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孫少培(住南京倉巷)病者 前清候補道陳公子聲之次媳,年十七歲,住南京湘軍公所。病名) 孕妇痘。
孫少培(住南京倉巷)病者 前清候補道陳公子聲的次媳,年十七歲,住南京湘軍公所。病名)孕婦痘。
前醫以停經兼感冒治療,然而病未減輕,而痘疹開始萌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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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候 灼熱氣喘,譫語煩渴,坐臥不寧,腰腹疼痛不已。
症狀 高熱氣喘,胡言亂語煩躁口渴,坐臥不安,腰腹疼痛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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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三月,忽然漏下,見痘稠密如魚子,色紫黯弗榮。
懷孕三個月,忽然陰道出血,只見痘疹稠密如魚子,顏色紫暗沒有光澤。
原文
診斷 脈右滑數搏指,左甚弦數,舌紅兼紫,苔黃膩。憑脈參證,此血熱毒壅之險候也。
診斷 右手脈滑數搏指,左手脈弦數更甚,舌頭紅兼帶紫色,舌苔黃膩。根據脈象與症狀互參,這是血熱毒盛的危險徵候。
原文
凡痘欲萌芽,固多發熱,今發熱而腰腹疼痛,又非尋常之痘證,發熱可比,更兼三月妊娠,倏然漏下,若僅以尋常治痘之法治之,猶南轅而北轍也。
大凡痘疹欲發之時,本來多有發熱,如今發熱而腰腹疼痛,又不是尋常痘證的發熱所能比擬,更何況懷孕三個月,忽然陰道出血,若僅以尋常治痘的方法來治療,就像車轅向南而車向北行駛一樣。
原文
審視周身痘點密布如痱如□,色似胭脂,熱如火烙,此毒火之現於外者。
審視周身痘疹密布如痱子,顏色似胭脂,發熱如火焰燙,這是毒火外現的表現。
原文
至譫語發狂,大渴大飲,乾嘔便秘,此毒火之壅於內者。
至於胡言亂語發狂,大渴大量喝水,乾嘔便秘,這是毒火內壅的表現。
原文
渾身痛楚,腰如被杖,此毒火之留於筋骨間者,古人所謂毒攻百竅是也。當以主治方法相告。
全身疼痛難忍,腰部如被棍杖擊打,這是毒火停留在筋骨之間,古人所說的毒攻百竅就是這個道理。應當把主治方法告知。
原文
陳公作色而言曰:聶久吾云,疹要清涼痘要溫,且孕婦出痘,安胎為主。
陳公變色說道:聶久吾說,疹要用清涼痘要用溫,而且孕婦出痘要以安胎為主。
原文
乃詳告以《內經》論妇人重身,有大積大聚,其可犯也。及有故無殞,亦無殞也之義。
於是詳細告知《內經》中論述懷孕的妇人,若有大積大聚,其可以犯之。以及有故無殞,亦無殞的道理。
原文
況費建中論治痘,有云輕者不治自愈,緩者從容可圖,重若忽而必敗,急若懈而何追。
何況費建中論述治痘,說輕者不治可自愈,緩者從容可治,重者若忽視必然失敗,急者若懈怠就無法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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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云痘證惡極,劑雖至重,毒其受之,毒解而胎自安矣。
又說痘證極為嚴重,即使藥劑極重,毒也會承受,毒解而胎自安。
原文
斯證因毒壅於胃,則嘔惡不眠,毒銅於脾則便秘腹痛。
這個證是因毒壅於胃,則嘔惡失眠,毒阻於脾則便秘腹痛。
原文
若泥於孕婦百病首安胎一語,任毒火蔓延而不治,未有不傷及胎元者也。陳公聞是語首肯者。再爰用費氏必勝湯加減為法。
若拘泥於孕婦百病首重安胎這句話,任由毒火蔓延而不治療,必定會損傷胎元。陳公聽聞此言頻頻點頭贊同。於是採用費氏必勝湯加减作為治療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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療法 首當清解血毒,故以生軍為君;以生地、紫草、桃紅、歸芍為臣,取其有涼血、生血、活血、破血之功;佐以紫花地丁、人中黃、牛蒡子,透毒敗毒;使以荊芥、木通,疏散血中伏火,導熱下行,蟬衣、楂肉,松肌透達,再加無地不透之地龍為引。
治療方法 首先應當清解血毒,所以用生軍作為主藥;用生地、紫草、桃仁、紅花、當歸、白芍作為輔藥,取其涼血、生血、活血、破血的功效;用紫花地丁、人中黃、牛蒡子作為佐藥,透毒敗毒;用荊芥、木通作為使藥,疏散血中伏火,引導熱邪下行,蟬蛻、山楂肉,鬆弛肌膚透達,再加入無處不達的地龍作為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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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方 細生地(四錢) 紫草(二錢) 赤芍(錢半) 紫花地丁(三錢) 牛蒡子(二錢) 蟬衣(一錢二分) 生山楂肉(三錢) 當歸(三錢) 紅花(八分) 桃仁泥(二錢) 木通(一錢二分) 人中黃(一錢二分) 荊芥穗(錢半) 錦紋大黃(四錢,後下)白頸地龍(即蚯蚓,七條)
處方 細生地(四錢) 紫草(二錢) 赤芍(錢半) 紫花地丁(三錢) 牛蒡子(二錢) 蟬蛻(一錢二分) 生山楂肉(三錢) 當歸(三錢) 紅花(八分) 桃仁泥(二錢) 木通(一錢二分) 人中黃(一錢二分) 荊芥穗(錢半) 錦紋大黃(四錢,後下)白頸地龍(即蚯蚓,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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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 服一劑,午後復診,腹中轆轆有聲,欲作大解,而未能劇解。爰用珠黃散四分,荸薺湯和服。
效果 服用一劑後,午後複查,腹中咕嚕作響,想要大便,但無法暢快排出。於是用珠黃散四分,配合荸薺湯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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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頃即得大解甚暢,繼下溏解及水糞三四次。壯熱即退,安睡數小時始醒。復診,陳公喜形於色曰:我家新婦有命矣。服君之方,不獨百病消除,胎亦見安。
不久後大便暢通,隨即又瀉下稀便和水糞三四次。高熱隨即退去,安然入睡數小時後才醒來。複查時,陳公喜形於色地說:我家新媳有救了。服用您的方子,不僅所有病痛消除,胎兒也得以安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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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之果然,以後悉用涼血化毒之劑,居然依期脹灌,至成痂落靨,均安然無恙。次年生一男。
看來確實如此,以後全都用涼血化毒的方劑,竟然依期灌漿,到結痂脫落,都平安無恙。第二年產下一個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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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按:娠婦出痘,平順輕鬆者,以安胎為主,兼治其痘,是百病以末治之之謂也。
