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醫彙講

卷一

溫證論治(1)

卷一/葉天士54
原文
溫邪上受,首先犯肺,逆傳心胞。肺主氣,屬衛;心主血,屬營。
白話
溫熱病邪從口鼻侵入,首先侵犯肺臟,若逆傳則會進入心包。肺主氣,屬於衛分;心主血,屬於營分。
原文
辨營衛氣血,雖與傷寒同,若論治法,則與傷寒大異。
白話
辨別營衛氣血雖然和傷寒相同,但論治法,則與傷寒有很大不同。
原文
蓋傷寒之邪留戀在表,然後化熱入裡;溫邪則化熱最速。
白話
因為傷寒的病邪停留在體表,然後才化熱入裡;溫病的病邪則化熱最快。
原文
未傳心胞,邪尚在肺,肺合皮毛而主氣,故云在表。初用辛涼輕劑。
白話
如果尚未傳入心包,病邪還在肺,肺與皮毛相合而主氣,所以說病在表。初期應用辛涼輕劑。
原文
挾風,加薄荷、牛蒡之屬;挾濕,加蘆根、滑石之流。
白話
若挾有風邪,可加入薄荷、牛蒡之類;若挾有濕邪,可加入蘆根、滑石之類。
原文
或透風於熱外,或滲濕於熱下,不與熱相搏,勢必孤矣。
白話
或者使風邪從熱中透出,或者使濕邪從熱下滲出,不讓它們與熱邪相搏,那麼熱邪的勢力必然孤立了。
原文
不爾,風挾溫熱而燥生,清竅必乾,謂水主之氣不能上榮,兩陽相劫也。
白話
如果不這樣,風邪挾帶溫熱則會產生乾燥,清竅必然乾涸,這是因為水主之氣不能上輸濡養,兩陽相劫的緣故。
原文
濕與溫合,蒸鬱而蒙痹於上,清竅為之壅塞,濁邪害清也,其病有類傷寒。
白話
濕邪與溫邪相合,蒸騰鬱結而矇蔽於上,清竅因此壅塞,這是濁邪侵害清竅,其病狀有些類似傷寒。
原文
驗之之法,傷寒多有變症,溫熱雖久,總在一經為辨。
白話
鑑別的方法,傷寒多有變症,溫熱病雖然時間長,但總在一經之中,以此辨別。
原文
前言辛涼散風,甘淡驅濕,若病仍不解,是漸欲入營也。
白話
前面說辛涼散風、甘淡驅濕,如果病仍不解,這是逐漸要進入營分的表現。
原文
營分受熱,則血液受劫,心神不安,夜甚無寐,或斑點隱隱,即撤去氣藥。
白話
營分受熱,則血液受到劫耗,心神不安,夜間加重不能入睡,或者有斑點隱隱出現,此時就要撤去氣分藥。
原文
如從風熱陷入者,用犀角、竹葉之屬;如從濕熱陷入者,用犀角、花露之品,參入涼血清熱方中。
白話
如果是從風熱陷入營分的,用犀角、竹葉之類;如果是從濕熱陷入營分的,用犀角、花露之類,加入涼血清熱的方劑中。
原文
若加煩躁,大便不通,金汁亦可加入;老年及平素有寒者,以人中黃代之,急速透斑為要。
白話
如果加上煩躁、大便不通,金汁也可以加入;老年人及平素體質有寒的人,用人中黃代替金汁,以快速透發斑點為要。
原文
若斑出熱不解者,胃津亡也,主以甘寒,重則如玉女煎,輕則如梨皮、蔗漿之類。
白話
如果斑點發出而熱仍不退,這是胃陰津液枯竭,應以甘寒之劑為主,重則如玉女煎,輕則如梨皮、蔗漿之類。
原文
或其人腎水素虧,病雖未及下焦,每多先自彷徨,此必驗之於舌。
白話
或者其人腎水素來虧虛,病雖未到下焦,但常常先自出現不安症狀,這必須從舌象來驗證。
原文
如甘寒之中加入鹹寒,務在先安未受邪之地,恐其陷入耳。
白話
在甘寒藥中加入鹹寒藥,務必先安固未受邪的部位,恐怕病邪陷入。
原文
若其邪始終在氣分流連者,可冀其戰汗透邪,法宜益胃,令邪與汗並,熱達腠開,邪從汗出。
白話
如果病邪始終在氣分流連,可以希望通過戰汗來透邪,治法宜補益胃氣,使邪與汗一同出來,熱達腠理開泄,邪從汗出。
原文
解後胃氣空虛,當膚冷一晝夜,待氣還自溫暖如常矣。
白話
汗解之後胃氣空虛,應當皮膚冷一晝夜,等到陽氣回復自然溫暖如常。
原文
蓋戰汗而解,邪退正虛,陽從汗泄,故漸膚冷,未必即成脫症。
白話
因為戰汗而解,邪退正虛,陽氣隨汗而泄,所以逐漸皮膚冷,未必就成為脫證。
原文
此時宜安舒靜臥,以養陽氣來復,旁人切勿驚惶,頻頻呼喚,擾其元氣。
