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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卷 時行痘疫病案

妊痘案

第十二卷 時行痘疫病案41
原文
孫少培(住南京倉巷)病者 前清候補道陳公子聲之次媳,年十七歲,住南京湘軍公所。病名) 孕妇痘。
白話
孫少培(住南京倉巷)病者 前清候補道陳公子聲的次媳,年十七歲,住南京湘軍公所。病名)孕婦痘。
原文
原因 新婚後,月事愆期未至,忽發熱腰腹痛。
白話
病因 新婚之後,月經延遲未至,忽然發熱腰腹疼痛。
原文
前醫以停經兼感冒治,乃病未輕減,而痘點萌芽。
白話
前醫以停經兼感冒治療,然而病未減輕,而痘疹開始萌發。
原文
證候 灼熱氣喘,譫語煩渴,坐臥不寧,腰腹疼痛不已。
白話
症狀 高熱氣喘,胡言亂語煩躁口渴,坐臥不安,腰腹疼痛不止。
原文
妊娠三月,忽然漏下,見痘稠密如魚子,色紫黯弗榮。
白話
懷孕三個月,忽然陰道出血,只見痘疹稠密如魚子,顏色紫暗沒有光澤。
原文
診斷 脈右滑數搏指,左甚弦數,舌紅兼紫,苔黃膩。憑脈參證,此血熱毒壅之險候也。
白話
診斷 右手脈滑數搏指,左手脈弦數更甚,舌頭紅兼帶紫色,舌苔黃膩。根據脈象與症狀互參,這是血熱毒盛的危險徵候。
原文
凡痘欲萌芽,固多發熱,今發熱而腰腹疼痛,又非尋常之痘證,發熱可比,更兼三月妊娠,倏然漏下,若僅以尋常治痘之法治之,猶南轅而北轍也。
白話
大凡痘疹欲發之時,本來多有發熱,如今發熱而腰腹疼痛,又不是尋常痘證的發熱所能比擬,更何況懷孕三個月,忽然陰道出血,若僅以尋常治痘的方法來治療,就像車轅向南而車向北行駛一樣。
原文
審視周身痘點密布如痱如□,色似胭脂,熱如火烙,此毒火之現於外者。
白話
審視周身痘疹密布如痱子,顏色似胭脂,發熱如火焰燙,這是毒火外現的表現。
原文
至譫語發狂,大渴大飲,乾嘔便秘,此毒火之壅於內者。
白話
至於胡言亂語發狂,大渴大量喝水,乾嘔便秘,這是毒火內壅的表現。
原文
渾身痛楚,腰如被杖,此毒火之留於筋骨間者,古人所謂毒攻百竅是也。當以主治方法相告。
白話
全身疼痛難忍,腰部如被棍杖擊打,這是毒火停留在筋骨之間,古人所說的毒攻百竅就是這個道理。應當把主治方法告知。
原文
陳公作色而言曰:聶久吾云,疹要清涼痘要溫,且孕婦出痘,安胎為主。
白話
陳公變色說道:聶久吾說,疹要用清涼痘要用溫,而且孕婦出痘要以安胎為主。
原文
乃詳告以《內經》論妇人重身,有大積大聚,其可犯也。及有故無殞,亦無殞也之義。
白話
於是詳細告知《內經》中論述懷孕的妇人,若有大積大聚,其可以犯之。以及有故無殞,亦無殞的道理。
原文
況費建中論治痘,有云輕者不治自愈,緩者從容可圖,重若忽而必敗,急若懈而何追。
白話
何況費建中論述治痘,說輕者不治可自愈,緩者從容可治,重者若忽視必然失敗,急者若懈怠就無法挽救。
原文
又云痘證惡極,劑雖至重,毒其受之,毒解而胎自安矣。
白話
又說痘證極為嚴重,即使藥劑極重,毒也會承受,毒解而胎自安。
原文
斯證因毒壅於胃,則嘔惡不眠,毒銅於脾則便秘腹痛。
白話
這個證是因毒壅於胃,則嘔惡失眠,毒阻於脾則便秘腹痛。
原文