廉按:孕婦出痘,平順輕鬆的,以安胎為主,兼治痘疹,這就是所謂百病以末治之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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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法不外乎保脾養血,寬氣道,清子宫等項。然放標時,則以寬氣為重,而帶升發。
安胎方法不外乎保脾養血,寬暢氣道,清解子宫等項。然而放標之時,則以寬暢氣為重,而兼用升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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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鬆則痘亦易透,升發亦無礙於胎,為兩全無害之道。起齊候則以清子宫為重,而帶涼解。
氣暢鬆則痘也容易透發,升發也不會妨礙胎兒,是兩全無害的方法。起齊之時則以清解子宫為重,而兼用涼解。
原文
清則與痘適宜,涼解與痘適合,有並行不悖之妙。行漿時,則以保脾為重,而帶排膿。
清解與痘證相適宜,涼解與痘證相適合,有並行不悖的妙處。行漿之時,則以保脾為重,而兼用排膿。
原文
痘之成膿本於血,血之根本出於脾,保脾為催漿之基礎。回漿時則以養血為重,而帶斂陰。
痘的成膿根本在於血,血的根本出於脾,保脾是催漿的基礎。回漿之時則以養血為重,而兼用斂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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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之所養,全賴乎血,血之所有,皆耗於漿,補血自得陰收之義。然此蓋語其常,非所以論其變也。
胎兒的滋養,完全依賴血,血的所有,都消耗在漿中,補血自然得到陰收的道理。然而這大概是說其常理,不是用來論述其變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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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令痘犯裊毒烈火,血受其殃者,如紫豔礬紅等色,失血內瘀等證。
假如痘犯了毒烈火邪,血受到其殃害的,如紫豔礬紅等顏色,失血內瘀等證。
原文
氣受其虐者,如貫珠攢聚等形,躁亂燔熱等證,勢必制其亢,攻其毒,令氣血歸於和暢,乃得化而成膿。
氣受到其虐害的,如貫珠攢聚等形狀,躁亂燔熱等證,必然要抑制其亢盛,攻伐其毒,使氣血歸於和暢,才能化而成膿。
原文
若泥於百病且安胎,惟知胎以血養,血以脾統,而不治其毒,必得胎前之毒。
若拘泥於百病且安胎,只知胎以血養,血以脾統,而不治其毒,必定等到胎前之毒。
原文
不治而自解則可,否則任其燔灼,聽其內攻,可有身外之胎乎。
不治而自解則可,否則任其燔灼,聽其內攻,哪有胎兒能保住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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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痘證本輕,妄投重劑,胎必受之,胎損則母亦隨之矣。
如果痘證本來輕微,妄投重劑,胎必受其害,胎損則母也隨之了。
原文
若痘證惡極,劑雖極重,則毒受之,毒解而胎自安矣。
如果痘證極為惡劣,藥劑雖然極重,則毒受之,毒解而胎自安了。
原文
此案治裊毒烈火之疫痘,放膽用費氏必勝湯,去蘆根、葛根、青皮,加人中黃一味,非膽識兼全者,不敢用此猛劑。
此案治療裊毒烈火之疫痘,放膽使用費氏必勝湯,去蘆根、葛根、青皮,加人中黃一味,不是膽識兼全的人,不敢用此猛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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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方中大黃、桃紅、通芍,病家皆知為墮胎之藥,往往易滋口實。
而且方中大黃、桃仁、紅花、通芍,病家都知道是墮胎的藥,往往容易招致非議。
原文
然病當吃緊關頭,不急急於對病發藥,則母命必不可保,遑論胎元,豈有母先亡而胎元可保之理?如陽明熱實,則膏黃必不可缺。
然而病在緊要關頭,不急於對病下藥,則母命必定不可保,更別說胎元,哪有母親先亡而胎元可保的道理?如果陽明熱實,則石膏、大黃必定不可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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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有大府通調而胎不礙者,即使墮胎,亦是兩害取輕,當為達人所共許。
容有大府通調而胎不妨礙的,即使墮胎,也是兩害取其輕,應當為通達之人所共同贊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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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俗子不知此中緩急,則必明告之而聽其從違而已。
只是俗人不知此中緩急,則必須明明白白告知而聽從其選擇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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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明言於先,而欲權術以冀得一當,則必有竊議於其後者。
如果不明言在先,而想用權宜之術希望僥倖成功,則必然有人在背後竊竊私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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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亦有胎先墮而母命隨之者,更必授讒慝者以口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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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守經行權,各有其分,尤行道者之所必不可忽者也。
這守經行權,各有其分寸,尤其行道之人所絕對不可忽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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