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集驗方十卷上書三種,去復一種,凡二種。周姚僧垣撰。
《集驗方》十卷,以上書三種,去除重複的一種,共計二種。周代姚僧垣撰寫。
原文
僧垣字法衛,梁吳興武康人,仕梁為太醫正。武帝太清元年,轉湘東王府記室。簡文帝即位,兼中書舍人。元帝平侯景,改晉安王府諮議,梁亡入周。
僧垣,字法衛,梁朝吳興武康人,在梁朝擔任太醫正。武帝太清元年,轉任湘東王府記室。簡文帝即位後,兼任中書舍人。元帝平定侯景之亂後,改任晉安王府諮議。梁朝滅亡後進入北周。
原文
武成元年,授小畿伯下大夫,魏於謹極敬禮之。武帝天和六年,遷遂伯中大夫。
武成元年,被授予小畿伯下大夫,魏國公于謹對他極為敬重禮遇。武帝天和六年,升任遂伯中大夫。
原文
建德三年,授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敕停朝謁,非別敕不勞入見。
建德三年,被授予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敕令停止朝見,除非有特別詔令,不必入宮覲見。
原文
四年,帝東征至河陰,病口不能言,瞼垂複目不能視,一足短縮不能行,僧垣以次處療。比至華州,疾已全瘳。除華州刺史,仍詔隨駕。宣政元年,表請致仕。宣帝立,封長壽縣公。靜帝嗣位,遷上開府儀同大將軍。隋開皇初,進爵北絳郡公。三年卒,年八十五。
建德四年,皇帝東征到達河陰,生病口不能言,眼皮下垂遮住眼睛不能看,一隻腳縮短不能行走,僧垣依次進行治療。等到了華州,病已完全痊癒。被任命為華州刺史,並詔令隨駕。宣政元年,上表請求退休。宣帝即位,封為長壽縣公。靜帝繼位,升任上開府儀同大將軍。隋朝開皇初年,進爵為北絳郡公。開皇三年去世,享年八十五歲。
原文
遺誡衣帢入棺,朝服勿斂,靈上唯置香奩,每日止設清水。贈本官加荊湖二州刺史。長子詧,次子最,事具南北史。集驗方,惟見外臺秘要。
遺囑告誡用衣巾入棺,朝服不要收斂,靈位上只放置香奩,每天只擺設清水。追贈原官並加授荊湖二州刺史。長子姚詧,次子姚最,事蹟詳見《南史》《北史》。《集驗方》只見於《外臺秘要》。
注意:本網站內容僅供中醫知識分享、學術研究與教育參考,不構成醫療診斷或治療建議。任何醫療行為請務必諮詢合格中醫師、醫師或專業醫療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