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醫彙講

卷九

攷正古方權量說(2)

卷九/王繩休37
原文
《千金》論「錢匕者,以大錢上全抄之;若云半錢匕者,則是一「錢抄取半邊耳,井用五銖錢也。錢五匕者,今五銖錢邊五字者以抄之,亦令不落為度。」按五銖錢與開元錢徑相同,准曲尺九分,其冪六十三分,以九分乘之,得五百六十七分,三除之,得一百八十九分為一錢匕之實。乃以三百三十三分為首率,重一錢為次率,一百八十九分為三率,得重五分六釐為四率,是一錢匕之重也。半錢匕者,准今二分八釐;錢五匕者,准今一分四釐也。以古方參之:
白話
《千金》論述「錢匕,是用大錢(五銖錢)全部抄取;若說半錢匕,則是一錢抄取半邊,並且使用五銖錢。錢五匕,是現在五銖錢邊上有『五』字的來抄取,也以不落下為度。」按:五銖錢與開元錢直徑相同,按照曲尺九分,其面積六十三分,以九分乘之得五百六十七分,除以三得一百八十九分為一錢匕的實際體積。以三百三十三分為首率,重一錢為次率,一百八十九分為三率,得重五分六釐為四率,這是一錢匕的重量。半錢匕,折合現在二分八釐;錢五匕,折合現在一分四釐。以古方參照:
原文
五苓散、四逆散等方,每服方寸匕(准今一錢)。
白話
五苓散、四逆散等方劑,每次服用方寸匕(折合現在一錢)。
原文
桃花湯,赤石脂末半斤,每服方寸匕,日三服(每方寸匕准今之二錢,石藥性重也)。
白話
桃花湯,赤石脂末半斤,每次服用方寸匕,每日三次(每方寸匕折合現在二錢,因為石藥性質較重)。
原文
燒褌散,每服方寸匕,日三服(灰性必輕)。
白話
燒褌散,每次服用方寸匕,每日三次(灰燼性質必然較輕)。
原文
大陷胸湯,甘遂一錢匕,分二服(每服是半錢匕,准今二分八釐)。十棗湯,強人服一錢匕(准今五分六釐)。文蛤散,一錢匕(藥性較輕)。一撮者,以三指為度。
白話
大陷胸湯,甘遂一錢匕,分兩次服用(每次服用半錢匕,折合現在二分八釐)。十棗湯,體格強壯的人服用一錢匕(折合現在五分六釐)。文蛤散,一錢匕(藥性較輕)。一撮,是以三指撮取為度。
原文
《千金》論「一撮者,四刀圭也。」得一百二十八黍,准今四分。以古方參之:
白話
《千金》論述「一撮,等於四刀圭。」相當於一百二十八粒黍,折合現在四分。以古方參照:
原文
澤術糜銜散,藥共二十五分(准今四錢七分五釐),以三指撮為後飯(每服四分,日三服,三日後病瘳,而藥將盡矣)。
白話
澤術糜銜散,藥物總共二十五分(折合現在四錢七分五釐),以三指撮取,飯後服用(每次服用四分,每日三次,三日後病癒,而藥物也將用盡)。
原文
風引湯,藥共五十五兩(准今四兩一錢八分),取三指撮井水煮服(石藥性重,每服八分,以五十餘日為度)。
白話
風引湯,藥物總共五十五兩(折合現在四兩一錢八分),取三指撮用井水煮服(石藥性質較重,每次服用八分,以五十多日為一個療程)。
原文
凡丸藥如梧子大者,准藥末一分。如彈丸及雞子黃者,准藥末一錢。
白話
凡是丸藥如梧桐子大小的,折合藥末一分。如彈丸及雞蛋黃大小的,折合藥末一錢。
原文
《千金》論「刀圭者,十分方寸匕之一,准如梧桐子大也。」一方寸匕散以蜜和,得如梧桐子十丸為定。如彈丸及雞子黃者,以十梧桐子准之。
白話
《千金》論述「刀圭,是方寸匕的十分之一,相當於梧桐子大小。」一方寸匕散的藥粉用蜂蜜調和,得到如梧桐子大小的十丸為標準。如彈丸及雞蛋黃大小的,以十個梧桐子為準。
原文
准前論刀圭容三十二黍,應重一分,方寸匕加十倍,應重一錢。以古方參之:
白話
根據前面的論述,刀圭容納三十二粒黍,應重一分,方寸匕是其十倍,應重一錢。以古方參照:
原文
己椒藶黃丸,藥共四兩(准今三錢,蜜丸如梧子大),飲服一丸,日三服(每日三丸,每丸一分,蜜在外,十日而瘳可知也)。
白話
己椒藶黃丸,藥物總共四兩(折合現在三錢,用蜂蜜製成如梧桐子大的丸藥),以飲料送服一丸,每日三次(每日三丸,每丸一分,蜂蜜不計入,十日內痊癒可知)。
原文
薯蕷丸,藥共百七十八分(准今三兩三錢八分),大棗百枚為膏,和蜜丸如彈子大,空腹酒服一丸,一百丸為劑(每丸藥末當重三分四釐,因有大棗一枚及蜜,故得如彈子大也。彈子大者,或較小於雞子黃,然亦不甚相遠耳)。
白話
薯蕷丸,藥物總共一百七十八分(折合現在三兩三錢八分),用大棗一百枚熬成膏,與蜂蜜調和製成如彈子大的丸藥,空腹用酒送服一丸,一百丸為一劑(每丸藥末應當重三分四釐,因為有一枚大棗及蜂蜜,所以能達到彈子大小。彈子大小,或許比雞蛋黃略小,但相差不遠)。
原文
理中丸,藥共十二兩(准今九錢一分),蜜和丸如雞子黃大,以沸湯數合和一丸,研碎溫服之,日三四服,夜二服,腹中未熱,益至三四丸(每丸藥末一錢,當得九丸)。
白話
理中丸,藥物總共十二兩(折合現在九錢一分),用蜂蜜調和製成如雞蛋黃大的丸藥,用沸湯數合與一丸調和,研碎後溫服,每日三四次,夜間兩次,腹中未覺溫熱時,增加到三四丸(每丸藥末一錢,應當得到九丸)。
原文
然不及湯,湯法以四物依兩數切,用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作湯者,即用此九錢一分之藥煎之也。寇宗奭疑丸藥少,湯藥多,妄謂古方如雞子黃者,應是大丸,李時珍宗之,遂於古法如彈丸及雞子黃准十梧子者,奮筆增為四十梧子,謬也)。
白話
然而不如湯劑見效快,湯劑的做法是將四味藥物按兩數切碎,用水八升,煮取三升,去藥渣,溫服一升,每日三次(製作湯劑,就是用這九錢一分的藥物來煎煮。寇宗奭懷疑丸藥量少而湯藥量多,胡亂認為古方中如雞蛋黃大小的丸藥應當是大丸,李時珍贊同此說,於是對於古法中以彈丸及雞蛋黃大小相當於十個梧桐子的標準,奮筆改為四十個梧桐子,這是錯誤的)。
原文
備急丸,每服大豆許三四丸,未差,更與三丸(按《千金》「十六黍為一大豆」,合七丸計之,不過百十二黍之重,准今三分半)。
白話
備急丸,每次服用大豆大小的三四丸,未痊癒,再給與三丸(按《千金》「十六粒黍為一大豆」,合計七丸,不過一百十二粒黍的重量,折合現在三分半)。
原文
凡藥有云大升、大兩者,以神農秤三兩為一兩,藥升三升為一升。
白話
凡是藥物有所謂大升、大兩的,以神農秤的三兩為一兩,藥升的三升為一升。
原文
《千金》論「隋人以三兩為一兩。」權三倍,故量亦三倍。以古方參之:
白話
《千金》論述「隋代人以前三兩為一兩。」重量變為三倍,所以容量也變為三倍。以古方參照:
原文
《外臺》載《廣濟方》蒜煎,主冷氣,用牛乳五升(准今三合四勺),納剝淨蒜肉二升,煎候蒜消盡,下牛膝一大斤末(准今三兩六錢),煎成,酒和兩匙服之(乳經煎蒜後,約存二合,配三兩六錢煎而調和之,其末必不可復多矣)。
白話
《外臺》記載《廣濟方》中的蒜煎,主治冷氣,用牛乳五升(折合現在三合四勺),放入剝淨的蒜肉二升,煎至蒜完全消融,再加入牛膝一大斤的粉末(折合現在三兩六錢),煎成後,用酒和兩匙服用(牛乳經過煎蒜後,大約剩下二合,與三兩六錢的粉末煎煮調和,這些粉末必定不能再多了)。
原文
《外臺》載《錄驗方》杏仁煎,療咳氣。杏人一升,搗,以水和研,取三大升汁(准藥升九升),煎取一大升,酒服一匙,日三(以水九升,研杏仁一升,其水亦不可復多矣)。
白話
《外臺》記載《錄驗方》中的杏仁煎,治療咳嗽氣逆。杏仁一升,搗碎,用水調和研磨,取三大升汁液(折合藥升九升),煎取一大升,用酒送服一匙,每日三次(用九升水研磨一升杏仁,這些水也不能再多了)。
原文
凡煮湯,大略古藥二十兩,今一兩五錢,用水一斗,今七合,煮取四升,今二合八勺,勺二,三次服之。
白話
凡是煮湯劑,大致上古方藥材二十兩,折合現在一兩五錢,用水一斗,折合現在七合,煮取四升,折合現在二合八勺,每次二勺,分兩三次服用。
原文
上藥皆㕮咀如豆大,必水乘氣熱,方始透入藥中,既而藥乘水沸,乃始溢出汁間;然且火欲其微,沸欲其小,絞以兩人,助以尺木,澄去垽濁而後服之。
白話
以上藥物都㕮咀(切碎)如豆大小,必須在水趁熱氣時,才能透入藥物中,然後藥物趁水沸騰,才開始滲出汁液;而且火候要微小,沸騰要小,用兩人絞取藥汁,用尺木輔助,沉澱去除渣滓濁物後再服用。
原文
全欲得其氣之清,而不欲多水以耗其氣,讀《千金》論自明。
白話
完全是要得到藥氣的清純,而不想用過多的水來消耗藥氣,讀《千金》的論述自然明白。
原文
至於《千金》論諸藥權量互求之法,往往不合,則古今藥性不同故也。
白話
至於《千金》論述各種藥物重量容量互相換算的方法,往往不相符,這是因為古今藥性不同的緣故。
原文
即如蜀椒、吳茱萸、地膚子、蛇床子,古取陰乾,今皆曬爆,爆則藥性為之輕,輕則各有差等,而權與量不相合矣。
白話
就像蜀椒、吳茱萸、地膚子、蛇床子,古時取用陰乾,現在都用曬乾或烘乾,烘乾則藥性因此變輕,輕了就各有差異,所以重量與容量不能相符了。
原文
又如附子以一枚准半兩,古取其土中自養,形癯神足者。棗有大小,以三枚准一兩。
白話
又如附子以一枚折合半兩,古時選取在土中自然生長、形體瘦削而精神充足的。棗有大小,以三枚折合一兩。
原文
古以八月採爆干,尚皮不尚肉(《別錄》云:棗皮利,肉補虛,惟十棗湯取肥者十枚用之),今並不如法,宜與古不符也。
白話
古時在八月採收曬乾,重視皮而不重視肉(《別錄》說:棗皮有利,肉補虛,只有十棗湯取肥大的十枚使用),現在都不依照此法,自然與古時不符。
原文
惟巴豆治淨,以一分得十六枚,頗合(《千金》云:巴豆先去心皮畢秤之,曾如法修治,其薄衣務盡去之,約十六枚,重分九釐)。
白話
只有巴豆經過淨製,一分得到十六枚,比較符合(《千金》說:巴豆先去心皮後稱重,依照此法修治,其薄衣務必完全去除,大約十六枚,重一分九釐)。
