瀕湖炮炙法

石葦

石葦

石葦1
原文
〔別錄曰〕凡用去黃毛。毛射人肺,令人咳,不可療。〔大明曰〕入藥去梗,須微炙用。一法:以羊脂炒乾用。
白話
《別錄》說:凡是使用(石葦),要去除上面的黃毛。這些毛會射入人的肺部,使人咳嗽,難以治療。《大明》說:入藥時要去掉根莖,必須稍微用火烤過再使用。另一種方法是:用羊脂炒乾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