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書醫言

卷四

卷四(4-1)

卷四35
原文
陳紀列傳曰。遭父憂。每哀至。輒嘔血絕氣。雖哀服已除。而積毀消瘠。殆將滅性。
白話
《陳紀列傳》記載:遭遇父親的喪事。每次哀傷到極點,就會吐血、氣絕。雖然喪期已滿,脫去了喪服,但因為長期哀毀過度而身體消瘦,幾乎要危及生命。
原文
李固列傳曰。詩曰。上帝闆闆。下民卒癉。刺周王變祖法度。故使下民將盡病也。劉瑜列傳曰。勞散精神。生長六疾。
白話
《李固列傳》說:《詩經》說:'上帝反反覆覆,下民全都勞苦病痛。'這是諷刺周王改變了祖先的法度,所以使得百姓都將要生病。《劉瑜列傳》說:耗費、散失精神,就會產生六種疾病。
原文
為則曰。此注引於左傳。左傳國醫之論也。以是不可論疾。
白話
為則說:這個註解引自《左傳》。《左傳》是國醫的理論。因此,不能用它來討論疾病。
原文
廷篤列傳曰。皇子有疾。下郡縣出珍藥。而大將軍梁冀遣客齎書詣京兆。並貨牛黃。篤發書。收客曰。大將軍椒房外家。而皇子有疾。必應陳進醫方。豈當使客千里求利乎。遂殺之。冀慚而不得言。
白話
《廷篤列傳》說:皇子生病,命令郡縣進獻珍貴藥物。而大將軍梁冀派遣門客帶著書信到京兆,同時販賣牛黃。廷篤打開書信,逮捕了門客說:'大將軍是皇后的外家,皇子有病,理應進獻醫方,怎麼能讓門客千里迢迢來謀利呢?'於是殺了他。梁冀感到慚愧,不敢說話。
原文
段熲列傳曰。是為癰疽。伏疾留滯脅下。如不誅。轉就滋大。
白話
《段熲列傳》說:這是癰疽。潛伏的疾病停留在脅下,如果不及時治療,就會轉變擴大。
原文
皇甫嵩列傳曰。符水咒說以療病。病者頗愈。百姓信向之。董卓列傳曰。潰癰雖痛。勝於內食。趙壹列傳曰。秦越人還。虢太子。云云。
白話
《皇甫嵩列傳》說:用符水、咒語來治療疾病。病人有許多痊癒了,百姓都信仰歸向他。《董卓列傳》說:潰爛癰瘡雖然疼痛,但勝過在體內侵蝕。《趙壹列傳》說:秦越人(扁鵲)救活了虢國太子,等等。
原文
為則曰。虢太子記事諸書各異。其世傳也明矣。而書無實見。不可解釋。縱難解釋。臆而其術難為。其術難為。則猶不解釋也。故聖人禁之。有不知而作之者。我不為也。吾黨小子不能為。則慎勿言。若欲能為之。則以其實事解釋而可也。
白話
為則說:關於虢太子的事蹟,各書記載不同,很明顯是世代相傳的傳聞。但書中沒有確實的見解,無法解釋。即使難以解釋,憑空猜測而來的醫術也難以施行。醫術難以施行,那就等於沒有解釋。所以聖人禁止這樣做。有那種不懂卻胡亂造作的人,我不去做那種事。我們這些晚輩做不到,就謹慎不要亂說。如果想要能夠做到,就應該根據實際的事實來解釋才可以。
原文
劉梁列傳曰。臧武仲曰。孟孫之惡我藥石也。季孫之愛我美疢也。疢毒滋厚。石猶生我。此惡而為美者也。為則曰。美疢左傳作疾疢。為是。
白話
《劉梁列傳》說:臧武仲說:'孟孫的厭惡我,如同治病的藥石;季孫的喜愛我,如同無益的疾病。疾病的毒害更深厚,藥石尚且能救活我。這是把厭惡當作喜愛。'為則說:'美疢',《左傳》寫作'疾疢',這才是對的。
原文
戴就列傳曰。主者窮竭酷慘。無復余方。乃臥就覆船下。以馬通薰之。
白話
《戴就列傳》說:主審官用盡了殘酷的手段,再也沒有其他辦法了。於是讓(戴就)躺在一艘翻覆的船下面,用馬糞燃燒的煙來熏他。
原文
趙苞列傳曰。食祿而避難。非忠也。殺母以全義。非孝也。如是有何面目立於天下。遂嘔血而死。
白話
《趙苞列傳》說:領受國家的俸祿卻逃避災難,這不是忠心;為了保全節義而殺死母親,這不是孝順。像這樣,還有什麼臉面活在世上呢?於是吐血而死。
原文
為則曰。趙苞至誠相貫。以嘔血而死。其命也夫。
白話
為則說:趙苞的一片真誠貫穿始終,最終吐血而死。這大概是他的命運吧!
原文
段翳列傳曰。有一生來學積年。自謂略究法術。辭歸鄉里。翳為合膏藥。並以簡書卦於筒中。告生曰。有急發視之。生到葭萌與吏爭度津。吏撾破從者頭。生開筒得書。言。到葭萌與吏鬥。頭破者以此膏裹之。生用其害。創者即愈。生歎服。乃還卒業。郭玉列傳曰。云云。
白話
《段翳列傳》說:有一個學生前來學習多年,自認為大致掌握了法術,便告辭回鄉。段翳為他配製了膏藥,並在竹筒裡放了一封簡短的書信和卦象,告訴他說:'有急事時打開來看。'學生到了葭萌,與官吏爭搶渡口,官吏打破了隨從的頭。學生打開竹筒得到書信,上面說:'到了葭萌與官吏爭鬥,頭破的人用這個膏藥包裹。'學生照著做了,受傷的人立刻就痊癒了。學生感嘆佩服,於是返回繼續完成學業。《郭玉列傳》說:等等。
原文
為則曰。通篇可讀。然非疾醫之所取。今世傳醫書。道家之書也。故醫不得無漢諺之譏。華佗列傳曰。云云。
白話
為則說:整篇都可以閱讀。但並非'疾醫'所採用的內容。現在世上流傳的醫書,是道家的書。所以醫者難免會有'漢諺'(指不可靠的傳承)之譏。《華佗列傳》說:等等。
原文
為則曰。是亦通篇可讀。然佗之術亦非疾醫之法也。悲哉。扁鵲沒後。名於醫者皆道家。醫而未嘗聞有疾醫之真傳。然方術傳中措而不舉。以其不可學也。此傳中麻沸散不傳。千古遺憾哉。咽喉塞者用萍虀。可試。人形體勞動及諸導引之法亦皆可用。其它莫所取矣。
白話
為則說:這篇也是全文可讀。但華佗的醫術也不是'疾醫'的方法。可悲啊!扁鵲去世之後,在醫學上聞名的人都是道家。醫學從未聽聞有'疾醫'的真正傳承。然而在《方術傳》中卻放置不提出來,是因為它無法學習啊。這篇傳記中'麻沸散'沒有流傳下來,真是千古遺憾。咽喉堵塞的人可以用萍虀(浮萍搗爛的汁液)來試試。人體勞動以及各種導引的方法也都可以使用。其他的就沒有什麼可取的了。
原文
陳文矩妻列傳曰。漢中陳文矩妻者。同郡李法之姊也。字穆姜。有二男。而前妻四子。文矩為安眾令。喪於官。四子以母非所生。憎毀日積。而穆姜慈愛溫仁。撫育益隆。衣食資供。皆兼倍所生。或謂母曰。四子不孝甚矣。何不別居以遠之。對曰。吾方以義相導。使其自遷善也。及前妻長子興遇疾困篤。母惻隱自然。親調藥膳。恩情篤密。興疾久乃瘳。於是呼三弟謂曰。繼母慈仁。出自天愛。吾兄弟不識恩養。禽獸其心。雖母道益隆。我曹過惡亦已深矣。遂將三弟詣南鄭獄。陳母之德。狀己之過。乞就刑辟。縣言之於郡。郡守表異其母。蠲除家徭。遣散四子。許以修革。自後訓導愈明。併為良士。
白話
《陳文矩妻列傳》說:漢中陳文矩的妻子,是同郡李法的姐姐,字穆姜。她自己生了兩個兒子,而丈夫前妻留下了四個兒子。陳文矩擔任安眾縣令,死在任上。前妻的四個兒子因為穆姜不是親生母親,憎恨、詆毀的情緒日益累積。但穆姜對他們慈愛溫和仁厚,撫養教育更加周到,衣服食物的供給,都比對自己親生兒子加倍。有人對穆姜說:'這四個兒子太不孝順了,為什麼不分開居住遠離他們呢?'穆姜回答說:'我正在用道義來引導他們,使他們自己改過向善。'