白話
此時宜安舒靜臥,以養陽氣回復,旁人切勿驚慌,頻頻呼喚,擾亂其元氣。
原文
但診其脈,若虛軟和緩,雖倦臥不語,汗出膚冷,卻非脫症;若脈急疾,躁擾不臥,膚冷汗出,便為氣脫之症矣。
白話
只需診其脈,如果虛軟和緩,雖然倦臥不語、汗出膚冷,卻不是脫證;如果脈急疾、躁擾不臥、膚冷汗出,就是氣脫之證了。
原文
更有邪盛正虛,不能一戰而解,停一二日再戰汗而愈者,不可不知。
白話
還有邪氣盛正氣虛,不能一次戰汗而解,停一二日再戰汗而痊癒的,不可不知道。
原文
再論氣病有不傳血分,而邪留三焦,猶之傷寒中少陽病也。彼則和解表裡之半,此則分消上下之勢。
白話
再討論氣分病有不傳血分,而病邪留於三焦,如同傷寒中的少陽病。傷寒少陽是和解表裡之半,這裡是分消上下之勢。
原文
隨症變法,如近時杏、樸、苓等類,或如溫膽湯之走泄。
白話
隨證變化治法,如近來用的杏仁、厚朴、茯苓等類,或者如溫膽湯的走泄之法。
原文
因其仍在氣分,猶有戰汗之門戶,轉瘧之機括也。大凡看法,衛之後方言氣,營之後方言血。在衛汗之可也,到氣才宜清氣。
白話
因為它仍在氣分,還有戰汗的出路、轉為瘧疾的機理。大體上的看法,衛分之後才說氣分,營分之後才說血分。在衛分可以用汗法,到了氣分才適宜清氣。
原文
乍入營分,猶可透熱,仍轉氣分而解,如犀角、元參、羚羊等物是也。
白話
剛進入營分,還可透熱,仍轉到氣分而解,如犀角、元參、羚羊角等藥物就是這樣。
原文
至入於血,則恐耗血動血,直須涼血散血,如生地、丹皮、阿膠、赤芍等物是也。若不循緩急之法,慮其動手便錯耳。
白話
到了進入血分,則擔心耗血動血,直接需要涼血散血,如生地、丹皮、阿膠、赤芍等藥物。如果不遵循緩急之法,恐怕動手就錯了。
原文
且吾吳濕邪害人最多,如面色白者,須要顧其陽氣,濕勝則陽微也。
白話
而且我們吳地濕邪害人最多,如果是面色白的,須要顧護其陽氣,因為濕氣勝則陽氣微弱。
原文
如法應清涼,用到十分之六七,即不可過涼,蓋恐濕熱一去,陽亦衰微也。
白話
如果治法應當清涼,用到十分之六七就不可過涼,因為恐怕濕熱一去,陽氣也衰微了。
原文
面色蒼者,須要顧其津液,清涼到十分之六七。
白話
面色蒼的,須要顧護其津液,清涼用到十分之六七。
原文
往往熱減身寒者,不可便云虛寒而投補劑,恐爐煙雖熄,灰中有火也,須細察精詳,方少少與之,慎不可漫然而進也。
白話
往往有熱減身寒的,不可就說是虛寒而投補劑,恐怕爐煙雖熄,灰中還有火,必須仔細精詳觀察,才稍稍給予補劑,謹慎不可冒然進補。
原文
又有酒客,裡濕素盛,外邪入裡,與之相搏,在陽旺之軀,胃濕恆多,在陰盛之體,脾濕亦不少,然其化熱則一。熱病救陰猶易,通陽最難。
白話
又有嗜酒之人,體內濕氣素來旺盛,外邪入裡與之相搏,在陽氣旺盛的體質,胃濕常多,在陰氣旺盛的體質,脾濕也不少,然而其化熱則是一樣的。熱病救陰還算容易,通陽最難。
原文
救陰不在補血,而在養津與測汗;通陽不在溫,而在利小便,較之雜症有不同也。
白話
救陰不在於補血,而在於養津液和觀察汗出;通陽不在於溫補,而在於利小便,這與雜病有所不同。
原文
再論三焦不從外解,必致裡結,裡結於何?在陽明胃與腸也。
白話
再討論三焦之病不從外解,必導致裡結,裡結在何處?在陽明胃與腸。
原文
亦須用下法,不可以氣血之分,謂其不可下也。
白話
也須用下法,不可以因為氣血之分就說不可下。
原文
惟傷寒熱邪在裡,劫爍津液,下之宜猛;此多濕邪內搏,下之宜輕。
白話
只是傷寒熱邪在裡,劫耗津液,下法宜猛;此病多為濕邪內搏,下法宜輕。
原文
傷寒大便溏為邪已盡,不可再下;濕溫病大便溏為邪未盡,必大便硬,乃為無濕,始不可再攻也。
白話
傷寒大便溏表示邪已盡,不可再下;濕溫病大便溏表示邪未盡,必須大便變硬,才是無濕,才不可再攻。
原文
再人之體,脘在腹上,其位居中,按之痛,或自痛,或痞脹,當用苦泄,以其入腹近也。
