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藥劑丸散湯膏,各有所宜,不得違制。藥有宜丸、宜散者,宜水煎者,宜酒漬者,宜煎膏者;亦有一物兼宜者,亦有不可入湯酒者,並隨藥性,不可過越。湯者,蕩也,煎成清汁是也,去大病用之。散者,散也,研成細末是也,去急病用之。膏者,熬成稠膏也;液者,搗鮮藥而絞自然真汁是也。丸者,緩也,作成圓粒也,不能速去病,舒緩而治之也。漬酒者,以酒浸藥也,有宜酒浸以助其力,如當歸、地黃、黃柏、知母,陰寒之氣味,假酒力而行氣血也;有用藥細銼,如法煮酒,密封,早晚頻飲以行經絡,或補或攻,漸以取效也。凡諸湯用酒,臨熟加之。
藥劑丸散湯膏,各有其適宜之處,不可違反規範。藥物有適合製成丸、散者,有適合水煎者,有適合酒浸者,有適合煎膏者;也有一物兼有多種適用劑型者,也有不可加入湯劑或酒劑者,都需根據藥性而定,不可超過適宜範圍。湯,是滌蕩的意思,煎煮成清汁就是湯,用來祛除大病。散,是散開的意思,研磨成細末就是散,用來治療急病。膏,是熬煮成稠厚的膏狀;液,是搗爛新鮮藥物絞出天然汁液。丸,是緩慢的意思,製成圓粒,不能迅速祛病,舒緩地進行治療。酒浸法,是用酒浸泡藥物,有的適宜酒浸以助藥力,如當歸、地黃、黃柏、知母,這些陰寒的氣味,借酒力而行氣血;有的將藥物細切,按法煮酒,密封,早晚頻頻飲用以通行經絡,或者補益或者攻邪,逐漸取效。凡是各類湯劑用酒,在將熟之時加入。
原文
細末者,不循經絡,止去胃中及臟腑之積,及治肺疾咳嗽為宜。氣味厚者,白湯調;氣味薄者,煎之和渣服。丸藥去下部之病者,極大而光且圓;治中焦者,次之;治上焦者,極小。麵糊丸,取其遲化,直至下焦。或酒或醋,取其收斂。如半夏、南星,欲去濕者,以生薑汁稀糊丸,取其易化也。湯泡蒸餅,又易化,滴水尤易化。煉蜜丸者,取其遲化而氣循經絡也。蠟丸者,取其難化而遲取效也。
細末的藥物,不沿經絡運行,只去除胃中及臟腑的積滯,以及治療肺病咳嗽為適宜。氣味厚重的,用白開水調服;氣味淡薄的,煎煮後連渣服用。丸藥要去除下焦疾病的,製作得極大而光亮渾圓;治療中焦的,次之;治療上焦的,極為細小。用麵糊做丸,是取其緩慢消化,直達下焦。有的用酒或醋製作,是取其收斂之性。如半夏、南星,想要祛除濕邪的,用生薑汁和稀糊做丸,是取其易於消化。湯泡蒸餅,又容易消化,滴水則尤其容易消化。用煉蜜做丸,是取其緩慢消化而藥氣沿經絡運行。用蜂蠟做丸,是取其難以消化而遲緩取效。
原文
凡修丸藥,用蜜只用蜜,用餳只用餳,勿交雜用。且如丸藥用蠟,取其能固護藥之氣味勢力,全備以過關膈而作效也。今若投蜜相和,雖易為丸,然下咽亦易散化,如何得到臟中?若其更有毒藥,則便與人作病,豈徒無益,而又害之,全非用蠟之本意。
凡修製丸藥,用蜜只用蜜,用餳只用餳,不要交錯混用。況且丸藥用蠟,是取其能固守保護藥物的氣味效力,使藥力完整地通過關膈而發揮作用。如今如果摻入蜜和合,雖然容易製成丸,然而嚥下後也容易散化,怎能到達臟腑?如果其中還有毒性藥物,就會使人發病,不僅無益,反而有害,完全不是用蠟的本意。
原文
凡煉蜜皆先掠去末,令熬色微黃,試水不散,再熬二三沸。每用蜜一斤,加清水一酒杯,又熬一二沸,作丸則收潮氣而不黏成塊也。冬月煉蜜成時,要加二杯水為妙。衍義云:「每蜜一斤,只煉得十二兩,是其度數也。和藥末要乘極滾蜜和之,臼內用搗千百杵,自然軟熟,容易作條,好丸也。」
凡煉蜜都先要去除雜質,熬至顏色微黃,試驗放入水中不散開,再煎煮兩三沸。每次用蜜一斤,加入清水一杯,再煎煮一二沸,這樣製成的丸就能吸收潮氣而不黏結成塊。冬天煉蜜成熟時,要加入兩杯水更好。《本草衍義》說:「每斤蜜只能煉得十二兩,這是標準度數。和藥末要趁極熱的蜜來和,在臼中搗千百下,自然軟熟,容易搓條,好做丸。」
原文