若泥於孕婦百病首安胎一語,任毒火蔓延而不治,未有不傷及胎元者也。陳公聞是語首肯者。再爰用費氏必勝湯加減為法。
白話
若拘泥於孕婦百病首重安胎這句話,任由毒火蔓延而不治療,必定會損傷胎元。陳公聽聞此言頻頻點頭贊同。於是採用費氏必勝湯加减作為治療方法。
原文
療法 首當清解血毒,故以生軍為君;以生地、紫草、桃紅、歸芍為臣,取其有涼血、生血、活血、破血之功;佐以紫花地丁、人中黃、牛蒡子,透毒敗毒;使以荊芥、木通,疏散血中伏火,導熱下行,蟬衣、楂肉,松肌透達,再加無地不透之地龍為引。
白話
治療方法 首先應當清解血毒,所以用生軍作為主藥;用生地、紫草、桃仁、紅花、當歸、白芍作為輔藥,取其涼血、生血、活血、破血的功效;用紫花地丁、人中黃、牛蒡子作為佐藥,透毒敗毒;用荊芥、木通作為使藥,疏散血中伏火,引導熱邪下行,蟬蛻、山楂肉,鬆弛肌膚透達,再加入無處不達的地龍作為引導。
原文
處方 細生地(四錢) 紫草(二錢) 赤芍(錢半) 紫花地丁(三錢) 牛蒡子(二錢) 蟬衣(一錢二分) 生山楂肉(三錢) 當歸(三錢) 紅花(八分) 桃仁泥(二錢) 木通(一錢二分) 人中黃(一錢二分) 荊芥穗(錢半) 錦紋大黃(四錢,後下)白頸地龍(即蚯蚓,七條)
白話
處方 細生地(四錢) 紫草(二錢) 赤芍(錢半) 紫花地丁(三錢) 牛蒡子(二錢) 蟬蛻(一錢二分) 生山楂肉(三錢) 當歸(三錢) 紅花(八分) 桃仁泥(二錢) 木通(一錢二分) 人中黃(一錢二分) 荊芥穗(錢半) 錦紋大黃(四錢,後下)白頸地龍(即蚯蚓,七條)
原文
效果 服一劑,午後復診,腹中轆轆有聲,欲作大解,而未能劇解。爰用珠黃散四分,荸薺湯和服。
白話
效果 服用一劑後,午後複查,腹中咕嚕作響,想要大便,但無法暢快排出。於是用珠黃散四分,配合荸薺湯服用。
原文
有頃即得大解甚暢,繼下溏解及水糞三四次。壯熱即退,安睡數小時始醒。復診,陳公喜形於色曰:我家新婦有命矣。服君之方,不獨百病消除,胎亦見安。
白話
不久後大便暢通,隨即又瀉下稀便和水糞三四次。高熱隨即退去,安然入睡數小時後才醒來。複查時,陳公喜形於色地說:我家新媳有救了。服用您的方子,不僅所有病痛消除,胎兒也得以安穩。
原文
視之果然,以後悉用涼血化毒之劑,居然依期脹灌,至成痂落靨,均安然無恙。次年生一男。
白話
看來確實如此,以後全都用涼血化毒的方劑,竟然依期灌漿,到結痂脫落,都平安無恙。第二年產下一個男孩。
原文
廉按:娠婦出痘,平順輕鬆者,以安胎為主,兼治其痘,是百病以末治之之謂也。
白話
廉按:孕婦出痘,平順輕鬆的,以安胎為主,兼治痘疹,這就是所謂百病以末治之的意思。
原文
安法不外乎保脾養血,寬氣道,清子宫等項。然放標時,則以寬氣為重,而帶升發。
白話
安胎方法不外乎保脾養血,寬暢氣道,清解子宫等項。然而放標之時,則以寬暢氣為重,而兼用升發。
原文
氣鬆則痘亦易透,升發亦無礙於胎,為兩全無害之道。起齊候則以清子宫為重,而帶涼解。
白話
氣暢鬆則痘也容易透發,升發也不會妨礙胎兒,是兩全無害的方法。起齊之時則以清解子宫為重,而兼用涼解。
原文
清則與痘適宜,涼解與痘適合,有並行不悖之妙。行漿時,則以保脾為重,而帶排膿。
白話
清解與痘證相適宜,涼解與痘證相適合,有並行不悖的妙處。行漿之時,則以保脾為重,而兼用排膿。