白話
再如人體,脘在腹部上方,位置居中,按壓疼痛,或自發疼痛,或痞塞脹滿,應當用苦泄之法,因為它靠近腹部。
原文
必驗之於舌,或黃或濁,可與小陷胸湯或瀉心湯隨症治之。
白話
必須以舌象驗證,如果舌苔黃或濁,可用小陷胸湯或瀉心湯隨證治療。
原文
若白不燥,或黃白相兼,或灰白不渴,慎不可亂投苦泄。
白話
如果舌苔白而不燥,或黃白相兼,或灰白而不渴,謹慎不可亂用苦泄。
原文
其中有外邪未解,裡先結者,或邪鬱未伸,或素屬中冷者,雖有脘中痞痛,宜從開泄,宣通氣滯,以達歸於肺,如近世之杏、蔻、橘、桔等,輕苦微辛,具流動之品可耳。
白話
其中有外邪未解而裡先結的,或邪氣鬱結未伸,或平素屬中焦虛冷的,雖然有脘中痞痛,宜用開泄之法,宣通氣滯,使之通達歸於肺,如近來常用的杏仁、白豆蔻、橘皮、桔梗等,輕苦微辛,具有流動性質的藥物即可。
原文
又有舌上白苔黏膩,吐出濁厚涎沫者,其口必甜,此為脾癉。
白話
又有舌上白苔黏膩,吐出濁厚涎沫的,口中必甜,這是脾癉。
原文
乃濕熱氣聚,與穀氣相搏,土有餘也,盈滿則上泛。當用佩蘭葉,芳香辛散以逐之。
白話
這是濕熱之氣聚積,與穀氣相搏,土氣有餘,盈滿則向上泛溢。應當用佩蘭葉,芳香辛散來驅逐。
原文
若舌上苔如鹼者,胃中宿滯,挾濁穢鬱伏,當急急開泄,否則閉結中焦,不能從募原達出矣。
白話
如果舌上苔如鹼,是胃中宿滯,挾帶濁穢鬱伏,應當趕快開泄,否則閉結中焦,不能從募原透達而出。
原文
再舌苔白厚而乾燥者,此胃燥氣傷也,滋潤藥中加甘草,令甘守津還之意。舌白而薄者,外感風寒也,當疏散之。
白話
再者舌苔白厚而乾燥,這是胃燥氣傷,在滋潤藥中加甘草,取甘守津還之意。舌苔白而薄,是外感風寒,應當疏散。
原文
若薄白而乾者,肺液傷也,加麥冬、花露、蘆根汁等輕清之品,為上者上之也。
白話
如果薄白而乾,是肺液受傷,加麥冬、花露、蘆根汁等輕清之品,這是因為病在上焦用輕清藥。
原文
若苔白而底絳者,濕遏熱伏也,當先泄濕透熱,防其即乾也。此可勿憂,再從裡而透於外,則變潤矣。
白話
如果苔白而舌底絳,是濕遏熱伏,應當先泄濕透熱,防止它很快變乾。這可以不必憂慮,再從裡透出於外,就會變潤。
原文
初病舌即乾,神不昏者,宜急養正,微加透邪之藥。若神已昏,此內潰,不可救藥矣。
白話
初病舌即乾,神志不昏的,宜急養正,稍加透邪之藥。若神已昏,這是內潰,不可救藥了。
原文
前云舌黃或濁,當用陷胸、瀉心,須要有地之黃。若光滑者,乃無形濕熱,已有中虛之象。大忌前法。
白話
前面說舌黃或濁,當用陷胸、瀉心,必須是有根之黃。如果舌苔光滑,是無形濕熱,已有中虛之象,大忌前面之法。
原文
其臍以上為大腹,或滿、或脹、或痛,此必邪已入裡,表症必無,或存十之一二,亦須驗之於舌。
白話
臍以上為大腹,如果滿、脹、痛,這必是邪已入裡,表證必無,或僅存十之一二,也須從舌象驗證。
原文
或黃甚,或如沉香色,或如灰黃色,或老黃色,或中有斷紋,皆當下之,如小承氣湯,用檳榔、青皮、枳實、元明粉、生首烏等皆可。
白話
如果舌苔黃甚,或如沉香色,或灰黃色,或老黃色,或中有斷紋,都應當用下法,如小承氣湯,或用檳榔、青皮、枳實、元明粉、生首烏等皆可。
原文
若未現此等舌,不宜用此等藥,恐其中有濕聚太陰為滿,或寒濕錯雜為痛,或氣壅為脹,又當以別法治之矣。
白話
如果未出現此等舌象,不宜用此等藥,恐怕其中有濕聚太陰而為滿,或寒濕錯雜而為痛,或氣壅而為脹,又當用別法治之。
原文
再黃胎不甚厚而滑者,熱未傷津,猶可清熱透表。
白話
再者舌苔黃不甚厚而滑,是熱未傷津,還可清熱透表。
原文
若雖薄而乾者,邪雖去而津受傷也,苦重之藥當禁,宜甘寒輕劑養之。
白話
如果雖然薄而乾,邪雖去而津受傷,苦重之藥應當禁用,宜用甘寒輕劑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