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醒齋醫學廣筆記

用藥凡例

用藥凡例

用藥凡例32
原文
藥劑丸、散、湯、膏,各有所宜,不得違制。
白話
藥劑有丸、散、湯、膏,各有適宜的用途,不可違反規定。
原文
藥有宜丸宜散者,宜水煎者,宜酒漬者,宜煎膏者,亦有一物兼宜者,亦有不可入湯、酒者,並隨藥性,不可過越。湯者蕩也,煎成清汁是也,去大病用之。散者散也,研成細末是也,去急病用之。膏者熬成稠膏也。液者搗鮮藥而絞自然真汁是也。
白話
藥物有適宜製成丸劑或散劑的,有適宜用水煎煮的,有適宜用酒浸泡的,有適宜煎成膏劑的,也有一味藥有多種適宜形式的,也有不可加入湯劑或酒劑的,都必須根據藥性來決定,不可超過適當的範圍。湯劑的作用是滌盪,方法是煎煮後取清澈的藥汁,用於祛除大病。散劑的作用是分散,方法是研成細末,用於治療急病。膏劑是熬煮後製成的稠厚藥膏。液劑是搗碎新鮮藥物後絞榨出的自然藥汁。
原文
丸者緩也,作成圓粒也,不能速去病,舒緩而治之也。漬酒者,以酒浸藥也。
白話
丸劑的作用是緩慢,製成圓粒,不能迅速祛除疾病,而是舒緩地進行治療。浸泡藥酒,是用酒來浸泡藥物。
原文
有宜酒浸以助其力,如當歸、地黃、黃柏、知母,陰寒之氣味,假酒力而行氣血也。
白話
有些適宜用酒浸泡來增強藥力的,如當歸、地黃、黃柏、知母,屬於陰寒的氣味,借助酒力來運行氣血。
原文
有用藥細銼如法,煮酒密封,早晚頻飲,以行經絡,或補或攻,漸以取效是也。凡諸湯用酒,臨熟加之。
白話
有些用藥細切依法處理,煮酒後密封,早晚頻繁飲用,來運行經絡,或補益或攻邪,逐漸取得效果的便是如此。凡是各種湯劑使用酒的,在將要煮熟時加入。
原文
細末者,不循經絡,止去胃中及臟腑之積,及治肺疾咳嗽為宜。氣味厚者白湯調,氣味薄者煎之和渣服。
白話
細末的散劑,不沿經絡行走,只去除胃中及臟腑的積滯,適宜治療肺部疾病和咳嗽。氣味厚重的用白開水調和,氣味淡薄的煎煮後連同藥渣服用。
原文
丸藥去下部之病者,極大而光且圓;治中焦者次之;治上焦者極小。
白話
丸藥中祛除下焦疾病的,個頭極大而且光滑圓整;治療中焦的次之;治療上焦的極小。
原文
麵糊丸,取其遲化,直至下焦,或酒或醋,取其收斂。
白話
用麵糊製成的丸劑,是取其延遲消化,直達下焦的效果;用酒或醋製的,是取其收斂的作用。
原文
如半夏、南星欲去濕者,以生薑汁稀糊丸,取其易化也。湯泡蒸餅又易化,滴水尤易化。煉蜜丸者,取其遲化而氣循經絡也。蠟丸者,取其難化而遲取效也。
白話
如半夏、南星想要祛濕的,用生薑汁和稀糊製成丸劑,是取其容易消化。用湯浸泡蒸餅製成的丸劑更易消化,滴水製成的尤其容易消化。用煉蜜製成的丸劑,是取其延遲消化而使藥氣循行經絡。蠟丸,是取其難以消化而延遲取得效果。
原文
凡修丸藥,用蜜只用蜜,用餳只用餳,勿交雜用。
白話
凡是修製丸藥,用蜜只用蜜,用餳只用餳,不要交錯混雜使用。
原文
且如丸藥,用蠟取其能固護藥之氣味,勢力全備,以過關膈而作效也。
白話
再說丸藥,用蠟是取其能夠固守保護藥物的氣味,使藥力完整充足,來通過胸膈而起效。
原文
今若投蜜相和,雖易為丸,然下咽亦易散化,如何得到臟中?
白話
如今如果投入蜂蜜摻和,雖然容易做成丸,然而吞嚥下去也容易散化,如何能到達臟腑之中?
原文
若其更有毒藥,則便與人作病,豈徒無益,而又害之,全非用蠟之本意。
白話
如果其中更有毒藥,就會給人造成疾病,不僅無益,反而有害,完全不是用蠟的本意。
原文
凡煉蜜,皆先掠去沫,令熬色微黃,試水不散。再熬二三沸。每用蜜一斤,加清水一酒杯,又熬一二沸。作丸則收潮氣,而不黏成塊也。
白話
凡是煉蜜,都先要去除泡沫,讓熬煮的顏色稍微發黃,測試放入水中不散開。再熬煮兩三沸。每次用蜜一斤,加入清水一杯,再熬煮一二沸。這樣製作成丸就能吸收潮氣,而不黏結成塊。
原文
冬月煉蜜成時,要加二杯水為妙。《衍義》云:每蜜一斤,只煉得十二兩,是其度數也。
白話
冬天煉蜜成功的時候,要加入兩杯水為好。《衍義》說:每斤蜜,只能煉得十二兩,這是它的標準度數。
原文
和藥末,要乘極滾蜜和之臼內,用搗千百杵,自然軟熟,容易作條,好丸也。