等到前妻的長子陳興病重危殆,穆姜出於本性惻隱,親自調配藥物、飲食,恩情深厚。陳興的病很長時間才痊癒。於是他叫來三個弟弟說:'繼母的慈愛仁德,出自天性的愛。我們兄弟不識養育之恩,心如禽獸。雖然繼母對我們的愛更加深厚,但我們的過錯罪惡也已經很深了。'於是帶領三個弟弟到南鄭縣的監獄,陳述繼母的德行,說出自己的過錯,請求接受刑罰。縣令把這件事報告給郡守。郡守表彰了穆姜的賢德,免除了她家的徭役,遣散了四個兒子,允許他們改過自新。從此以後,穆姜對他們的教導更加明確,最終他們都成為了賢良的人。
原文
為則曰。夫穆姜養育繼子。其疾病困篤。其恩情篤密。世猶或可能焉。至其以義方導不孝子。盡其病根。改過遷善。遂為良士。非至誠殆不可能也。嗚呼。可謂古今之良醫。古語云。樹德莫如滋。去疾莫如盡。穆姜有焉。
白話
為則說:穆姜養育繼子,在他們病重困頓時,恩情深厚,世人或許還有人能做到。至於她用道義方針來引導不孝的兒子,徹底去除他們的病根,使他們改過向善,最終成為賢良之人,如果不是至誠恐怕是做不到的。唉!她可以說是古往今來的良醫了。古話說:'樹德莫如滋,去疾莫如盡。'培養德行沒有比不斷增長更好的,去除疾病沒有比徹底根除更好的。穆姜就具有這樣的品德。
原文
南蠻西南夷列傳曰。南州水土溫暑。加有瘴氣。致死亡者。十必四五。
白話
《南蠻西南夷列傳》說:南方州郡水土溫暖炎熱,加上有瘴氣,導致死亡的人,十個之中必定有四五個。
原文
冉駹夷傳曰。土氣多寒。在盛夏冰猶不釋。云云。有靈羊可療毒。又有食藥鹿。鹿麑有胎者其腸中糞亦療毒。云云。特多雜藥。
白話
《冉駹夷傳》說:當地氣候多寒冷,即使在盛夏,冰也還不融化。等等。有一種靈羊可以用來治療毒症。還有一種吃藥草的鹿,懷孕的母鹿,牠腸中的糞便也可以用來治療毒症。等等。特別多的是各種雜藥。
原文
湟中月氏胡傳曰。羌雖外患。實深內疾。若攻之不根。是養疾疴於心腹也。
白話
《湟中月氏胡傳》說:羌人雖然是外部的禍患,實際上是深入的內部疾病。如果攻打他們不從根本上解決,就像是在心腹之中培養疾病一樣。
原文
于寘國傳曰。元嘉元年。長史趙評在於寘。病癰死。評子迎喪。道經拘彌。拘彌王成國。與于寘王建素有隙。乃語評子云。于寘王令胡醫持毒藥著創中。故致死耳。評子信之。
白話
《于寘國傳》說:元嘉元年,長史趙評在于寘國,因患癰瘡而死。趙評的兒子去迎接靈柩,途中經過拘彌國。拘彌王成國與于寘王建向來有仇怨,就對趙評的兒子說:'于寘王命令胡人醫生將毒藥放到瘡口中,所以才導致死亡。'趙評的兒子相信了這句話。
原文
西夜國傳云地生白草有毒。國人煎以為藥。傅箭鏃。所中即死。
白話
《西夜國傳》說:當地生長一種白草,有毒。國人把它煎熬製成藥,塗在箭頭上,被射中的人立刻就會死亡。
原文
禮儀志曰。不豫。太醫令丞將醫入。就進所宜藥。嘗藥。監近臣。中常侍。小黃門。皆先嚐藥。云云。
白話
