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名醫驗案類編

初集 四時六淫病案

伏暑案(內科)(11)

初集 四時六淫病案1
原文
前後四方,於伏暑治法,已略見一斑矣。至若伏暑解期,以候為期,每五日為一候,非若傷寒溫邪之七日為期也。如第九日有涼汗,則第十日熱解,第十四日有涼汗,則第十五日解,如無涼汗,又須一候矣,以熱解之先一日,必有涼汗。此余所歷驗不爽者也。
白話
前後各方,對於伏暑的治療方法,已經大概看到一個面貌了。至於伏暑解除的日期,是以「候」作為單位,每五天是一候,不像傷寒或溫邪是以七天為週期。如果在第九天出現涼汗,那麼第十天熱就會退;如果在第十四天出現涼汗,那麼第十五天就會退熱;如果沒有涼汗,就必須再等一候了。因為在退熱的前一天,一定會有涼汗出現。這是我屢次經歷驗證,絲毫不差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