾驚悸。(孟詵)明目去翳。(時珍)
白話
【主治】主要去除邪惡之氣。殺滅鬼疰病毒。治療驚厥。治療惡瘡鼠瘻,頭骨尤其效果好。(別錄)〔脛骨〕治療筋骨毒風引起的痙攣拘急,肢體屈伸不利,游走性疼痛。治療屍疰腹痛,傷寒、溫病、溫瘧,殺滅犬咬的毒。(甄權)驅逐風邪、安定疼痛、強健骨骼。治療長期痢疾導致的脫肛,獸骨哽在咽喉。(時珍)〔虎睛〕治療癲癇。(別錄)瘧疾病。小兒高熱引起的驚悸。(孟詵)明目去翳膜。(時珍)
原文
【歸經】入腎經兼入肝經。為搜風健骨之品。
白話
【歸經】進入腎經兼進入肝經。是搜除風邪、強健骨骼的藥物。
原文
【前論】李梴曰。用脛骨者。虎之一身筋力。皆出於前之脛骨中。性氣藏焉。故用以入藥。時珍曰。虎骨通可用。凡辟邪疰。治驚癇、溫瘧、瘡疽、頭風。當用頭骨。治手足諸風。當用脛骨。治腰背諸風。當用脊骨。
白話
【前論】李梴說:用脛骨的原因,是因為虎全身的筋骨力量,都出自前面的脛骨之中,性情氣息蘊藏於此,所以用它來入藥。李時珍說:虎骨各個部位都可以用。凡是驅除邪氣鬼疰,治療驚癇、溫瘧、瘡癤、頭風,應當用頭骨。治療手腳各類風症,應當用脛骨。治療腰背各類風症,應當用脊骨。
原文
鰲按、時珍之說極是。治病必從其類。不得概執脛骨為良。
白話
鰲按:李時珍的說法非常正確。治病必須依照病證的類別用藥,不得一概固執地認為脛骨最好。
原文
【禁忌】經疏曰。凡血不足以養筋。以筋骨疼痛者。宜少用。
白話
【禁忌】《本草經疏》說:凡是血液不足以滋養筋脈,導致筋骨疼痛的人,適宜少用。
原文
【炮製】雷公曰。凡使虎骨。捶碎。去髓。塗酥或酒或醋炙黃。凡使虎睛。取真者。以生羊血浸一宿。漉出。微火焙乾。搗粉用。
白話
【炮製】雷公說:凡是炮製虎骨,先捶碎,去除骨髓,用酥油或酒或醋塗抹後烤至黃色。凡是炮製虎睛,取用正品,用生羊血浸泡一夜,撈出,用微火烤乾,搗成粉末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