白話
調和藥末,要趁著蜜極熱的時候在臼中調和,用杵搗千百下,自然軟熟,容易做成丸條,是好的丸藥。
原文
凡丸散藥,亦先細切曝燥,乃搗之。有各搗者,有合搗者。
白話
凡是丸散藥,也要先細切後曬乾,才能搗碎。有各自搗碎的,有混合在一起搗碎的。
原文
其潤濕之藥,如天門冬、地黃輩,皆先切曝之獨搗,或以新瓦慢火炕燥,退冷搗之,則為細末。
白話
那些潤濕的藥物,如天門冬、地黃之類,都先切開曬乾後單獨搗碎,或用新瓦慢火烘烤乾燥,冷卻後再搗,就成為細末。
原文
若入眾藥,隨以和之,少停回潤,則和之不均也。
白話
如果摻入眾多藥物中,隨即混合,稍有停頓就會回潮濕潤,那麼混合就不均勻了。
原文
又濕藥燥,皆大蝕耗,當先增分兩,待燥稱之乃准。其湯酒中,不須如此。
白話
又潮濕的藥物乾燥後,都會大量損耗重量,應當先增加分量,等乾燥後再稱量才準確。那些湯劑酒劑,不需要如此。
原文
凡合丸藥,用密絹令細。若篩散藥,尤宜精細。
白話
凡是配合丸藥,要用細密的絹篩使之精細。如果篩散藥,尤其要精細。
原文
若搗丸,必於臼中搗數百過,色理和同為佳。
白話
如果搗製丸藥,必須在臼中搗數百遍,顏色質地混合均勻才算是好。
原文
凡藥浸酒,皆須切細,生絹袋盛,乃入酒密封,隨寒暑日數,視其濃烈,便可漉出,不須待酒盡也。渣則曝燥微搗,更漬飲之,亦可散服之。
白話
凡是藥物浸泡酒,都必須切細,用生絹袋盛裝,才放入酒中密封,根據寒冷或炎熱的天數,看它達到濃烈,就可以濾出,不須等到酒完全用盡。藥渣就曬乾後微微搗碎,再次浸泡後飲用,也可以製成散劑服用。
原文
凡合膏,或以醋,或酒,或水,或油,須令淹浸密覆,至煮膏時,當三上三下,以泄其熱勢,令藥味得出,上之使匝匝沸,下之要沸靜良久,乃上之,如有韭白在中者,以兩段漸焦黃為度,如有白芷、附子者,亦令小黃為度。
白話
凡是配合膏劑,有的用醋,有的用酒,有的用水,有的用油,必須讓它淹沒浸泡並密閉覆蓋,到煮膏的時候,應當反覆上下浮動,來散發熱勢,使藥味得以滲出,讓它環繞沸騰;往下沉的時候要等沸騰平息靜置很久,才讓它上浮,如有韭菜白在其中,以兩端逐漸焦黃為度;如有白芷、附子,也以稍微發黃為度。
原文
絞膏要以新布,若是可服之膏滓,亦可以酒煮飲之,可磨之膏渣,亦宜以傅患處,此蓋欲兼盡其藥力也。
白話
絞榨膏汁要用新布,如果是可服用的膏渣,也可以用酒煮後飲用,可以研磨的膏渣,也適宜用來敷在患處,這是想要兼顧用盡藥物的效力。
原文
凡湯酒膏中用諸石藥,皆細搗之,以新絹裹之,內中。
白話
凡是湯劑酒劑膏劑中使用各種石藥,都要細搗,用新絹包裹,再放入其中。
原文
《衍義》云:石藥入散,如鍾乳粉之屬,用水研乳極細,必要二三日乃已,以水漂澄,極細方可服耳,豈但搗細以絹裹之為例耳。
白話
《衍義》說:石藥製成散劑,如鐘乳粉之類,用水研磨乳石極細,必須兩三天才停止,用水漂洗沉澱,極細之後才可以服用,豈只是搗細用絹包裹就作為例子呢。
原文
凡煎膏中有脂,先須揭去革膜子,方可用之。如豬脂勿令經水。臘月者尤佳。
白話
凡是煎膏中有油脂的,先必須揭去革膜,才可以使用。如豬脂不要讓它經過水。臘月時的尤其好。
原文
凡膏中有雄黃、硃砂輩,皆當令研如面,俟膏畢,乃投入,以物杖攪之;不爾,沉聚在下不勻也。
白話
凡是膏中有雄黃、硃砂之類,都應當讓它們研成像麵粉一樣細,等膏將要煎成時,才投入,用東西攪拌;不然的話,就會沉澱聚集在下面不均勻。
原文
凡草藥燒灰為末,如荷葉、柏、茅根、薊根,十灰散之類,必燒焦枯,用器蓋覆以存性。
白話
凡是草藥燒成灰作為末,如荷葉、柏葉、茅根、薊根,十灰散之類,必須燒到焦枯,用器具覆蓋來保存藥性。
原文
若如燒燃柴薪,煅成死灰,性亦不存而罔效矣。
白話
如果像燃燒柴薪那樣,鍛燒成死灰,藥性也就消失了而不會有效果。
原文
凡諸膏膩藥,如桃仁、麻仁輩,皆另搗如膏,乃以內成散中,旋次下臼,合研令消散。
白話
凡是各種黏膩的藥物,如桃仁、麻仁之類,都要另外搗成像膏一樣,然後再放入已製成的散中,陸續放進臼中,共同研磨使其消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