凡丸散藥,亦先細切暴燥乃搗之。有各搗者,有合搗者。其潤濕之藥,如天門冬、地黃輩,皆先切曝之,獨搗,或以新瓦慢火烘燥退冷搗之,則為細末。若入眾藥隨以和之,少停回潤,則和之不均也。又濕藥燥皆大蝕耗,當先增分兩,待燥稱之乃准。其湯酒中不須如此。
凡丸散藥物,也要先細切後曬乾才能搗碎。有的分別搗碎,有的混合後一起搗碎。那些濕潤的藥物,如天門冬、地黃之類,都要先切開曬乾,單獨搗碎,或者用新瓦以慢火烘烤至乾燥,冷卻後再搗,這樣才能成為細末。如果摻入眾多藥物中隨意混合,稍有停頓就會回潮,那麼混合就不均勻了。另外,濕潤的藥物乾燥後損耗很大,應當先增加分量,等到乾燥後再稱量才準確。這種情況在湯劑和酒劑中就不需要了。
原文
凡合丸藥,用蜜絹令細;若篩散藥,尤宜精細。若搗丸,必於臼中搗數百過,色理和同為佳。
凡配合丸藥,要用蜜絹篩選使藥粉精細;如果是篩選散藥,尤其要精細。如果搗製丸藥,必須在臼中搗數百遍,顏色質地均勻一致為好。
原文
凡藥浸酒,皆須切細,生絹袋盛,乃入酒,密封,隨寒暑目數,視其濃烈,便可漉出,不須待酒盡也。渣則暴燥,微搗,更漬飲之,亦可散服之。
凡是用藥浸酒,都需切細,用生絹袋盛裝,才放入酒中,密封,隨著寒冷暑熱的天數,觀察其濃郁程度,便可漉出,不需要等到酒耗盡。藥渣則曬乾,稍微搗碎,再浸泡飲用,也可以散劑形式服用。
原文
凡合膏,或以醋,或以酒,或以水,或以油,須令淹浸密覆至煮膏時,當三上三下,以泄其熱勢,令藥味得出。上之使匝匝沸,下之要沸靜良久乃上之。如有韭白在中者,以兩段漸焦黃為度;如有白芷、附子者,亦令小黃為度。絞膏要以新布,若是可服之膏,滓亦可以酒煮飲之;可磨之膏,渣亦宜以敷患處。此蓋欲兼盡其藥力也。
凡配合膏劑,或者用醋,或者用酒,或者用水,或者用油,必須讓藥物被淹沒浸泡並密閉覆蓋,到煮膏之時,應當三次上浮三次下沉,以散發熱勢,使藥味充分溶出。上升時要使藥液沸騰翻滾,下沉時要等待沸騰平息後再上升。如果裡面有韭菜白,以兩段逐漸焦黃為標準;如果有白芷、附子,也要使其微微發黃為標準。絞取膏汁要用新布,如果是可內服的膏,藥渣也可以用酒煮後飲用;可外摩的膏,藥渣也適宜用來敷患處。這樣做是想要使藥力充分發揮。
原文
凡湯酒膏中,用諸石藥,皆細搗之,以新絹裹之內中。衍義云:「石藥入散,如鍾乳粉之屬,用水研乳極細,必要二三日乃已,以水漂澄極細,方可服耳。豈但搗細以絹裹之為例耶?」
凡在湯、酒、膏中,使用各種石藥,都要細細搗碎,用新絹包裹放入其中。《本草衍義》說:「石藥加入散中,如鐘乳粉之類,用水研磨乳汁極細,必須二三日才停止,用水漂洗澄清至極細,才能服用。哪裡只是搗細用絹包裹就算完事呢?」
原文
凡煎膏中有脂,先須揭去革膜子,方可用之。如豬脂,勿令經水,臘月者尤佳。
凡煎膏中有油脂,首先必須揭去外層薄膜,才能使用。如豬脂,不要讓它接觸水,臘月時的尤其好。
原文
凡膏中有雄黃、硃砂輩,皆當令研如面,俟膏畢,乃投入,以物杖攪之。不爾沉聚在下,不勻也。
凡膏中有雄黃、硃砂之類,都要研磨成像麵粉一樣細,等膏煎成後,再投入,用棍棒攪拌。不這樣做的話就會沉澱聚集在底部,不均勻。
原文
凡草藥燒灰為末,如荷葉、柏茅根、薊根、十灰散之類,必燒焦枯,用器蓋覆以存性。若如燒燃柴薪,煅成死灰,性亦不存,而罔效矣。
凡草藥燒成灰作為藥末,如荷葉、側柏葉、茅根、薊根、十灰散之類,必須燒到焦枯,用器具覆蓋以保存藥性。如果像燃燒柴薪那樣,鍛燒成死灰,藥性也不存在了,那就沒有效果了。
原文
凡諸膏膩藥,如桃仁、麻仁輩,皆另搗如膏,乃以內成散中,旋次下臼,合研令消散。
凡各種黏膩的藥物,如桃仁、麻仁之類,都要另外搗成像膏的狀態,再放入已製成的散中,依次下臼,共同研磨使其消散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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