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味辛。性溫。無毒。得南方之陽。受西方之陰。稟火金之氣而生。可升可降。陽也。杏仁為使。得鹽味佳。畏款冬花、防風、附子、雄黃。可收水銀。中其毒者涼水麻仁漿解之。閉口者殺人。多食乏氣喘促。久食失明。傷血脈。五月食。損氣傷心。令人多忘。
味道辛辣,藥性溫和,沒有毒性。它得到了南方的陽氣,也承受了西方的陰氣,稟承火和金兩種氣而生成。藥性可以上升也可以下降,屬於陽性藥物。用杏仁作為引經藥,與鹽同用味道更好。畏懼款冬花、防風、附子和雄黃。能夠收斂水銀。如果中毒,用涼水和麻仁漿可以解毒。閉口的花椒有毒,會致命。多吃會導致氣虛、氣喘。長期食用會使人失明,損傷血脈。五月食用,會損傷元氣和心臟,使人健忘。
原文
【主治】主邪氣。咳逆。溫中。逐骨節皮膚死肌。寒熱痹痛。下氣。(本經)散寒除濕解鬱結。通三焦。溫胃。補右腎命門。殺蛔蟲。止泄瀉。(時珍)
【主治】主要治療邪氣侵擾、咳嗽氣逆。能夠溫暖中焦,驅逐骨節和皮膚的麻痺壞死肌肉,治療寒熱引起的痹痛,使氣下行。(出自《神農本草經》)能散寒、除濕、解除鬱結,疏通三焦,溫暖胃部,補益右腎命門之火,殺滅蛔蟲,止住腹瀉。(李時珍說)
原文
【歸經】入脾肺二經。兼入心包絡經。為散寒逐濕補火之品。(兼燥劑)
【歸經】歸屬於脾經和肺經,同時也進入心包絡經。是能夠散寒、驅逐濕氣、補益火氣的藥物。(同時也具有燥濕的作用)
原文
【前論】吳猛曰。其氣香。其性下行。能使火熱下達。不致上熏。許叔微曰。凡腎氣上逆。須以川椒引之歸經則安。更弗再逆。戴原禮曰。凡嘔吐服藥不納者。必有蛔在膈間。加川椒十粒。自不吐。蛔見椒則伏也。丹溪曰。椒屬火。有下達之能。久服則火自水中生。故服椒久。必被其毒。時珍曰。此乃手足太陰右腎命門氣分之藥。故能入肺散寒。治咳嗽。入脾除濕。治風寒濕痹水腫瀉利。入命門補火。治陽衰溲數足弱久痢諸症。
【前代醫論】吳猛說:它的氣味芳香,藥性向下行走,能使火熱之氣向下運行,不致於向上燻蒸。許叔微說:凡是腎氣向上衝逆的病症,必須用川椒引導它回歸經絡,這樣才能安定,不再上逆。戴原禮說:凡是嘔吐,服藥後無法納入的,必定有蛔蟲在胸膈之間,加入十粒川椒,自然就不會吐了,因為蛔蟲見到花椒就會蟄伏。朱丹溪說:花椒屬火,有向下通達的能力,長期服用會使火從水中產生,所以服用花椒久了,必定會受到它的毒性傷害。李時珍說:這是歸入手足太陰經、右腎命門氣分的藥物,所以能夠進入肺部散寒,治療咳嗽;進入脾臟除濕,治療風寒濕痹、水腫、腹瀉痢疾;進入命門補火,治療陽氣衰弱、小便頻數、腳弱無力、久痢等各種病症。
原文
【禁忌】經疏曰。肺胃素熱。大腸積熱。一切陰虛陽盛。火熱上衝者。均忌。
【禁忌】《本草經疏》說:肺和胃本來就有熱,大腸積聚熱氣,以及所有陰虛陽盛、火熱向上衝逆的病症,都應該忌用。
原文
【炮製】寇氏曰。凡使。微炒使出汗。乘熱入竹筒中。搗去裡面黃殼取紅用。未盡。再搗用。花椒亦然。
【炮製方法】寇宗奭說:凡是使用時,稍微炒一下,讓它出汗(指油分滲出)。趁熱放入竹筒中,搗碎去掉裡面的黃色外殼,取用紅色的部分。如果沒有完全去除,就再搗一次再用。處理花椒也是同樣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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