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餘年十七,患瘧幾及半年,通議公恐其勞心,不令讀經史,習詩文。
原文
因授以醫書數種,令於養病時閱之,俾知保身立命之道及病源藥性,可以自相印證。
原文
曰:古人三折肱而為良醫,醫,固病者所宜習也。受而讀之,頗有會心。未幾先慈勞嗽,百治不痊。
原文
次年棄養,痛天命之不留,憾時醫之無識,因是愈加研究,徒以舉業相牽,終未深造,迨三十外,間為人治病,輒應手取效。或他醫誤治已危者,亦多挽救。
原文
然久而愈不敢自信也,蓋醫之為道,廣大精微,實無涯涘。
原文
淺者見淺,深者見深,嘗博採諸家之說,參以管見,著述數卷,悉遭兵火,蕩焉無遺。
原文
手足十二經脈,配合陰陽表裡,猶河圖洛書之數,出於天然。
原文
蓋五腑屬陽,五臟屬陰,手太陽為小腸丙火,陽明為大腸庚金,足太陽為膀胱壬水,陽明為胃戊土,少陽為膽甲木,此五臟也。
原文
手太陰為肺辛金,少陰為心丁火,足太陰為脾己土,少陰為腎癸水,厥陰為肝乙木,此五藏也。
原文
手少陽三焦,厥陰心包,雖無所主,實與足經之肝膽相通,乃知腎與膀胱為表裡,與心小腸固相通也。脾與胃為表裡,與肺大腸亦相通也。
原文
手足之氣,上下相應,有如此者,昔人乃云,傷寒傳足不傳手,真瞽說也。
原文
十二脈相為表裡,分配十干,人皆知之。而不知合五行者,亦應八卦,肺屬金,應乎乾天。天覆萬物,肺為華蓋,乾之象也。
原文
脾屬土,應乎坤地,地育萬物,脾藏水穀,坤之象也。
原文
心屬火,應乎離,離主南方,心居中宮,離之象也。
原文
腎屬水,應乎坎,坎主北方,腎居系闕,坎之象也。
原文
是故肺金喜涼潤,脾土應溫燥,治肺病者,欲其下通乎脾,無取過潤。
原文
治脾病者,欲其上通乎肺,無取過燥,有子母相生之義焉,則地天交泰象也。心火宜下降,腎水宜上滋。治心病者,欲其下交乎腎,勿使上炎。
原文
治腎病者,欲其上交乎心,勿使下竭,有嬰奼相依之義焉,則水火既濟象也。
原文
善治者,必令相資相濟;不善治者,每至相剋相傷。深於易理者,自知之。
原文
若夫肝膽屬木,應乎震巽;膽陽主震,先於離位,故膽能生火。肝陰居巽,巽木屬風,故肝能生風。
原文
東垣專重脾胃,有十二經脾胃病之說。縱橫博辨,自成一家。
原文
但自乾嘉之交,至於今日,天下男婦多患肝氣病,隨人賦稟之陰陽寒熱各有所受,其症變幻百出,醫家率無把握,余即謂脾胃病之變相,而要不能以東垣法治之者也。
原文
夫脾胃為後天根本,人皆藉以生養,豈能為他經作祟,其病皆肝為之耳。
原文
肝為五臟之長,而屬木,一有病,則先克脾胃之土。脾胃受克,無所生施,而諸經之病蜂起矣。
原文
約略數之,則有如胸腹脹滿,左脅牽痛上連頭頂眉稜等處,易驚易怒,煩躁不寐,寒熱往來,晡後潮熱,喘促燥渴,乾咳痰嗽,吞酸嘔吐,小便淋閉,大便或硬或溏而瀉,吐血遺精,腰膝痠疼,皮毛灑淅,肌膚枯瘦,筋骨拘攣各症,分屬十二經,而一一皆系肝氣之所變也。
原文
余著有《肝氣論》一帙,似較之東垣《脾胃論》,更為確當。
原文
肝經血多氣少,而病曰肝氣。氣者火也,經云:火生於木,禍發必克。
原文
肝經屬木,木鬱則火熾,惟其鬱而為火,故能遍擾諸經,而四體百骸,皆受其病。
原文
蓋肝氣上炎而心火生,木剋土而胃火生,木強反制金而肺火生。
原文
肝腎同源,腎有相火,君火不明,則相火失位,而腎火亦生。
原文
《內經》所謂諸病皆屬於火,丹溪所謂氣有餘便是火者,此也。
原文
但火亦不止一端,果繫有余之火,則知、柏、丹、梔,甚至蘆薈、龍膽草,皆可用之。
原文
如屬虛火,則當以補為瀉,甚或用桂、附熱劑,引火歸元,而火症自愈也。
原文
世人每謂肝系五臟之賊,宜瀉不宜補,因有平肝伐肝之說,不知肝木屬春,生生之氣,如無此氣,人何以生,豈可伐乎?善乎經曰:木鬱達之。
原文
達之哉,木喜條達,遂其條達之性,而生機自暢,則肝得所而不為病矣。故善治肝者,不專治肝也。
原文
大抵陽虛者,中氣不足,宜補脾以培其土,土強而肝木無所侵凌。
原文
陰虛者,下元必虧,宜補腎以益其水,水足而肝木得所滋養。
原文
如此則肝患自息,諸症悉平,古人所謂隔二隔三治法,蓋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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