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書醫言

卷三

太倉公傳(1-2)

卷三/太倉公傳7
原文
為則曰。牡疝病名。非疾醫之名。其餘臆而不足論。問臣意所診治病之條。
白話
為則說:「牡疝是病名,不是疾病醫生的名稱,其餘的都是臆測,不值得討論。」問臣意所診治的疾病條目。
原文
為則曰。夫度量規矩權衡繩墨皆器。而雖愚夫愚婦可知。若愚夫愚婦不可知。私而非公。公者天下之規矩。而私者不可以為公也。彼太倉公以陰陽脈理。配天地人。以別百病。此時變陰陽彷彿脈理以為規矩。故太倉公時時失之。況乎其生徒不可學也明矣。如扁鵲疾醫不然。不俟切脈。視毒之所在。隨證處方。雖生徒莫不然矣。
白話
為則說:「度量、規矩、權衡、繩墨,都是工具,即使是愚夫愚婦也能夠明白。如果愚夫愚婦不能明白,那就是私人的而非公眾的。公眾的是天下的規矩,而私人的不能作為公眾的標準。那個太倉公用陰陽脈理,配合天地人,來區別各種疾病,這是根據時節變化、陰陽彷彿的脈理來制定規矩,所以太倉公時常出錯,何況他的學生無法學習,這是顯而易見的。像扁鵲這樣的疾病醫生就不是這樣,他不等切脈,觀察毒氣所在,隨證處方,即使是學生也沒有不這樣的。」
原文
又曰。周禮疾醫有焉。陰陽醫無焉。古人不用亦可知矣。又曰。病名多相類。以脈別之。病名何益之有。問臣意曰所期病之條。
白話
又說:「《周禮》中有疾病醫生的記載,沒有陰陽醫生的記載,古人不用陰陽醫,也就可以知道了。」又說:「病名大多相似,用脈象來區別它們,病名有什麼用處呢?」問臣意所預期病情的條目。
原文
為則曰。死生本不應期。依飲食喜怒。則論死生期無益。唯慎戒飲食喜怒。是病家養生最第一義也。問臣意意方能知病死生之條。
白話
為則說:「死生本來不應該預先斷定期限,因為它取決於飲食和喜怒哀樂。所以討論死生的期限是沒有益處的。只有謹慎地戒慎飲食和喜怒哀樂,這才是病家養生最重要的第一要義。」問臣意如何能夠知道疾病死生的條目。
原文
為則曰。太倉公云。臣意家貧。欲為人治病。以是知太倉公失為醫之心也。夫醫者不拘貧富。視病人則如己病之。何拘乎貧富之間。問臣意知文王之條。
白話
為則說:「太倉公說:『臣意家貧,想要為人治病。』由此可知太倉公失去了做醫生的本心。醫生不應拘泥於貧富,看待病人如同自己生病一樣,為什麼要拘泥於貧富之間呢?」問臣意知道文王病情的條目。
原文
為則曰。夫精不可藥治乃然。蓋本草不知此。藥皆毒。何養精之藥之有。蓄精喘。頭痛。目不明之證。吾未見焉。當慎診之勿過而可也。太倉公曰。氣者當調飲食。云云。此論後世醫家之龜鑑。然夫氣者無形。故非針藥所治。且本草養氣藥人參之類皆誤矣。問臣意師慶之條。為則曰。無病論故不評。問臣意曰吏民之條。為則曰。是亦陰陽醫之論。故不評。問臣意診病之條。
白話
為則說:「精氣不能夠用藥物治療,就是這樣。大概是《本草》不知道這個道理。藥物都是有毒的,哪裡有滋養精氣的藥物呢?蓄積精氣而導致喘息、頭痛、眼睛看不清楚的證候,我沒有見過,應當謹慎診斷,不要過度用藥就可以了。」太倉公說:「氣,應當調和飲食。」等等,這個論點是後世醫家的借鑑。然而氣是無形的,所以不是針藥所能治療的;而且《本草》中養氣的藥,如人參之類,都是錯誤的。問臣意拜師公孫慶的條目。為則說:「沒有關於疾病的論述,所以不評論。」問臣意關於官吏與百姓的條目。為則說:「這也是陰陽醫的理論,所以不評論。」問臣意診治疾病的條目。
原文
為則曰。於是乎淳于意與扁鵲。醫道之異。益可知也。太史公曰。
白話
為則說:「在這一點上,淳于意和扁鵲醫道的不同,就更加可以知道了。」太史公說: