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醫彙講

卷七

周身經絡總訣(有小序)(2)

卷七/唐立三(續刻)26
原文
其在臟腑之脈,太陽與少陰為表裡(手太陽小腸,少陰心;足太陽膀胱,少陰腎),少陽與厥陰為表裡(手少陽三焦,厥陰心包;足少陽膽、厥陰肝),陽明與太陰為表裡(手陽明大腸,太陰肺,足陽明胃,太陰脾),凡此六經,脈皆互絡,手足同然,無煩詳諾(如肺脈絡大腸,大腸脈絡肺之類,十二經皆仿此)。
白話
在臟腑的經脈中,太陽與少陰是表裡關係(手太陽小腸經與少陰心經;足太陽膀胱經與少陰腎經),少陽與厥陰是表裡關係(手少陽三焦經與厥陰心包經;足少陽膽經與厥陰肝經),陽明與太陰是表裡關係(手陽明大腸經與太陰肺經,足陽明胃經與太陰脾經),所有這六條經脈,脈都相互絡屬,手和足都同樣如此,不需要詳細說明(例如肺脈絡屬大腸,大腸脈絡屬肺之類,十二條經脈都仿照這個方式)。
原文
更有肺之一臟,心直上而腎直入,胃之一腑,肝脈挾而肺小循(肝脈挾胃,肺脈還循胃口,小腸之脈抵胃),心有腎支之絡,肝有腎經之貫,脾支又注於心中,肺脈自起於中焦,心下有膈,惟膀胱為無涉,十有一經,皆上下而貫之(心下隔膜,遮隔濁氣,不使上薰心肺,惟膀胱之脈挾脊抵腰中,入循膂,絡腎屬膀胱,故不貫膈)。此屬臟腑之間,並須熟諳者。
白話
另外還有肺這個臟,心經直向上行而腎經直向下入,胃這個腑,肝脈挾行而肺的小分支循行(肝脈挾胃,肺脈還循胃口,小腸經直抵胃),心有腎分支的絡脈,肝有腎經的貫通,脾的分支又注入心中,肺脈自己起於中焦,心下面有橫膈,只有膀胱經不涉及,共有十一條經脈,都是上下貫通的(心下的隔膜,遮隔濁氣,不讓它向上薰蒸心肺,只有膀胱經挾著脊柱抵達腰的中間,進入沿著夾脊的肌肉循行,絡腎歸屬膀胱,所以不貫穿橫膈)。這屬於臟腑之間的聯繫,也是必須熟記的。
原文
論乎肩肘之間,乃號為臑(音柔,俗名大臂)。
白話
說到肩和肘之間,就叫做臑(音柔,俗名大臂)。
原文
臑之內廉有三,肺循前而心循後,包絡恰循乎其間。
白話
臑的內側有三條經脈,肺經沿著前面循行而心經沿著後面循行,包絡正好在中間循行。
原文
臑之外廉有三,小循後而大循前,三焦乃循乎其外。
白話
臑的外側有三條經脈,小腸經沿著後面循行而大腸經沿著前面循行,三焦經沿著外側循行。
原文
臑下為肘,三焦上貫內廉、尺澤,包絡入之(包絡之支者,入肘內陷中尺澤穴),肺則下於內前,心又下於內後(肺脈下肘中,心脈下肘內,惟肺脈行前,心脈行後,心包行其中間為別),小腸出於內側(兩筋之間),大腸入於外廉。
白話
臑的下面是肘,三焦經向上貫通內側的尺澤穴,包絡進入(包絡的分支,進入肘內側凹陷中的尺澤穴),肺經則下行到內側前面,心經又下行到內側後面(肺脈下行到肘中,心脈下行到肘內,只有肺脈行於前面,心脈行於後面,心包脈行於中間作為區別),小腸經出於內側(兩筋之間),大腸經進入外側。
原文
肘下為臂,包仍在中(即上文支者),大循上而小循下,心脈仍循內後廉。
白話
肘的下面是臂,包絡仍在中間(即上文說的分支),大腸經沿著上面而小腸經沿著下面循行,心脈仍然沿著內側後面循行。
原文
上渭下廉之內,仍循肺脈,臂外兩骨之間,還出三焦。
白話
上面的說下廉的內側,仍然沿著肺脈循行,臂外兩骨之間,返回出來的是三焦經。
原文
肺入寸口,而循魚際(關前動脈為寸口,大指後肉隆起處為魚,魚際其間穴名),心抵銳骨而入後廉。(心脈抵掌後銳骨之端,入掌內後廉)。
白話
肺經進入寸口,而沿著魚際循行(關脈前方的动脉搏動處是寸口,大拇指後面肌肉隆起的地方是魚,魚際是其間的穴名),心經直抵銳骨而進入掌內後側。(心脈直抵掌後銳骨的末端,進入掌內的後側)。
原文
包絡直入於掌中(從曲澤行掌後兩筋之間橫紋陷中,入掌中),三焦仍循乎表腕。
白話
包絡直行進入掌中(從曲澤穴沿著掌後兩筋之間的橫紋凹陷處,進入掌中),三焦經仍然沿著手腕的表面循行。
原文
大腸出於合谷,而上入兩筋之中,(合谷俗名虎口,大腸經穴)小腸循於外側,而出腕下之踝(循手外側上腕出踝中。踝音華上聲,腕外兌骨)。
白話
大腸經出於合谷穴,而向上進入兩筋的中間(合谷俗名虎口,是大腸經的穴位)小腸經沿著外側循行,而從腕下的踝部出來(沿著手的外側上行到腕部,從踝中出來。踝音華的上聲,腕外側的骨頭叫兌骨)。
原文
肺脈出於大指,包絡出於中指,次指為肺支腸脈之交(肺脈之支者,直出次指,內廉出其端,大腸之脈起於次指之端)。
白話
肺脈出於大拇指,包絡出於中指,次指是肺的分支與大腸經交會的地方(肺脈的分支,直行出於次指,從內側從其末端出來,大腸的脈起於次指的末端)。
原文
四指為包孫焦脈之接,三焦又上出小次之間,小指為心脈小腸之接。所謂手經,大略如斯。
白話
無名指是包絡的孫脈和三焦經連接的地方,三焦經又向上出於小指和次指之間,小指是心脈和小腸經連接的地方。所謂手部的經脈,大概就是這樣。
原文
至如尻上為腰,膀胱脈抵(背脊下橫骨為腰),腰下為臀,膀支貫之。
白話
到了臀部上面是腰部,膀胱經直抵(背脊下面的橫骨是腰),腰的下面是臀部,膀胱經的分支貫穿它。
原文
兩旁捷骨之下名髀樞,而膽橫膀過(一名髀厭,膽脈橫入髀厭中,膀胱之支者過髀樞),前面氣街之下號髀關,而胃經直下。
白話
兩旁捷骨下面叫做髀樞,膽經橫行而膀胱經分支經過(又叫做髀厭,膽脈橫行進入髀厭中,膀胱經的分支經過髀樞),前面氣街的下面叫做髀關,而胃經直向下行。
原文
股之內廉前廉脾而後廉腎,又肝脈內循於股陰。
白話
大腿的內側前側是脾經而後側是腎經,又有肝脈在內側沿著大腿內側循行。
原文
股外為髀,後膀支而前胃脈(髀前膝上六寸起肉為伏兔,胃脈抵之),又膽脈下循於髀陽(循髀外行太陽陽明之間)。
白話
大腿外側是髀,後面是膀胱經的分支而前面是胃經的脈(髀的前面膝上六寸隆起的肌肉是伏兔,胃經的脈直抵這裡),又有膽脈向下沿著髀的外側循行(沿著大腿外側行走在太陽和陽明之間)。
原文
是以挾膝筋中為臏(即膝蓋骨),仍屬胃經之直下。
白話
因此夾著膝蓋筋的中間是臏(即膝蓋骨),仍然是胃經直向下行的部位。
原文
而膝內脾經(內前廉),膝外膽脈,(外廉),膝後曲處為膕,還是膀支之直入,而腎出肝上,俱在內廉(腎脈出膕內廉,肝脈上膕內廉)。
白話
而膝蓋內側是脾經(內側前面),膝蓋外側是膽經(外側),膝蓋後面彎曲的地方是膕窩,仍然是膀胱經分支直行進入的地方,而腎經出現在上面肝經在下面,都在內側(腎脈出現在膕的內側,肝脈上行到膕的內側)。
原文
脾腎上於腨內(腨、足肚也。二脈上踹內廉),膀支貫於腨外(從膕中下貫腨內,出外踝之後)。
白話
脾經和腎經上行到腨的內側(腨就是腳肚子。這兩條經脈上行到腳肚的內側),膀胱經的分支貫穿於腨的外側(從膕窩中向下貫穿腨的內側,從外踝的後面出來)。
原文
膽下於外輔骨前,而直抵絕骨之端(髀骨為輔骨,外踝上為絕骨)。肝斜於脛胻內側,而胃循脛外之廉。
白話
膽經下行到外輔骨的前面,而直抵絕骨的末端(髀骨叫做輔骨,外踝的上面是絕骨)。肝經斜行到小腿內側,而胃經沿著小腿外側循行。
原文
內踝有脾前腎後之分,外踝有膽前膀後之別(跟上兩旁內外曰踝)。
白話
內踝有脾經在前腎經在後的分別,外踝有膽經在前膀胱經在後的區別(腳跟上兩旁的內側外側叫做踝)。
原文
大趾節後為核骨,脾經脈過,足外側骨為京骨,膀脈支循。腎入跟中,胃膽循跗。
白話
大腳趾關節後面是核骨,脾經的脈經過,足外側的骨頭是京骨,膀胱經的分支循行。腎經進入腳跟中間,胃經和膽經沿著腳背循行。
原文
跗上廉乃肝經循處,足心中有腎脈斜趨(湧泉穴)。
白話
腳背上面的側邊是肝經循行的地方,腳心有腎脈斜向行走到這裡(就是湧泉穴)。
原文
大趾甲後屬膽支,肝脈之交,大趾內側為胃支,脾脈之接。
白話
大腳趾指甲後面屬於膽經的分支,肝脈的交會處,大腳趾內側是胃經的分支,脾脈的連接處。
原文
中趾內外分胃直胃支之入,四趾之間,又膽經直入而終。膀支至於小趾之外,腎脈起於小趾之下。足經之脈,又如此也。
白話
中趾的內外分出胃經直行和胃分支的進入,四趾的中間,又是膽經直行進入而終止的地方。膀胱經的分支到達小趾的外側,腎脈起於小趾的下面。腳部經脈的循行,就是像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