原文
痘之成膿本於血,血之根本出於脾,保脾為催漿之基礎。回漿時則以養血為重,而帶斂陰。
白話
痘的成膿根本在於血,血的根本出於脾,保脾是催漿的基礎。回漿之時則以養血為重,而兼用斂陰。
原文
胎之所養,全賴乎血,血之所有,皆耗於漿,補血自得陰收之義。然此蓋語其常,非所以論其變也。
白話
胎兒的滋養,完全依賴血,血的所有,都消耗在漿中,補血自然得到陰收的道理。然而這大概是說其常理,不是用來論述其變化的。
原文
藉令痘犯裊毒烈火,血受其殃者,如紫豔礬紅等色,失血內瘀等證。
白話
假如痘犯了毒烈火邪,血受到其殃害的,如紫豔礬紅等顏色,失血內瘀等證。
原文
氣受其虐者,如貫珠攢聚等形,躁亂燔熱等證,勢必制其亢,攻其毒,令氣血歸於和暢,乃得化而成膿。
白話
氣受到其虐害的,如貫珠攢聚等形狀,躁亂燔熱等證,必然要抑制其亢盛,攻伐其毒,使氣血歸於和暢,才能化而成膿。
原文
若泥於百病且安胎,惟知胎以血養,血以脾統,而不治其毒,必得胎前之毒。
白話
若拘泥於百病且安胎,只知胎以血養,血以脾統,而不治其毒,必定等到胎前之毒。
原文
不治而自解則可,否則任其燔灼,聽其內攻,可有身外之胎乎。
白話
不治而自解則可,否則任其燔灼,聽其內攻,哪有胎兒能保住的呢。
原文
如痘證本輕,妄投重劑,胎必受之,胎損則母亦隨之矣。
白話
如果痘證本來輕微,妄投重劑,胎必受其害,胎損則母也隨之了。
原文
若痘證惡極,劑雖極重,則毒受之,毒解而胎自安矣。
白話
如果痘證極為惡劣,藥劑雖然極重,則毒受之,毒解而胎自安了。
原文
此案治裊毒烈火之疫痘,放膽用費氏必勝湯,去蘆根、葛根、青皮,加人中黃一味,非膽識兼全者,不敢用此猛劑。
白話
此案治療裊毒烈火之疫痘,放膽使用費氏必勝湯,去蘆根、葛根、青皮,加人中黃一味,不是膽識兼全的人,不敢用此猛劑。
原文
且方中大黃、桃紅、通芍,病家皆知為墮胎之藥,往往易滋口實。
白話
而且方中大黃、桃仁、紅花、通芍,病家都知道是墮胎的藥,往往容易招致非議。
原文
然病當吃緊關頭,不急急於對病發藥,則母命必不可保,遑論胎元,豈有母先亡而胎元可保之理?如陽明熱實,則膏黃必不可缺。
白話
然而病在緊要關頭,不急於對病下藥,則母命必定不可保,更別說胎元,哪有母親先亡而胎元可保的道理?如果陽明熱實,則石膏、大黃必定不可缺。
原文
容有大府通調而胎不礙者,即使墮胎,亦是兩害取輕,當為達人所共許。
白話
容有大府通調而胎不妨礙的,即使墮胎,也是兩害取其輕,應當為通達之人所共同贊許。
原文
惟俗子不知此中緩急,則必明告之而聽其從違而已。
白話
只是俗人不知此中緩急,則必須明明白白告知而聽從其選擇罷了。
原文
若不明言於先,而欲權術以冀得一當,則必有竊議於其後者。
白話
如果不明言在先,而想用權宜之術希望僥倖成功,則必然有人在背後竊竊私議。
原文
且亦有胎先墮而母命隨之者,更必授讒慝者以口矣。
白話
而且也有胎先墮而母命隨之的,更必然授人以柄了。
原文
此守經行權,各有其分,尤行道者之所必不可忽者也。
白話
這守經行權,各有其分寸,尤其行道之人所絕對不可忽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