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弘景曰〕玉屑是以玉為屑,非別一物也。仙經服㲄玉,有搗如米粒,乃以苦酒輩,消令如泥,亦有合為漿者,凡服玉皆不得用已成器物,及塚中玉璞。〔恭曰〕餌玉當以消作水者為佳。白話提出修訂陶弘景說:玉屑是用玉磨成的屑,並非另一種東西。仙經中服用㲄玉,有的搗碎如米粒,然後用苦酒之類的液體,使之溶解成泥狀,也有調成漿液的。凡是服用玉,都不能使用已經製成的器物,以及墓中的玉璞。蘇恭說:服食玉應當以溶解成水的為佳。
原文屑如麻豆服者,取其精潤臟腑,滓穢當完出也。又為粉服者,即使人淋壅。屑如麻豆,其義殊深。化水法,在淮南三十六水法中。白話提出修訂服用如麻豆大小的玉屑,是取其精華滋潤臟腑,渣滓穢物應當完全排出。如果製成粉末服用,就會使人小便淋瀝不通。屑如麻豆的意義非常深奧。化為水的方法,記載在《淮南三十六水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