《禮儀志》說:皇帝身體不適時,太醫令、太醫丞帶領太醫進入,進獻適合的藥物。皇帝服用前要嘗藥。負責監管的近臣、中常侍、小黃門,都要先嘗藥。等等。
原文
百官志曰。太醫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諸醫藥丞方。丞各一人。本注曰。藥丞主藥。方丞主藥方。云云。內經。
白話
《百官志》說:太醫令設一人,俸祿六百石。本註說:掌管所有醫藥,下設丞、方。丞各一人。本註說:藥丞主管藥物,方丞主管藥方。等等。內經。
原文
為則曰。內經之真偽。詳評於醫斷。故不贅。今但摘其古語。關係於醫事之要者。錄焉。夫脈之小大滑澀浮沉。可以指別。觀浮滑澀。緩急小大滑澀。
白話
為則說:《內經》的真偽,在《醫斷》中已經詳細評論了,所以這裡不再贅述。現在只摘錄其中古人的言論,與醫學事務相關的重要內容記錄下來。脈象的大小、滑利、澀滯、浮、沉,可以用手指來區別。觀察浮、滑、澀,以及緩、急、小、大、滑、澀。
原文
為則曰。夫脈者考毒之動靜也耳。以脈論疾者陰陽醫。而疾醫不為也。故扁鵲曰。不待切脈。言病之所在。以脈不可論疾也明矣。夫內經立六脈。甚以易別。建之宜哉。雖愚夫愚婦可別規矩也。不可別則非規矩也。乃如難經及脈經之脈狀。雖上工別之至難矣。況生徒乎。不思亦甚。齊毒藥攻其中。風者百病之長也。
白話
為則說:脈象是用來考察病邪毒氣的動靜而已。用脈象來論斷疾病的是'陰陽醫'的做法,而'疾醫'是不這樣做的。所以扁鵲說:'不需要等到切脈,就能說出病症所在。'這說明脈象不能用來論斷疾病是很明確的。《內經》確立了六種脈象,非常容易辨別,建立這個標準是恰當的。即使是愚夫愚婦,也可以辨別這些標準。不能辨別,那就不是標準了。至於像《難經》和《脈經》中所描述的脈象,即使是高明的醫生也很難辨別,何況是學生呢?真是太不考慮了。'齊毒藥攻其中','風者百病之長也'。
原文
為則曰。是固非疾醫之語也。而醫之為恆言。而治療之害不淺鮮矣。故特評之。
白話
為則說:這本來就不是'疾醫'的說法。但卻成為醫者常說的話,對治療造成的危害不小。所以特別提出來評論。
原文
毒藥攻邪。五穀為養。五果為助。五畜為益。五菜為充。氣味合而服之以補精益氣。
白話
用毒藥來攻治邪氣。五穀用來滋養身體,五果作為輔助,五畜作為補益,五菜作為補充。將它們的氣味調和後服用,可以補充精氣,增益元氣。
原文
為則曰。不識得貫通於是。則不可為醫也。夫邪攻之。精養之。故攻者不避好惡。養者隨好惡也。不避好惡。則雖五穀皆毒也。隨好惡百藥亦皆養也。文王之曷歜。孔子之姜。曾晳之羊棗是也。而養者莫如守節。攻者不如盡毒。學者思諸。邪之所湊。其氣必虛。
白話
為則說:如果不能領會貫通這個道理,就不能夠行醫治病。邪氣要靠攻伐,精氣要靠滋養。所以攻伐的藥物不避忌好惡,滋養的藥物要順應好惡。不避忌好惡,那麼即使是五穀也都是毒藥;順應好惡,那麼即使百藥也都是滋養品。文王喜歡的菖蒲醃菜,孔子喜歡的薑,曾皙喜歡的羊棗就是例子。而滋養身體沒有比持守節操更好的,攻伐疾病沒有比用盡藥毒性更好的。學習的人要思考這一點。'邪之所湊,其氣必虛'。
