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時珍曰〕用砒石二兩,木鱉子仁、巴豆仁各半兩,硇砂二錢,為末,用木鱉子油、石腦油和成一塊,油裹,埋土坑內,四十九日取出,劈作小塊,瓷器收用。白話提出修訂(李時珍說)用砒石二兩,木鱉子仁、巴豆仁各半兩,硇砂二錢,研成粉末,用木鱉子油、石腦油調成一塊,用油包裹,埋在土坑裡,四十九天後取出,劈成小塊,用瓷器收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