原文
苟能於古方中緒論求之,蛛絲馬跡,非不可尋也。以古方參之:
白話
如果能從古方中的緒論裡探求,蛛絲馬跡,並非不能找到。以古方參照:
原文
《千金方》治歷節諸風,百節痠疼不可忍,用松脂三十斤(准今三十六兩),煉五十遍,少亦須二十遍,服方寸匕,日三,百日差(方寸匕容三百二十黍,准今一錢,此最足據者。每日服三錢,百日須三十兩也。以松脂煉去六兩,適合百日之用,則古一斤為一兩二錢,更無疑矣)。
白話
《千金方》治療歷節諸風,全身關節酸痛不可忍受,用松脂三十斤(折合現在三十六兩),煉製五十遍,至少也要二十遍,服用方寸匕,每日三次,一百日痊癒(方寸匕容納三百二十粒黍,折合現在一錢,這是最可靠的證據。每日服用三錢,一百日需要三十兩。以松脂煉製後減去六兩,正好適合一百日之用,那麼古一斤為一兩二錢,更無疑問了)。
原文
《千金》治結氣,冷症積在脅下,及腳氣上入小腹,腹中脹滿。
白話
《千金》治療結氣,冷症積聚在脅下,以及腳氣上逆入小腹,腹中脹滿。
原文
大蒜去心,三升,搗令極熱,以水三升,和調絞汁,更搗,以水三升和,絞去滓,更以水三升和之,共成九升,滓可桃顆大,棄卻(三升蒜肉研汁後,滓僅如挑顆大,升小可知)。
白話
大蒜去心,三升,搗爛至極熱,以水三升調和絞取汁液,再搗爛,以水三升調和,絞去渣滓,再以水三升調和,共成九升,渣滓只有桃核大小,丟棄(三升蒜肉研磨取汁後,渣滓僅如桃核大小,可知升很小)。
原文
以微火煎取三升,下牛乳三升,合煎至三升。
白話
用微火煎取三升,加入牛乳三升,一起煎至三升。
原文
旦起空腹一頓溫服,令盡(三升蒜汁,可以一頓服,升小可知)。至申時食。
白話
早晨空腹一次溫服,全部服完(三升蒜汁,可以一次服完,可知升很小)。到下午三至五點時進食。
原文
三日服一劑,三十日服十劑止(蒜汁最辛劣,全不慮及,而頻作服之,升小可知)。
白話
三日服用一劑,三十日服用十劑為止(蒜汁最辛辣峻烈,完全不顧慮,而頻繁服用,可知升很小)。
原文
宋·林億以古三兩為今一兩,古三升為今一升,龐安常亦云然。此誤以漢之權量為憑耳,於古方不相涉也。
白話
宋朝林億認為古三兩等於今一兩,古三升等於今一升,龐安常也這麼說。這是錯誤地以漢代的度量衡為依據,與古方並不相干。
原文
古方以二龠為一升,以二百四十秠黍為一兩,此與劉歆所定二十龠為升,二千四百秬黍為兩者,大相懸絕,後儒誤信《班志》,遂以新莽刀布之重及銅斛之式斷為古律權量,於是以古准今,遂有三兩為一兩,三升為一升之說,而強合於醫方之權量耳(秦漢之量,每一斗為今之二升,見閻百詩《四書釋地》及沈彤《周官祿田考》,附識於此)。
白話
古方以二龠為一升,以二百四十秠黍為一兩,這與劉歆所定的二十龠為一升、二千四百秬黍為一兩,相差懸殊,後代學者錯誤地相信《漢書·律曆志》,於是用新莽時代的刀布錢幣重量以及銅斛的形制來斷定為古律度量衡,因此以古準今,就有了三兩為一兩、三升為一升的說法,並勉強套用於醫方的度量衡(秦漢的容量,每一斗等於現在的兩升,見閻百詩《四書釋地》及沈彤《周官祿田考》,附記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