原文
為則曰。是古語也。內經布演解之大誤矣。夫氣不特虛。特虛則死矣。今邪毒湊則氣不流通。故其毒之所湊。其氣必虛。如不仁是也。苟除其所湊之毒。則氣自流通焉。然以為不去其所湊之毒而補其氣。氣實則愈矣。奚有治也。甚哉。為醫之至於斯也。邪氣盛則實。精奪則虛。
白話
為則說:這是古人的話。《內經》對它的推演解釋是大錯特錯的。正氣不僅僅是虛弱,如果只是虛弱那人就死了。現在邪毒聚集,正氣就不流通。所以邪毒所聚集的地方,那個部位的正氣必定虛弱,就像麻木不仁的症狀一樣。如果能夠去除所聚集的邪毒,那麼正氣自然就會流通。但是(有些人)認為不去除所聚集的邪毒,而去補充正氣,認為正氣充實了病就會好。哪裡有這樣的治法呢?太過分了!行醫竟然到了這種地步!'邪氣盛則實,精奪則虛'。
原文
為則曰。是醫家以為論虛實之標的。然內經布演之以陰陽也。是非疾醫之論。故其評詳於醫斷。百病生於氣也。是國醫之論。而非疾醫之事。鼓脹治之。以雞矢醴一劑。
白話
為則說:這是醫家認為用來討論虛實的標準。但是《內經》是用陰陽來推演它的。這不是'疾醫'的理論,所以詳細的評論在《醫斷》中。'百病生於氣也',這是國醫的理論,而不是'疾醫'的事務。'鼓脹治之,以雞矢醴一劑'。
原文
岐伯曰。病名血枯。云云。以四烏鰂骨一藘茹二物。併合之丸。以雀卵。大如小豆。以五丸為後飯。飲以鮑魚汁。
白話
岐伯說:病名叫'血枯',等等。用四份烏鰂骨、一份藘茹這兩種藥,混合製成藥丸,用雀卵調和,做成像小豆那麼大。在飯前服用五丸,用鮑魚汁送服。
原文
為則曰。為後飯。疾醫不言。是陰陽醫之理耳。不可取矣。
白話
為則說:'為後飯'(飯前服藥),'疾醫'是不講究這個的,這是'陰陽醫'的道理,不可採用。
原文
帝曰有病。身熱解墮。汗出如浴。惡風少氣。云云。以澤瀉術各十分麋銜五分。合以三指撮。
白話
黃帝說:有一種病,身體發熱,懶惰無力,汗出得像洗澡一樣,怕風,呼吸短促,等等。用澤瀉、白朮各十分,麋銜五分,混合後用三個指頭撮取(服用)。
原文
黃帝問曰。婦人重身。毒之何如。岐伯曰。有故無殞。亦無殞也。有毒無毒。所治為主。適大小為制。
白話
黃帝問道:婦女懷孕時,用有毒的藥物治療會怎麼樣?岐伯回答說:如果有必須用藥的緣故,就不會損傷母體和胎兒。藥有毒或無毒,以能治病為主要原則,根據病情調整劑量的大小。
原文
為則曰。論有毒無毒。是食醫之事。以是論藥誤矣。藥者皆毒也。雖五穀用以為藥。則皆毒也。不可不知焉。
白話
為則說:討論藥物有毒無毒,這是'食醫'的事務。用這個標準來討論藥物就錯了。藥物都是有偏性的(此處的毒指藥性)。即使是五穀,如果用來作為藥物,那麼它們也都是有偏性的。這個道理不可以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